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離退休幹部黨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有什麼具體規定
黨費收繳: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十八條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1)企業離退休老黨員管理擴展閱讀: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離休是我國幹部退休制度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
㈡ 如何加強離退休老幹部黨支部建設
1、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對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委老幹部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組織部門,特別是老幹部工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立足全局和發展的高度,引導有關部門充分認識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支部建設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離退休幹部黨員教育工作,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工作難題,切實做到認識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縣委老乾局首先要真正把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配合縣委組織部認真抓好落實。要根據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任務,實施分類指導。縣委組織部要將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做到與其它領域的黨建工作一同部署、規劃、考核和表彰,督促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經常過問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情況,分管領導定期聽取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工作匯報,掌握情況,溝通思想。認真研究解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在活動經費、學習資料、活動場所等方面給予充分支持,積極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保障。
2、靈活組織設置形式,確保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應建盡建。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組織關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單位,並單獨建立離休幹部黨支部或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離退休幹部人數較多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總支;離退休幹部黨員人數少或居住分散的系統,不具備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條件的,可採取與在職黨員或同一系統、不同單位的離退休幹部黨員建立聯合黨支部;部分改制企業黨組織關系已經實行所在地管理的要明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黨組織隸屬關系,或者隸屬上級主管部門黨組織,或隨同本單位黨組織隸屬關系一並轉移。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採取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組織關系與人事檔案、行政隸屬關系相分離的方式,在社區設置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把離退休幹部的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黨組織,隸屬街道黨組織管理,及時將改制和破產企業中分離出來的離退退休幹部黨員和少數腰包黨員編入黨的組織,保證他們按規定參加組織活動,不讓一名黨員游離黨組織之外;安置在農村的離退休幹部黨員,可以以鎮為單位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以行政村為單位建立離退休幹部黨小組;在徵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也可將黨員的組織關系轉至行政村黨支部,接受行政村黨支部的管理。
3、選好配齊支部班子,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規范開展活動和有效發揮作用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根據形勢需要,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班子也要提倡相對年輕化,以利於支部建設和組織生活的順利開展。注重選用身體狀況較好、政治素質較高、熱愛老幹部工作的同志擔任支部黨支部書記;在離休幹部黨員普遍高齡的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探索實行在職幹部黨員擔任支部書記,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聯絡員工作機制。在黨支部書記非在職黨員的黨支部,黨委或黨組可指派一名在職黨員擔任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工作聯絡員,協助黨支部建設和開展工作。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組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協助做好支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走訪慰問、住院探望、排憂解難等工作。聯絡員要做到掌握實情,當好信息員;上下溝通,當好協調員;排憂解難,當好服務員;出謀劃策,當好指導員。根據工作需要,注意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的政治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
