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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o18年企業退休工資調整

發布時間:2023-06-02 01:41:31

『壹』 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中人退休金計發進展如何

樓主你好,所謂的退休中人一般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因為2014年10月份開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正式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也就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就被稱之為是退休的中人了。

當然,這部分中人的退休金發放,他和之前老人的退休金發放的計算方式,是完全不一致的,因為從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開始,那麼實際上他的這個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就跟我們企業在職職工累積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幾乎是一樣的,但是,畢竟,退休的事業單位的老人所拿到的退休金要遠遠高於這個退休工人的退休金待遇,所以,國家在當時就提出了,過渡性10年的一個補償養老金的一個待遇。

那麼時至今日,實際上有很多地區並沒有將這個補償性的養老金發放到位,所以說這就形成了事業單位中人和事業單位的老人,養老金的差距是很大的。但是既然有這樣一個10年的過渡性的政策,雖然說很多地區沒有將這個過渡性養老金發放到位,但並不意味著他永遠不會發放到位,只不過具體的一個落實方案還沒有下發,而且有些省份已經確定,慢慢的要給予補發,所以說,發放到位只是一個時間性的問題。

自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開始按月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總額,如繳費基數低於社平工資60%,按60%繳納,如果繳費工資高於社平工資300%,超出部分不繳納。繳納比例為單位20%,個人比例8%,繳納從例下調後,單位16%,個人比例不變,個人繳納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享受統一的記賬利率,2019年記賬利率為7.61。

除職工養老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繳納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繳納基數為本人工資總額,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職業年金部分計入個人賬戶,享受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由於中國在新政策執行前參加工作,因此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會將新政策執行前的工齡計為視同繳納年限,具體計算時包含: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個部分

單位和個人繳費的職業年金全部進入個人賬戶,達到退休年齡後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計算方法參照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發完為止,本人身故時按遺產繼承。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終,為新老政策的過渡期,過渡期按新老辦法同時計算養老待遇,當新辦法的養老金待遇(含職業年金)低於老辦法時,按老辦法執行,當新辦法高於老辦法時,超出部分按年不同比例發放。

臨界點(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就算是「中人」,這里說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自從這一天開始,每一天都有無數的「中人」在退休,可是,每一個人退休之後領取的養老金比在職時的打卡工資懸殊幅度都是相當的大,有的人少了1000多元,有的人少的更多。

這些「中人」們一問,得到相關部門的答復基本上都是一樣的:沒有計算好呢,等到計算清楚之後,多退少補,一分錢不能少,放心吧!好啊!等吧,既然這樣,哪有什麼不放心的呢?

結果,從臨界點之日起一直到現在,五年時間過去了,除了每一年4%~6%的幅度調整養老金之外,大部分的「中人」基本上和原來的養老金變化不大啊。這些人再一次詢問相關人員,得到的回復還是沒有算清楚。

這就怪了!為什麼會這樣慢呢?五年計算不清楚「中人」的養老金,到底是因為什麼呢?是不會計算,還是算不出來或者是根本就沒有計算?連不是「中人」的人都感覺到不是那麼對勁。各種各樣的猜測都有,有的向好處猜,有的向不好處想。

事實上,從2018年開始就有好幾個省份的個別地區宣布,要加快推進「中人」養老金的兌現速度,以最快的速度解決好這個問題。結果呢,到現在為止,依然還有很多很多的地方沒有弄清楚。

一些網友已經耐不住性子了。請看個別的網友說的:

還有很多的說法或者說是意見,反正就是認為,「中人」的養老金來得太慢了。

在這里,我相信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一定也是非常著急的。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計算清楚並且發放到位,這應該是這些工作人員的目的和出發點。

但是,我覺得,應該抓住問題的關鍵,拿出切實的措施,下大決心,銳意改革,突破難點,不是不能解決的。

是的,應該按時發放這些「中人」的養老金了,不然的話,退休的「中人」越來越多,不就越來越難了嗎?

所以說:

有關部門趕快下定決心,拿出切實的措施來,以盡快地兌現這些人的養老金!

這個問題,我剛剛那回答過,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都有中人,你問的應該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吧!中人退休金計發工作正在提速!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呢?中人的退休金計發進展如何?

