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職工死後待遇有哪些
退休職工死後待遇是可以帶上相關的證件領取相應的喪葬補助費、以及還有一次性撫恤費、同碼行時還有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這些費用都是會按當地的平均工資來進行發放,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② 退休職工死後,家屬有什麼待遇
一、退休工人死後老伴以後有什麼待遇
1、退休工人死後老伴以後的待遇,具體如下:
(1)退休老人去世後,配偶可以領取退休老人的喪葬費,可以領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蔽搭衫補助金;
(2)如果退休人員的配偶無工作,或者無養老金,可以每月領到補助金;
(3)具體領取金額,看本省有關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宏腔險法》第十七條
(一)掘棗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敏散汪恤金;橋仔
(二)在未達到枝渣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工人去世後有什麼補助
退休工人去世後的補助具體如下:
1、退休工人去世後有死亡補助金;
2、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死亡時止;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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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退休工人死亡後家屬可享受哪些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核胡工資一次性發給。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④ 退休老工人死亡有哪些補助
【法律分析】
補助如下:
1. 養老金
根據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在退休前死亡,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資金,但統籌賬戶中的不能繼承。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分為兩種情況,第一就是在領取退休金139個月內去世的,養老賬戶內余額可繼承;若是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已經超過139個月,那家屬就沒有養老金可再繼承了。
2. 喪葬費
喪葬費是對已故職工家庭的一種補貼。如果是因工死亡或是因工不幸去世,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一筆喪葬費用,處理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如無直系親屬,相關人員需出具相應證明方可領取。該費用數額一般為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規定一次性發放給職工家屬。
3.撫恤金
撫恤金是發放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
4. 極度貧困補貼
對於一些貧窮的家庭來說,也許有幾個家庭成員都在依靠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生活,一旦退休人員去世,那整個家庭幾乎就失去了經濟來源,生活幾乎難以支撐。如果符合這一條件,那家庭成員可以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生活困難補助,各個地區金額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⑤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待遇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待遇有以下幾個方面:
1、喪葬補助費,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散耐團。
2、一次性撫恤金,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40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
3、遺屬生活補助費,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4、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待遇是需要發給其遺屬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一、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沖橘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2、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畝搭死亡人員:
(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⑥ 政府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1、喪葬補助費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
2、一次性撫恤金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40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
3、遺屬生活補助費
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⑦ 退休死亡後待遇
法律分析:
退休職工死亡後應當享受的待遇有:1.發給本企業3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由單位或家屬拿有關死亡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結算領取) ;2.有符合條件供養直系親屬的,按月發撫恤金。3.發本人生前10個月標准工資的一次性撫恤金;;(由單位或家屬拿有關死亡證明,到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結算領取) 。
正常到齡退休
1、條件。(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2)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工作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2、提交材料。(1)檔案證明(2)戶籍證明(3)二代身份證(4)養老保險手冊(養老金交到到齡之月、列印個人賬戶)(5)職工人事檔案
3、審批執行。縣級經辦機構呈報退休經市社保處審批核準的,填寫新批退休人員花名冊,並於次月起執行退休費,同時給退休職工頒發退休證,養老金領取資格證。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衍生問題:
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後待遇及遺屬認定?
1、條件:(1)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企業職工。(2)無固定生活來源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滿50周歲,子女不滿16周歲,子女在中學上學可延長到18周歲)。
2、提交材料:(1)死亡退休職工檔案(2)死亡證明(3)遺屬戶口本、身份證、戶籍證明(4)遺屬照片6張(5)供養直系親屬定期生活補助登記表
4、審查:(1)查閱職工檔案,確認死亡職工離(退)休時間,確認直系親屬姓名,生活來源等。(2)以上內容職工檔案記載不完善的,由職工所在單位、遺屬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供的由兩名負責人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執行:符合供養直系親屬條件的,填寫《供養直系親屬定期遺屬補助花名冊》,執行有關待遇。不符合條件的遺屬說明原因,退回有關材料。
⑧ 退休工人死了家屬有啥待遇
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