4、努力提供經費、場地和制度保障,為切實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創造必要條件和良好氛圍。各級黨組織按照中組部12號文件精神,規范黨費收繳和管理制度,定期公示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將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所收繳納黨費的50–100%用於彌補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外,單位應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老幹部黨支部組織活動、購買學習資料等支出。同時,各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合理解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活動場所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為所屬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劃定一個學習、活動的場所,保障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活動的正常開展。要從離退休幹部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生活制度、學習制度、報告工作制度、聯系黨員制度、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費收繳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等七項制度,使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5、把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作為黨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抓出成效。政治理論學習,可採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學習時間可靈活掌握,一般每月組織集體學習一次,宣傳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通報本地改革開放的新形勢新成就和本單位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引導離退休幹部黨員思想上與時俱進。要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緊密結合離退休幹部黨員思想實際和形勢發展需要,每年安排一個主題教育活動,切實做好離退休幹部黨員的政治理論、形勢政策、法紀教育工作。大力宣傳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和黨員的先進事跡,充分調動黨員自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內在動力。科學設置活動內容,做到年有計劃、季有安排、月有活動,保持組織生活不間斷。活動准備要充分,組織程序要規范,力戒形式主義,確保時間、人員、內容、效果「四落實」。黨支部要加強聯系和溝通,主動關心和幫助老幹部,通報情況,聽取意見,解決困難,要把組織生活與思想教育、幫解問題、發揮作用等結合起來,著力增強黨組織生活的吸引力,使離退休幹部黨組織成為團結、教育、服務老同志的橋梁和紐帶。
6、針對離退休幹部自身特點,加強管理服務、創新活動形式、改進活動方法。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應從老同志的實際出發,堅持便於集中、便於開展組織生活的原則,創新形式、改進方法,建立和完善組織生活制度、學習活動制度。積極發揮社區優勢,本著「自願、方便、就近、規范」的原則,堅持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倡導老同志就近參加學習和活動。要採取集中、小型和分散相結合的辦法,積極推行「小組活動、家庭活動、病房活動」等形式,實現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黨員,可不參加集體學習和活動。對居住農村、居住外地和到外謀職的老黨員,採取就近就地劃片的辦法開展組織活動。鄉鎮社區黨員人數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備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條件的,可以根據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居住情況,就近編入在職幹部黨員支部或成立黨小組,也可採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開展組織生活,以保證離退休幹部黨員都能正常參加組織生活。同時,各單位黨支部要主動加強與本單位離退休幹部黨員的聯系,對因身體狀況不好、長期生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離退休幹部黨員,要定期以電話詢問、入戶走訪聯系等形式向老同志及時通報黨內生活和單位工作情況,保證老黨員與黨組織的密切聯系。
㈢ 離退休黨員有哪些管理制度
1、有離退休黨員的黨組織要確定專人負責離退休黨員的管理工作,通過電話、書信、上門談心等方式經常同離退休黨員保持聯系,並做好記錄。
要採取「一對一」、「一對多」等形式經常關心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離退休黨員,主動加強聯系,及時傳達黨內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況,徵求意見和建議,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實際困難。
2、所在黨組織要針對離退休黨員的生活特點,創新教育管理形式,採用座談會、學習討論會、集中培訓、參觀考察、組織文藝表演等適合離退休黨員特點的活動,寓教於樂,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要針對離退休黨員生活中存在的困難,組織黨員志願者服務隊、黨員幫困服務隊、社區義務服務隊等社會性服務組織,積極開展幫扶活動。
要教育引導離退休黨員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按《黨章》要求辦事,不參與和從事違法違紀活動。對於違反黨紀國法的黨員,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離退休黨員參加社會群團組織,必須堅持文明、健康、積極向上原則,事先向黨組織匯報並徵得同意。
要按照中組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的有關要求,教育引導離退休黨員按規定及時交納黨費,自覺履行黨員義務。
針對生活特別困難的黨員,通過本人申請,經所在黨支部同意,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積極參加所在地社區黨組織的活動,積極參與社區服務,開展黨組織活動,尤其在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黨風廉政建設、關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貢獻,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3)企業離退休老黨員管理擴展閱讀:
一、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
離退休人員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范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於在職人員的規范津貼補貼)。
對於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幹部護理費、艱苦邊遠地區補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恤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二、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㈣ 企業退休黨員能不能任支部書記有文件規定嗎
中組部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中規定,離退休黨員幹部、職工的組織關系管理,原則上按照已有的規定辦理。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黨員幹部、職工,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如果該國有集體企業的退休黨員的組織關系仍然在這個單位。
可見,如果該退休黨員被其所在黨支部選為黨支部書記仍然可以擔任支部書記。
㈤ 如何加強離退休黨員管理工作總結
(一)增強各級黨組織抓好黨員教育管理的認識。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踐證明,黨員教育管理好的地方,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就大,群眾的熱情高、干勁足,黨的領導體現得就充分。只有切實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才能使黨員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提高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堅定性和自覺性,對促進社會的繁榮與穩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各級黨組織必須切實把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好抓實。 (二)建立健全新形勢下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責任制。一要落實黨組織「一把手」抓黨員教育工作的責任。這是新形勢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迫切需要。要把「一把手」抓黨員教育的工作列入領導責任制考評的目標之一,把能否做好本單位、本轄區內的黨員教育工作作為衡量一個領導是否具有堅定政治立場、能否駕馭全局重要標准。二是建立「以塊為主」抓黨員教育工作的機制。大到黨委,小到黨的小組,必須切實負起黨員教育工作主抓責任,改變依靠上級抓、部門抓、條條抓的狀況,並把能否抓好黨員教育工作列入黨建工作重要考評目標 。三要建立黨員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要進一步整合黨員教育資源,徹底解決「多頭培訓、重復培訓」的問題,建立和完善以組織部牽頭,宣傳、紀檢、人事、科技、教育、農業等部門參加的黨員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研究工作、定期召開黨員教育經驗交流會,提高對基層的指導力度,做到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監督」四位一體,逐步實現教育管理系統化。 (三)探索新時期黨員管理的新方法。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黨員的管理工作,逐步探索新時期黨員管理的新方法。黨員模範作用的發揮,除了黨員自身因素外,關鍵是基層組織能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引導黨員發揮作用,應充分考慮目前農村黨員從業形式、生活水平、思想狀況上的差異,對不同層面、不同領域的黨員分類分層次提出先進性要求。對那些擔任一定職務的幹部黨員,要求他們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當好人民的勤務員;對離退休回村的退休黨員,要求他們樹立愛家鄉、愛人民的觀念,當好支部的助手和參謀;對有一技之長的技能黨員,要求他們樹立勇於創新、勇於奉獻的觀念,當好群眾致富的帶頭人;對那些在村內從事一般性生產勞動的在職黨員,要求他們樹立全局和長遠的觀念,當好愛崗敬業的榜樣;對那些外出務工的流動黨員,要求他們樹立離土不離鄉的觀念,當好先進信息的傳遞者;對本村的老黨員,要求他們樹立扶上馬、送一程的觀念,當好支部的堅強後盾。 (四)進一步整合資源,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教育手段的作用。 當前,互聯中國已開始普及,組織部門可利用中國絡資源,通過黨建中國站、遠程教育、聲像資料等手段,採取互教互學、場景模擬等現代化,信息化教育形式,增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必須充分利用互聯中國及遠程教育等平台,開辟培訓領域,認真抓好遠程教育培訓。其突出的優點主要有兩點:一是廣大黨員幹部可及時下載培訓資料,充實現代遠程教育內容。通過建立遠程教育內容信息庫,黨員可隨時下載政治理論專題、時事熱點、市場經濟、現代農業科技知識等培訓節目,時間方便掌握,具有紙質資料無可比擬的時效性,共享信息資源。二是可定期組織培訓,實現互動辦學。結合當前黨組織中心工作和黨員教育需求,黨建中國站可以組織一些高質量課件,利用中國絡進行播放,根據個體需求進行課件點播和中國上市場信息查詢。此外,還能夠通過問卷調查和走訪等形式,了解黨員的學習需求,由黨員點播遠程教育節目,及時調整播放內容,實行互動培訓,大大提高學習針對性和質量
㈥ 如何加強離退休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1.改進方法。改變過去的讀報紙、「擺龍門陣」的工作方法,要更多地以身邊的典型事例激起離退休老黨員當年的「壯懷激烈」的自豪感,讓他們想起當年激情燃燒的歲月,讓老黨員再出激情、再展魅力、再立新功。
2.強化管理。要讓老黨員繼續嚴格按照黨員標准嚴格要求自己,「退休不退黨」,進一步加強組織觀念和黨性鍛煉,政治思想上不能放鬆,堅決不能放棄。對拒不交納黨費、思想消極、不思進取,經多方多次做工作仍不改進的,則應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暢通出口,確保離退休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3.加強建設。按照「就地、就近」和有利於退休黨員管理的原則,組建離退休黨支部。黨支部委員應選派能力強、作風正、身體好、威望高的離退休黨員。同時,要形成單位、村(社區)「拳頭」合力,不斷豐富他們的業余文化生活,充分發揮其特長,將黨的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不斷開創離退休老黨員政治思想素質教育工作新局面。
