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蘇省徐州市企業退休工人病逝喪葬費
當然有,不知道你是哪裡的朋友,具體待遇和標准要按照當地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就是違反了我國勞動法,且看貴州省的相關待遇及標准:
貴州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通知
各地(州、市)、縣(市、區、特區)勞動(人事勞動)局、六盤水市勞動和社會保險局、省屬企業主管部門、中央在黔企業:
我省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標准問題,自1984年《省勞動局關於改進企業職工死亡待遇的試行規定》([84]黔勞資字第58號)下發以來,省勞動局又幾次對有關待遇進行了調整,對保障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對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進行調整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現將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調整如下:
一、職工死亡後,當月工資照發,並按企業所在地的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發職工死亡待遇的標准不分居住地發給喪葬補助費、一次性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
(一)喪葬補助費,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個月的標准發給;
(二)一次性補助費,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十二個月的標准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直系親屬。其標准為:配偶每月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其他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二十五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百分之十。但生活補助費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或基本養老金)。
(四)職工死亡時,當時未達到代養條件的直系親屬,以後達到供養條件的,不能發放生活補助費。
二、供養直系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的直系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生活補助費。
三、本通知適用於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和已退休的人員。退職人員死亡後,只享受喪葬補助費。
四、經費來源:在國家未作統一規定前,上述費用暫不列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項目,由企業按原渠道開支。
五、本通知從2000年1月1日起執行,在此之前職工死亡待遇已按過去有關規定處理了的,一律不再變動和補發。但對本通知生效後仍符合享受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條件的,改按上述標准發給。
六、企業離休人員的死亡待遇(喪葬費、一次性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仍按省勞動廳黔勞廳發[1997]178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這次對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標准調整後,如企業確無經濟能力承擔的,可酌情減發,但不得低於本文件規定標準的80%。
八、本通知由省勞動廳負責解釋。
❷ 徐州市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待遇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❸ 徐州市喪葬費2022最新標准表
一、2020徐州退休人員喪葬費多少❹ 徐州市喪葬費發放標准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實現了線上社會化發放。但在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申領上還處於由企業發放的管理模式。根據黑人保發[2010]53號文件《關於提高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提高了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確保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按時足額發放和社保資金安全,省社保局決定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工作,從2010年11月起按著以下辦法執行:
1、凡是7月1日以後死亡的離退休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統一由省局實行社會化發放,不在撥付到企業。企業負責申報,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中。
2、對目前離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已銷戶的,為確保能及時讓遺屬領到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省局審核通過後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按原渠道劃入企業,暫由企業負責發放。
3、將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打入原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需要有一個宣傳的過程,才能確保發放。從2010年10月起由各參保單位要對離退休人員做宣傳工作,即死亡後的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存摺暫不能銷戶,領取完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再作處里。請各企業用3個月的時間通過宣傳將此要求讓全體離退休人員知道,從2011年1月起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不在撥入企業,由我局實行社會化發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異,具體可咨詢當地社保局)
在直系親屬去世時,本地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請三天喪葬假,本省的可請五天,外省的考慮路上來回的時間可以請6天。需要注意的是,隔代的親屬去世,喪葬假只有兩天,超出喪葬假的時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出勤工資,按正常請假處理。請您合理估算喪葬時間,合理安排假期和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