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52歲退休條件
法律分析:52歲退休條件:1、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女工人;2、長期從事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女工人;3、原國有企業或大集體企業離職下崗的女性;4、符合病退條件的女性。並非所有女性都可以在50歲辦理退休,除了繳費年限以外,女性退休時,還需進行身份界定,通過審核人事檔案,確定女工人、女幹部的身份,進而確定女性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