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職工死後,家屬有什麼待遇
一、退休工人死後老伴以後有什麼待遇
1、退休工人死後老伴以後的待遇,具體如下:
(1)退休老人去世後,配偶可以領取退休老人的喪葬費,可以領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蔽搭衫補助金;
(2)如果退休人員的配偶無工作,或者無養老金,可以每月領到補助金;
(3)具體領取金額,看本省有關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宏腔險法》第十七條
(一)掘棗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敏散汪恤金;橋仔
(二)在未達到枝渣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工人去世後有什麼補助
退休工人去世後的補助具體如下:
1、退休工人去世後有死亡補助金;
2、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死亡時止;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補助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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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退休工人死亡後家屬可享受哪些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核胡工資一次性發給。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⑶ 退休死亡後可以領取多少個月工資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消伏清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的標准與地區有關。普通職工喪葬費一般為平均六個月的工資,撫恤金按月發放。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
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廳兄行渠道解決。
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
1、退休工人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規定執行的
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
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退休人員死亡辦理流程為: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對於在職人員或未達到退休人員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死亡後,申請養老保險材料如下: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拿前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如下:
1、死亡人員家屬持葬部門的火化證明原件(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死亡人員身份證、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及身份證、農業銀行開具的領取人存摺或銀行卡到社保局窗口辦理;
2、在職死亡人員的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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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國企退休人員死亡後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可以領取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全部依法繼承的,繼承額會一次性支付給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律繼承人。
一、死亡待遇領取流程就是:
1.單位或親屬提出申請,並提交相應資料證明;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
3.核算死亡待遇並發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喪葬費,撫恤金,個人賬戶返還)
二、家屬需要提供給社保局的資料一般是: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火化證原件和殯儀館行政收費票據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脊畢罩;
4、申領人身份及與死者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有繼承權的人員委託書,有多個繼承人的需要有公證書;
5、指定銀行的銀行卡(用於劃轉死亡待遇);然後在社保局填寫《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請表》和《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撫恤待遇申請》兩份表格。
三、退休需符合的數爛條件: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①正常退休: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長期在管理和技術崗位上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
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低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從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的可辦理病退。
2、企業和職工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櫻鬧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⑸ 退休工人死後家屬待遇
退休職工死後待遇是可以帶上相關的證件領取相應的喪葬補助費、以及還有一次性撫恤費、同時還有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這些費用都是會按當地的平均工資來進行發放,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⑹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標准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符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監護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除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根據職工死亡是核定的供養親屬享受的撫恤金數額,其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標准為: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的標準是:喪葬費3個月工資,撫恤金不超過10個月工資。喪葬費申領相關手續由所在社區辦理,申報供養親屬撫恤金到中心養老保險服務科辦理相關手續。每月1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1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2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2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逢節假日順延)。
⑺ 企業職工退休死亡後可享受哪些待遇
退休職工死亡後,其遺屬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幾個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⑻ 退職人員領取生活費以後,死亡的家屬能享受什麼待遇
退休職工死亡後,按原單位在職員工的死亡工資待遇申請辦理。安葬費按本企業員工月平均收入的二個月發送給;供養直系親屬的慰問金,供奉一人的按自己退休前的基本工資,發六個月;二個人的,發九個月;三個及三個以上,發十二個月。
③城鎮居民工資待遇領到工作人員身亡,慰問金派發是否與派發規范並沒有統一要求,應以全國各地人社部門的官方文件為標准,例如四川省阿壩州下發《阿壩州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在其中明確規定,城鎮居民工資待遇領到工作人員死亡後,要派發一次性撫恤金,派發標准為自己8個月養老保險金,但繼承者必須要在遺屬死亡後6個月內辦理注銷、申請等相關手續,一旦超過規定的最後期限,則無法領到該筆工資待遇。假如本地沒有明確公布政策文件,那樣不管怎樣,遺屬都難以領到該筆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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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待遇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待遇有以下幾個方面:
1、喪葬補助費,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散耐團。
2、一次性撫恤金,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40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
3、遺屬生活補助費,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4、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待遇是需要發給其遺屬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一、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沖橘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2、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畝搭死亡人員:
(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⑽ 退休工人死後家屬待遇
1、退休老人去世後,配偶可以領取退休老人的喪葬費,可以領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補助金,
2、如果退休人員的配偶無工作,或者無養老金,可以每月領到補助金。
3、具體領取金額,看本省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丁、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周歲者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