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金在哪裡領
法律分析:保險在戶籍地繳納,退休後在戶籍地領取。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2、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可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列印存摺,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㈡ 退休金在哪裡領
1、社保在戶籍地的退休後當地領取
比如,你戶籍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養老保險也一直在北京繳納,那麼等你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養老金領取。
2、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
比如,你戶籍在河北,工作在北京,養老保險一直在北京繳納,只要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養老金領取。
3、年限不夠,轉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比如,你戶籍在河北,臨退休時工作在深圳,可是在深圳繳納的養老保險不足10年,那麼如果你在上一個工作地北京滿10年,你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養老金領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夠,資金歸集戶籍地
比如,你戶籍在河北,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廣州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時候,每個地方累計繳納的養老保險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戶籍地河北辦理養老金領取了。
5、多地繳滿10年,在最後一個繳滿年限地領取
比如,你戶籍地在寧波,分別在深圳、北京先後繳費滿10年,最終領取地為北京。
㈢ 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一、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1、一直在戶籍所在地工作並繳納社保,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北京人,畢業後一直在北京工作,到退休時一共繳納了40年社保,退休後在北京領取養老金。
2、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但是都不超過10年,回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武漢人,先在上海工作8年,再去深圳工作5年,然後去廣州工作7年,三個城市繳納社保時間均不到10年,退休後在武漢領取養老金。
3、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有一個地方超過10年,在該地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洛陽人,先後在鄭州工作3年、洛陽工作8年、合肥工作15年、南京工作2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合肥領取養老金。
4、在多個地方工作並繳納社保,其中有2個以上地方超過10年,在最後一個超過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舉例說明:小明是蘇州人,先後在蘇州工作5年、南京工作15年、上海工作10年,均正常繳納社保,退休後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5、在多個地方工作,但社保累計繳納年限不足15年,退休後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補繳要回原籍
舉例說明:小明是長春人,先後在北京、天津工作,但一直都是打零工,沒有繳納社保,後來到石家莊工作,繳納社保12年,退休後無法領取養老金,如果要補繳只能回原籍長春,補繳3年養老保險繳納總年限達到15年後可領取養老金,領取地為長春。
二、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戶本息和÷120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
(2)一次性撫恤費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
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三、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如果在異地的是可以進行轉移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夠進行辦理,所以,不同的情況所領取的方式都會不一樣,我們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就一定要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申請到自己的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㈣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歸什麼地方發放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繳納的有養老保險的,由當地社會保險部門進行養老金的發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企業退休金領取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㈤ 多地繳納社保退休在哪裡領取退休金
法律分析:
參加本省職工養老保險的本省戶籍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在本省范圍內存在多處養老保險關系,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參加本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外省戶籍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本省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參加本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外省戶籍人員,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養老保險關系,所有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本省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社保在外地繳納的,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只要是符合了當地的退休條件,這樣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我國法律規定領取社保的條件是:一是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而是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參加外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本省戶籍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有養老保險關系分段所在地(含臨時繳費賬戶)均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省戶籍所在地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㈥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定。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領退休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到戶口所在地領退休金。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臘虧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輪掘神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散局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