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開除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開除並不直接影響退休金的領取。勞動者可以在新單位繼續繳納社保,或以靈活就業等其他身份自行繳納社保,在達到法律規定的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後,就可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也就是到退休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公務員被開除公職,還會有退休金嗎
公務員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不過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目前來說,還是靠退休之後領取到的養老金比較有保障。當然,老人還可以通過其他手段來增加養老金的金額,例如趁著自己力所能及的時候,做一些簡易的工作,或者是從子女處領取生活費。不過,大多數老人更願意自食其力,而非給子女添麻煩。因此,每個月究竟拿多少養老金,對於他們的生活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所以說,對於拿到最後一級退休金的老人來說可能不夠日常的花費。因為隨著年齡的上漲,身體的各個機能也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看病這一項支出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不容小覷的,因此在靠這些微薄的養老金來維持生活,就顯得比較困難了,還要靠別的手段來增加收入。
結語:不能否認,養老金越多對於生活的保障也就越大,老年人也就更容易感受到老年生活的幸福和愉悅。但是無論到什麼時候,錢都不是唯一的因素,想要老人更安心地養老,更需要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
C. 企業職工被開除後享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是被開除的話,符合領取的條件,還是可以領取退休福利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在政府單位,如果被開除的話,意味著是犯了很大的錯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D. 犯法被開除公職,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 被判刑開除公職還有退休金嗎
1、公務員被判刑後,只要服滿刑期,出獄後退休金還是有的。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或勞教期間停發養老金,刑滿釋放並恢復權利或勞教期滿後,可改閉以繼續發放養老金。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期間,是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判刑、緩刑或勞教期間不列入養老金正常調整范圍內。
2、法律依據:《關於公務員被采燃游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
(一)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皮殲銷准執行。
(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二、國家公職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如何規定
1、國家公務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2、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3、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