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能擔保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退休人員只要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是可以給別人擔保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㈡ 退休人員工資待遇只有2000元能為他人擔保嗎
有固定收入,並且每月2000元勞保金,符合小額貸款擔保資格,如果是對方小額貸款你足備條件做擔保人。
但是給別人做擔保貸款需要慎重考慮,風險很大,對方逾期不還貸款,擔保人同樣承擔責任。
㈢ 已退休人員能當貸款擔保人么
法律分析:一、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即可。做擔保人很簡單,只要債權人統一即可,只需要在相關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就行。一般情況下列人員作為擔保人較容易被認可:公家公務員,大中型國企在職人員,有資金實力的個人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那些人不能作為合同擔保人
1、與貸款人為夫妻關系,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如果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
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
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因為擔保人的責任在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有責任義務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
4、退休人員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有什麼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㈤ 退休人員能擔保貸款嗎
退休人員能不能擔保貸款我國法律沒有相關規定,但是銀行有此規定的原因是源於對退休人員的償還能力的擔心。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 【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㈥ 退休人員絕對不能做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不是。已經退休沒有關系,只要符合擔保人的條件就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㈦ 退休人員能為他人在中行購房擔保嗎
退休人員不能為他人擔保貸款。
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在貸款時不能做擔保人的情況,一為夫妻關系,二為外地人,三為沒有經濟來源的人,四是退休人員。貸款在當今社會是普遍存在的了,但是有些貸款需要有擔保人才可以。並不是誰都可以做擔保人的,但是擔保人也不好當,如果關系真不是那麼好的,千萬不要當擔保人,否則自己會有很多麻煩。
㈧ 什麼情況不能做擔保人
不能成為擔保人的情況是: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慎伍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擔保不能作為擔保人的情形:國家機關、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均不得作為保證人為他人提供擔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擔保不能作為擔保人的情形:國家機關、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鎮渣構、職能部門均不得作為保證人為他人提供擔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因為擔保人的責任在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有責任義務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退休人員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以下幾種情況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
1、與貸款人為夫妻關系,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如果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
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
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因為擔保人的責任在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有責任義務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
4、退休人員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九十四條寬旅或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