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返聘個稅怎麼申報
退休人員返聘個稅怎麼申報
根據《世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招聘的退休員工,若符合退休人員再任職條件的,其取得的收入為工資薪金所得,若不符合退休人員再任職條件的,取得的收入為勞務報酬所得.
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條件:《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注意,這里的"社保"在2011年被刪除)、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符合以上條件,才可以選擇使用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進行個人所得稅稅申報時,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里,將退休返聘人員選為"正常""雇員",即可使用正常工資薪金所得申報.
延長退休專家的工資補貼的個稅處理
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所在單位取得的工資、補貼等視同離退休工資免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號)規定:
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是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按下列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
(1)對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2)除上述1項所述收入以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搜游沖征個人所得稅.
上文對退休返聘人員、延長退休專家的工資補貼個稅如何處理問題作了詳細解讀,想必大家對於退休人員返聘個稅怎麼申報的問題已經清楚了.新個稅法下相關條款變化比較大,實務中關於退休人員的工資、補助、補貼等的個稅處理可能更加復雜,需要考慮的細節會更多,如果大家對這類問磨擾題有疑惑的話,可以點擊問答向我們咨詢哦~
② 退休了還要申報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人員如果開個小商店,干個體工商戶,實際上也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我們一般會按照核定值核定相應的稅收,不需要單獨繳納了。
所以,退休人員養老金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務費根據情況每年匯總清繳,干個體工商戶按照相應的稅率交稅就可以。
③ 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怎麼申報個稅
法律分析: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僅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終止,而且,已不存在建立新勞動合同的條件。若嚴格遵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之規定,單位僱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既不存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能,亦無法為其繳納社保。因此,其返聘收入應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④ 退休人員是否還需要申報個稅
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5號)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二、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問題_《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如果您退休後被企業聘用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在任職取得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再任職取得收入按照「勞務報酬」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您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的退休金屬於免稅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職取得收入合並計算繳納稅款。
⑤ 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怎麼申報個稅
一、正文回答
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怎麼申報個稅?
1、在客戶端辦稅界面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2、然後申報年度選擇2021年度;
3、選擇申報表預填服務,然後點擊開始申報;
4、在申報界面,檢查信息是否正確,然後點擊下一步就可以申報個稅了,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申報。
二、分析
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僅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終止,而且,已不存在建立新勞動合同的條件。單位僱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既不存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能,亦無法為其繳納社保。因此,其返聘收入應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是否納入工資總額?
退休返聘人員的薪酬不計入工資總額。企業返聘退休人員,可以按勞務關系處理。一般以勞務費用或勞務報酬,計入人工成本費用。工資總額主要由6個部分組成,分別是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不列入工資總額的統計。
⑥ 退休人員個人所得稅怎麼申報
(1)對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
(2)除上述1項所述收入以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⑦ 退休人員個人所得稅如何申報
退休人員再任職根據其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人員的退休金、養老金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計稅是根據其在就職的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即超過起征線的部分按照納稅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