㈦ 如何加強離退休黨員管理的幾點建議
加強離退休黨員教育與管理的對策
離退休老黨員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他們也曾朝氣蓬勃,雄姿英發,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經過風雨的洗滌和歲月的沉澱,他們有著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如何安排好他們的生活,發揮好他們的作用,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和光榮而艱巨的使命。
認清問題的根源,就要著手解決這些問題,從目前情況看,主要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組織,激發內在活力。各級黨組織要提高認識,加以重視,真正認識到做好離退休老黨員的工作是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和突出環節。要建立激勵機制,在「七一」建黨節、「十一」國慶節等重大節日活動時,要擴大離退休老黨員的參與面、表彰面,讓他們真正感受到黨組織的重視和肯定。
要通過他們的表率作用,把更多的離退休黨員凝聚在黨的周圍,扭轉買菜、做飯、哄孩子、玩麻將等每天無所事事的局面,帶動其他老同志發揮「夕陽增輝」作用,這將對於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建章立制,真心關愛黨員。要建立跟蹤查詢制度,各級黨組織要與上級黨委組織部門保持聯系,有離退休的黨員要及時掌握,要深入推進「黨組織關愛黨員、黨員服務群眾」活動的開展,通過組織黨內民主生活會,開展黨內活動以及個別走訪、談心等形式,及時了解老黨員的思想變化情況以及身體生活情況,對子女不在身邊,體弱多病老黨員要上門為他們服務,解決生活上困難,做到知黨員情、解黨員難、暖黨員心,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職能。
第三,豐富載體,突出工作實效。離退休黨員管理工作的落腳點應是管理與服務並重,重點在提高老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發揮他們特有的政治資源優勢,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因此,要不斷創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廣泛開展老同誌喜聞樂見的思想教育和社會實際活動,注重研究探索靈活多樣,寓教於樂的新的工作載體,發揮老黨員余熱。
第四,保障經費,確保活動陣地。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好離退休老黨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穩定離退休老黨員隊伍,使他們更好地支持在職幹部職工的工作,要積極創造條件,保證離退休黨支部有必要的活動經費,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有豐富的學習資料,確保離退休黨支部能正常開展組織活動,真正使離退休老黨員「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堅持做到「政治上送營養,生活上送溫暖,思想上送理解」。
(7)企業離退休老黨員管理擴展閱讀
黨員,即政黨的成員,是贊同某黨的綱領和政策、遵守黨章、自願加入該黨的成員。黨員是構成政黨的基石和細胞。黨員的數量決定政黨的規模和群眾基礎,黨員的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政黨的水平。黨員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受黨紀的約束,在實現黨的決議(綱領、路線、方針、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黨都重視吸收、挑選和培訓黨員,並依靠黨員開展活動,以實現該黨的主張。各類政黨和各國政黨的黨員資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參考資料:共產黨員網-新形勢下加強離退休黨員教育管理的建議
㈧ 退休後黨組織關系怎麼辦
法律分析:1,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2,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3,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4,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 四、有針對性地做好新形勢下的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工作
凡黨員所去單位已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黨組織;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其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以轉移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外出時間較長的黨員,可不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由原所在黨組織在他們中建立黨組織並進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協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黨組織委託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管理,原所在黨組織協助管理。
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黨員,流向比較集中的,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應當與其所去單位或地方黨組織做好銜接工作,為他們集體辦理黨員組織關系移交手續;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單位黨組織也要主動向黨員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提供情況,幫助黨員及時落實組織關系。黨員所去單位或地方黨組織原則上不能拒絕接收。暫時不具備接收條件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為這些黨組織創造條件,並對其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原則上按禪簡照已有規定辦理。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賀世褲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高校畢業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按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將戶口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也可將黨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原返嘩就讀學校的黨組織,原就讀學校黨組織要承擔對其教育管理的貴任,黨員本人要主動與原就讀學校黨組織保持聯系,按規定交納黨費。