這個問題對於廣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來說是十分關心的一個問題。

哪一年退休的人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呢?這是指在2014年9月30號之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號之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因為在2014年10月1號,養老金正式並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開啟改革,不用繳費就能領高額養老金的時代一去不復返,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要每月繳納8%的養老保險費和4%的職業年金。

也就是說,退休中人指的是在改革前參加工作,在改革後退休的人。對於中人的養老金,目前實行的是新老辦法對比,實行保底控高。

一般來說,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待遇會更高一些,所以國家設置了十年的過渡期,第一年補發高出養老金的10%,第二年發20%,一直到2024年補發100%,到時就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了。

不過,補發政策沒有出台,補發工作進展緩慢,所以現在退休中人依然領的是預發養老金,不是真正的養老金。

有一個好消息,近期中人養老金補發的工作有加速的跡象,因為很多城市正式啟動了中人養老金的補發工作。

都有哪些省份和城市呢?從省份來看是江蘇,福建,河南等地,具體的城市分別是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寧德市周寧縣。

另外,河北邯鄲的退休人員也反映說接到了核算養老金的通知。

四川也召開了機保中人政策研討會,認為中人養老金補發完善方案比較可行。

所以種種跡象表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工作的步伐正在加快,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到正式補發中人養老金的隊伍中來。

這也是廣大退休中人們翹首以待的一天,希望能快點到來。

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中人退休金計發進展如何?這里有兩個問題需要回答,下面分別進行解答與闡述。

從題目分析,題目中所指退休中人,肯定為機關事業退休中人無疑。究竟從哪一年退休算中人呢?准確的回答應是,按養老並軌時間節點,即2014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而且,實際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者,即為機關事業退休中人。

提出中人養老金計發問題,並討論展望中人養老金計發進展情況,這的確是一個雲山霧罩,山高路遠的一個棘手問題。沒有第一手資料,不掌握有關重要信息,哪如何預測進展呢?真有點「亱半臨深池」的感覺在其中!

我大膽談出自已的拙見與認知:從獲得的相關有限信息可以預知,涉及養老金重新核定的各種參數、數據,都已確定並下發到位,已不存在任何的技術性障礙了。這就是說,計發辦法的完善與調整,還是十分完備和科學的。現在,具體的套算、核定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之中,由於核算數據千頭萬緒,整理與驗算工作必須慎之又慎,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是,可以肯定地講,曙光就在眼前,機關事業退休中人「預發養老金」,被「全額養老金」所替代的日子就在前頭,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老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員,中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6月30日後退休的人員。新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

1、「老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前參加工作(全國各地啟動時間有先有後,並不統一),啟動前退休的人員。「老人」無需繳納 社會 保險費用,按照實際工作年限等情況,按照過去的老辦法計發退休金。

退休時的工齡=實際工作的工齡(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2、「中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前(1992~1995年, 具體時間以各地啟動時間為准)參加工作,啟動後退休的人員。

啟動前無需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此前的工齡稱為視同繳費年限。啟動後,需要繳納 社會 保險費用,並以此作為工齡,繳納 社會 保險這一段的工 齡稱為實際繳費年限。工齡達到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方可退休。

退休時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2~ 1995年前實際工作年限,可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實際繳費年限

3、「新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後參加工作,啟動後退休的人員。養老保險必須至少繳足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退休。

(1)甘肅2o18年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擴展閱讀

我國改革開放後,在20多年來的退休人員社保制度,也就是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變革之中,出現了兩次重要的階段性改革,出現了兩次所謂的」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劃分,也就產生了兩類有所區別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老人」  "中人」和「新人」。

相同之處:

1、稱呼:劃分以後,涉及到的人群都分為三類,人群叫法都有相同的稱呼,都叫"老人  "中人」和「新人」。

2、依據:均是退休養老制度的改革,均以改革時間節點為分水嶺。改革時間節點前參加工作,並已退休的人員,稱為"老人」,改革時間節點前參加工作, 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改革時間節點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新人」。

3、結果:都和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發有著根本性的聯動關系,執行「老人」老辦法,「中人」過渡法,「新人」 新辦法。

不同之處:

1、兩次劃分的時代背是和目的不同

第一次,1992~1995年,是企業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

第二次,2018年10月1日,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和企業人員退休制度並軌。

2、兩次劃分的政策指向性人群不同

第一次,面向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第二次,面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3、企業退休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人的養老金的計發結果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有10年過渡性差額補貼,企業單位中人沒有補貼。

