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後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補繳時按職工繳費還是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繳費後最大的不同是什麼
企業交的職工社保和靈活就業人員交的職工社保都屬於同一險種,沒有什麼不同。
最大的不同就是繳費比例不同,以前是按比例承擔,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全部由自己承擔。
『貳』 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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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繳費年限不夠能版補繳。
個人委託存檔權人員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補繳辦法:
2001年4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以現金形式一次性補足不足年限。自補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叄』 退休時職工醫保累計夠年限與與連續交費十五年有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社保中途中斷再繳費後可連續計算繳費年限,醫保就不一樣了,醫保是不可以中斷的,醫保一旦中斷超過寬限期,醫保繳費年限清零重新計算繳費年限。
『肆』 我已達到退休年齡,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夠。請問可不可以一次性補繳。謝謝
到當地醫保局辦理一次性補繳政策。具體補繳金額各地不同。
『伍』 醫療保險需要連續交納多少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後終身享受醫保
繳納醫保滿足男25年,女20年,才能在退休後享受終身醫療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5)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對退休影響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
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
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保險費征繳
(一)申報受理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申報表》,並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工資發放明細表;
2、《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3、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繳費核定
1、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審核參保單位填報的繳費申報核定表格及有關資料。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人員核定或增減手續。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為新增參保人員及時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情況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3、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繳費費率計算應繳數額,並列印出《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徵收。
(三)費用徵收
1、醫保機構通過「收入戶存款」開戶銀行收費,也可採取支票、現金、電匯、本票等方式收費,並開具專用收款憑證。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每月與銀行對賬結算,並將到賬情況反饋給征繳部門。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財務管理部門反饋的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向申報後未足額或未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單》。逾期不執行的,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可一次性繳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繳的,應從季度初或年初繳費。暫無能力繳納的,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陸』 醫保要交多少年如果退休時交費年限不夠怎麼辦
要交15年,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社保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內:
第二條參加容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對退休影響擴展閱讀:
《社保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十四條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非在校(非在托)少年兒童,可由本人或家屬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符合參保條件的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的兒童,由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分賬核算,不得相互擠占和調劑。
第十五條 醫療保險基金因疾病暴發流行、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不敷使用或因其他原因出現支付不足時,由財政給予補貼。財政對本市符合條件的少年兒童、學生和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