㈨ 黨組織工作條例對離退休黨員活動是如何規定的
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教育
管理工作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黨組織建設及組織關系接轉
1、退(離)休幹部職工黨員組織關系原則上轉到居住地社區黨組織由居住地社
區黨組織管理。原單位設有離退休幹部職工黨支部的或雖沒有離退休幹部職工
黨支部但具備管理條件的也可繼續由原單位黨組織管理。
2、離退休幹部職工黨支部委員會2至3年換屆選舉一次。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出
現空缺時應及時補選確保支部委員會工作的順利開展。
3、離退休幹部職工黨支部書記應由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中組織能力強、作風民
主有奉獻精神身體較好公道正派的同志擔任。
4、企業改制、租賃、倒閉、破產、兼並過程中應及時將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
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社區黨組織並認真負責地做好交接工作確保離退休幹部
職工黨員全部納入黨組織的有效管理之中。
5、退(離)休幹部職工黨員轉入居住地社區管理的居住地社區黨組織要切實負
起管理責任及時把退(離)休幹部職工黨員編入黨支部、黨小組,保證退(離)休
幹部職工黨員組織生活的正常化、規范化。離退休幹部職工原單位黨組織要繼續
與退離休幹部職工黨員保持聯系,關心他們的生活,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
6、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被外單位聘用六個月以上或到異地居住的應將組織
關系轉到聘用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聘用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可將組織關系
轉入聘用單位上級黨組織或單位所在地黨組織。
7、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因私出國、出境的其組織關系和黨籍的處理按照中
組部和省委組織部有關規定執行。
二、退(離)休幹部職工黨員教育管理
8、有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的黨組織要確定專人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的管理
工作通過電話、書信、上門談心等方式經常同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保持聯系
並做好記錄。
9、加強檔案管理建立健全退(離)休幹部職工黨員花名冊、交納黨費登記簿、
參加組織生活記錄等簿冊。
10、各級黨組織要經常關心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主動加
強聯系,及時傳達黨內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況徵求意見和建議積極
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實際困難。
11、要針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的生活特點,創新教育管理形式採用座談會、
學習討論會、請專家授課、參觀考察、組織文藝表演等適合退(離)休幹部職工黨
員特點的活動寓教於樂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12、社區黨組織要針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生活中存在的困難組織黨員志願者
服務隊、黨員幫困服務組、社區義務服務隊等社會性服務組織積極開展幫扶活
動。
13、要教育引導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按《黨章》要
求辦事不參與或組織集體上訪、靜坐、示威等活動不參與邪教及封建迷信活
動不從事違反政策規定的經商活動。對於違反黨紀國法的黨員要按照有關規
定作出相應處理。
14、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參加社會群團組織必須堅持文明、健康、積極向上原
則事先向黨組織匯報並徵得同意。
15、要嚴格按照中組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以及省
委組織部的有關要求教育引導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按規定及時交納黨費自覺
履行黨員義務。
三、制度建設
16、組織生活制度。根據《黨章》規定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黨
員大會定期上黨課。根據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的年齡、身體等實際狀況不斷
研究和改進活動的形式以保證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組織生活的正常開展。
17、學習制度。要把政治理論學習作為支部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定期組織學習。
要充分考慮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的身體因素方式要多樣主題要突出地點要
靈活次數要適當。
18、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按照《黨章》規定和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要求結合離退
休幹部職工黨員的實際情況進行評議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19、報告工作制度。離退休幹部職工黨支部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工作支部
委員會應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黨小組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員的思
想、學習情況黨員應定期向黨小組或支部委員會匯報自己的學習、思想情況。
四、其它
20、本辦法適用於不具備退休條件而正式辦理了離職或內退手續的黨員。
21、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22、本辦法從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