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否能兼職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沒有禁止已經退休的人員不能就業。但是如果達到退休年齡,在企業兼職的時候只能建立的是勞務關系,無法建立勞動關系。事業單位的處級幹部也屬於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允許兼職,如果兼職,不允許收取薪酬和獎金等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八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於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2. 退休後還能做會計嗎
可以,會計行業是越看越吃香,如果你之前一直從事會計行業,退休後,如果有精力,可以繼續去做會計,第一種方法是你們單位返聘你,做個顧問,帶帶年輕人,這時候不用那麼累,還有工資可以領,第二種方法是可以去接手一些酒店,要店等各種小本經營的買賣稅務報賬做,這種小店每個月要報稅,但是他們賬務又不多,專門請個人花很多錢,所以他們會在外面聘請一個人幫忙報稅,一個月只需要一兩天,一兩千快錢到手,一個月可以多接幾家,但是,希望你能夠量力而行,多享受退休生涯。
3. 離退休人員可不可以兼職
離職退休人員可以做兼職,但做兼職是用人單位存在勞務關系,版如果因勞務關系發生糾紛權的,屬於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無效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糾紛。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