題主這里所說的退休中人應該是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為了徹底結束退休金待遇的「雙軌制",2014年10月1日,國家推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與企業職工一樣,在職時要繳納 社會 養老保險費用,退休後在養老保險基金領取養老金。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巳經參加正式工作,以後才能陸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

為了使「中人"養老金不減少、不吃虧,國家把他們並軌以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並以一筆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還把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這10年,作為中人養老金計算的10年過渡期,釆取新、老兩種辦法來計算退休金,限高保底。

由於中人養老金計算在視同繳費年限、工資增長率、計算參數等方面的復雜性,致使退休中人的正式養老金方案歷經幾年也沒有出台,也使得各地自2014年10月1日以後陸續退休的中人只能統一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資標准來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可以稱為臨時生活費。

陽光總在風雨後,2017年底,浙江省象山縣在全國率先對退休中人的正式養老金進行了理順、補發。隨後,江西省贛州市、陝西省鳳縣、甘肅省平涼市、山東省東營市和濰坊市、安徽省肥西市等地先後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進行了補發和兌現。

2018年12月,四川省在全國第一個大范圍理順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職業年金待遇,並進行了補發和兌現。進入2019年以來,江蘇、廣西、雲南、湖南、貴州等地社保部門都相繼公布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正式養老金巳理順並即將進行補發的消息。

從各地進展來看,各地退休中人正式養老金、職業年金的待遇應該會陸續進行補發和兌現。

別亂講:一直以來"企退″才有"中人″!

2014年後"事業"也繳社保後,"事退″也有中人了!

1995年前(非"企業″社保繳費試點城市,如合肥市)"企退"視同繳費年限",即:1994年前參加工作的,均為"企退中人"!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均為"中人″!

企退人員1995年後參加工作的,退休就不屬於"中人″!

同樣的"事退人員″2014年後參加工作的,到退休也不屬於"中人″!

給你畫好線了嗎2014年9月31日到2024年9月31日。中人!

很多人被中人的定義搞糊塗了,尤其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有的人認為「中人」待遇會吃虧,有的人認為「中人」待遇會賺便宜。究竟是怎樣的呢?

2015年國家決定從2014年10月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在人社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中,提出了「中人」的稱呼。文件提出,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該稱呼很明確,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才叫「中人」。

根據定義,各省市在宣傳的時候也很明確,就是在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前退休的叫做「老人」;改革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叫做「新人」;處於中間的人員叫做「中人」。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人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了企業社保,2014年10月1日之後才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話,一樣屬於「新人」。

所以,並不是哪一年退休算「中人」,而是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後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才算做「中人」。

如果2014年10月之後轉為企業工作、退休待遇計算,就要按照企業退休待遇計算辦法計算了,也不屬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中人」。

(一)新辦法。

2014年10月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推出了養老待遇計算新辦法。這一計算新辦法是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新辦法完全一致。

繳納養老保險產生的待遇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對於繳納養老保險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會按照有關規定繼發過渡性養老金。

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指數,根據退休時的崗位職務、薪級級別和退休生活補貼對應的調節標准來確定的。

另外,國家還引入了職業年金,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補充。

(二)老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老辦法,說起來比較簡單。

退休時發放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再加上退休級別對應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

退休時的工齡長短確定了計發比例高低。工齡10年到20年,發放基本工資的70%;20年到30年,發放基本工資的80%;30到35年發放85%;35年以上發放90%。獨生子女父母、勞動模範或受到一些表彰獎勵,都可以提升一定比例的計發標准,合計最高不得超過100%。

退休生活補貼數額跟各地的經濟 社會 發展水平相一致,由各地決定。

(三)10年過渡期 。

人社部、財政部對於「中人」設置10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對中人有一個特別的保護規定,就是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如果過渡期結束,就沒有新老待遇計劃辦法對比了,也沒有保低限高。通通使用退休待遇新辦法計算養老金。

由於2014年10月以後,為了配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也進行了修改,大幅提高了基本工資的標准,有的提升了幾千元。因此,國家明確按照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本人基本工資標准確定老辦法待遇標准,同時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工資增長率進行不斷調整。

10年的過渡期,實際上防止了一些人待遇過低,也限制了一些人養老金過高。基本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尊重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養老金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高出的部分就越明顯,不會再出現老辦法中過去10年工齡計劃比例都一樣的情況了。即使多繳費一個月,養老金也能多出幾元的待遇。過去崗位級別的差異,主要體現在繳費基數的高低上,一樣也能體現出養老金差異,但重要性大大降低。

