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還用通知單位嗎
法律分析:1、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2、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退休人員死亡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退休人員死亡後需要辦理手續如下: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
2、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對於在職人員或未達到退休人員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死亡後,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如下:
1、死亡人員家屬持葬部門的火化證明原件(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死亡人員身份證、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及身份證、農業銀行開具的領取人存摺或銀行卡到社保局窗口辦理;
2、在職死亡人員的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證明。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工傷保險理賠的流程如下:
1、傷害經當地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以及經當地勞動能力委員會出具的鑒定結論;
2、持工傷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3、審核工傷保險申請人的申請,在法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結論;對於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要寫明理由;
4、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向工傷保險申請人發放工傷保險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 退休人員死亡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死亡人員:
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負傷或退休後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2個_月;並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的6個月。
企業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死亡,付給家屬喪葬費和一次性的撫恤費。
如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確有困難,原工作單位可給予定期或臨時性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家屬死亡不享受喪葬補助費。
退休人員去世後,應當由其家屬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並持相關材料到社保服務機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死亡人員
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退休職工死亡後到社保局要什麼證明
法律分析:單位退休職工死亡之後,一般需要辦理以下證明: 1、死亡證明書; 2、火化證(允許土葬的辦理民政部門批准證明); 3、戶籍注銷證明。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5. 退休老人過世咋辦手續
在退休不長時間之後,有的人員就已經死亡了,在死亡之後還需要銷戶口,而且這個養老保險交了之後可以進行繼承的,那麼具體的手續又是如何進行規定的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6. 老人去世辦理死亡證明需要通知其生前退休單位嗎
老人去世辦理死亡證明時,是需要通知其生前退休單位的。這是因為退休單位可能會發放退休金或者給予其它形式的幫助,通知其生前退休單位能夠讓他們了解相關情況,並能及時提供幫助。
辦理死亡證明時,應當准備好退休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方便聯系。可以向當地戶籍部門或者辦理死亡證明的機構咨詢具體辦理流程。
在辦理死亡證明的過程中,除了通知退休單位之外,還需要准備一些其他的材料。這些材料可能包括:
身份證明文件: 如身份證、護照等。
死亡時間和地點的證明文件: 如病歷、醫院出院證明、驗屍報告等。
親屬關系證明文件: 如結婚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等。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房屋所有權證明、車輛所有權證明、保險信息等。
具體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因地區、機構而異,建議向當地戶籍部門或者辦理死亡證明的機構咨詢。
7. 退休職工死亡辦理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大家都知道公民在繳納社保後,到了退休年齡時就可享受相應的養老待遇了。如果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要辦哪些手續呢?其實,單位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具體如何辦理羨肢呢?下面由我為您詳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