⑴ 我是1962年的,是工人身份,2000年開始在管理崗位上至今請問我是50,還是55退休國家是怎樣規定
55歲退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版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權發[1999]8號) 第一條 「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通知》重申,「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勞動部1992年下發的《關於實行全員合同制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第八條規定「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之後,職工需要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按其現工作崗位國家規定的年限和條件執行」。其中,「現工作崗位」是指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之後,職工不再保留固定工身份。如原身份是幹部,現到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原身份是工人,現到管理崗位工作的,按幹部的退休、退職條件執行。
⑵ 工人身份在管理崗位工作按什麼年齡退休
進入管理崗位並非一定屬於國家幹部系列。如果在崗位期間沒有能夠按照政策「提干」,則勞動關系仍舊保留在原非國家幹部系列,因此將按照非國家幹部確定退休年齡。但如果崗位需要,則可繼續留用或聘用。
⑶ 工勤崗位轉到專技崗位或管理崗位後如何認定退休年齡
一、如果你不想延長退休年齡,那麼,你可以在國家統一規定的退休年齡退休,即男60歲女55歲退休。
具體到事業單位由工勤轉聘為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根據原人事部下發的《關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國人部發[2004]63號)規定:
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本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且在所聘崗位退休(退職)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事業單位聘用制女幹部退休問題適用上述規定。
二、如果你想延長退休年齡並且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文件《關於延長部分高級專家離退休年齡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政發〔1993〕42號)規定的條件,那麼,你可以申請延長退休年齡。
延長退休年齡需要所在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五條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10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條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章退休後的待遇
第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按照對同級在職人員的規定,閱讀有關文件,聽有關報告,參加有關學習、會議和重大活動。
第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工資與活工資(全額撥款[財政撥款]單位固定工資70%,活工資30%;差額撥款[財政補助]和自收自支單位固定工資60%,活工資40%)之和根據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第九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⑷ 工人身份,有教師職稱,任課上崗,退休按工人還是幹部
退休是工人還是幹部身份是以退休前一年的工作崗位來確認的。
現行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規定,而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1999年勞動部頒發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第一條中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該規定中可以看到,對於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以身份進行區分,而身份確定主要以女職工退休前的檔案記載為准。
此後,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中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
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該規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區分標准,轉為判斷女職工是否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
結合此前的各項規定,多數地區目前判斷女職工退休年齡的常規做法是,先看人事檔案,檔案中載明屬於「幹部」的女職工55歲退休。對於身份不符合「女幹部」條件,但工作崗位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的女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工作崗位則以末次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進行確定。
(4)企業中的管理崗能按工人身份退休么擴展閱讀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已經公布了「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來說,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⑸ 企業管理崗,入職其他企業,身份能轉不成工人身份嗎
企業員工在本企業內是管理崗,如果入職到其他企業,會從新按著版你的能力核定崗位權,不一定延續原來的崗位。技術人員還可以參考過去的經驗、經歷、閱歷、知識等,盡量安排熟悉的崗位,行政人員就沒有任何參照了,基本上是從頭再來。
⑹ 公司可以在女職員50歲後再認定工人身份辦理退休嗎
實際上現在檔案保險處已經備案,更改工人身份不能一概而論,應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具體操作;
參照煙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按魯勞社函[2006]311號文規定
1、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
2、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3、企業內部退養的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內退期間原則上按內退時的崗位認定。根據本人申請,內退期間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4、原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費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辦理退休時,如符合本通知上述有關規定的,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其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期間,根據本人申請,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各地保險處規定有所差異請咨詢當地保險處
⑺ 是按照工人身份退休還是按照管理崗位退休
工人身份退休與管理崗位退休,退休待遇是同等級別的、在管理崗位上單位如能替你的養保費每月多交點、退休時工資稍高一點、如果沒有多交,退休金是一樣的
⑻ 我是工人身份女職工,從工作開始連續在管理崗位工作22年,但現在是在工人崗位,我的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你的情況應該是55周歲退休,
你屬於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
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你都連續管理崗位22年了,
肯定是在這個范圍之內的。
⑼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在管理崗位退休人員退休金待遇發生糾紛屬於勞動糾紛嗎
工人身抄份,在管理襲崗位!工作!退休時!如果管理崗待遇。高於。工人崗位!應以管理崗位待遇!退休!如工人待遇!高於,管理崗位!應予工人待遇!退休!就高不就低!應屬,勞資糾紛!也可以講。是勞動糾紛!可與單位!負責人!勞資,工會!財務等!講明原委!道明原委!不行走勞動仲裁!走法律徒徑!其實!也沒什麼!待遇好!是對成績的肯定!待遇差!並不一定!沒成績!各地!對此。不公平!其實都一樣!那有絕對公平!只有相對公平!心態好!才是最好的公平!祝您心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