前期由於工資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視同繳費指數、國家工資增長率等很多因素需要完善,因此多數地區將中人待遇理順工作拖到了2018年。隨著條件的逐步成熟,目前,山東、陝西、浙江等很多地區的中人的養老金待遇計算辦法都已經理順完畢。問題較多的四川省也正在研究制定完善方案,相信中人們很快都能夠拿上真正的養老金了。

『貳』 2021年甘肅退休養老金如何調整

法律分析:2021年甘肅退休養老金將會上調。甘肅省2021年起最低標准提至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實施方案》 第一條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精神,2019年1月1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9〕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在國家確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全省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和「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時提高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的工作要求。《實施意見》的出台,對促進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康可持續發展,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最低標准為108元,其中,中央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93元,省級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15元。

『叄』 2021年甘肅省中人退休補發工資

法律主觀:

最近全國各地的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一個話題, 養老金 是否上調。那麼 甘肅 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了嗎?甘肅省有無最新消息?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2022年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最新消息 是什麼 2022年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最新消息是: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 公務員工資 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 轉業 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其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2018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9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中隱型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調整體現對部分特殊群體的傾斜。 (一)定額調整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攜顫掛鉤。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12月份本人發放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賣猜保險並由 社保 經辦機構預發養老金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由原單位代發養老金的人員,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調整,調整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工作指導,確保退休人員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確保發放落實 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填報《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表》(附件1),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原資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庫,及時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總結報告工作,及時匯總數據,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認真總結分析,填寫待遇調整統計表,形成書面報告,按時上報。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 教育 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解讀政策,密切關注輿情,正確引導輿論,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風險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2) (二)調待期間,實行周調度制度,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待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於8月30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4)、《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5)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並分析總結,總結報告於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以便及時匯總後上報人社部、財政部。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歡迎到 進行咨詢。

『肆』 甘肅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政策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蘭州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保局,省直參保單位,在甘中央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精神,結合省情實際,研究擬定的我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和十三屆省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其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2018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9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調整體現對部分特殊群體的傾斜。

(一)定額調整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12月份本人發放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並由社保經辦機構預發養老金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由原單位代發養老金的人員,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調整,調整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工作指導,確保退休人員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確保發放落實

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填報《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表》(附件1),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原資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庫,及時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總結報告工作,及時匯總數據,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認真總結分析,填寫待遇調整統計表,形成書面報告,按時上報。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解讀政策,密切關注輿情,正確引導輿論,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風險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2)

(二)調待期間,實行周調度制度,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待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於8月30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4)、《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5)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並分析總結,總結報告於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以便及時匯總後上報人社部、財政部。

省人社廳聯系人:

袁文濤 電話:0931-4895275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社保局聯系人:

企業聯系人:杜 勁 電話0931-7873885 郵箱:[email protected]

機關事業單位聯系人:孟育鵬 電話 0931-7873824 郵箱:[email protected]

省財政廳聯系人:

吳 琦電話:0931-8891313

『伍』 喜訊丨甘肅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怎麼漲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回養老保險基金答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陸』 甘肅退休中人何時補發養老金

大家好,很高興見到大家,咱們這期內容就來講解一下,甘肅的退休中人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最近有很多粉絲朋友咨詢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呢?甘肅的退休中人,養老金什麼時候理順呢?咱們這期內容就重點來說一下,甘肅退休中人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截止到2022年,甘肅部分地區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已經理順,但部分地區退休中人的養老金還沒有補發到位,或者是只補發了一部分養老金差額,接下來咱們就一起了解一下吧。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之後,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就按照新老辦法對比的方式確定了,而且在十年過渡期內辦理退休的,養老金在計算時還要補發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部分,計算過程確實復雜,也正是因為這樣,各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才拖了這么長時間進行理順。
在2017年,甘肅確定了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清算原則,確認當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理順工作。
在2020年底,甘肅對2018年底之前的退休中人,已經完成了養老金的清算工作,並補發了養老金的待遇和差額。
在2021年,甘肅部分地區啟動了2019年之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清算工作,截止到現在,當地退休中人養老金待遇已經清算了一部分,之後的養老金差額,相信也會在近兩年完成清算。
其實,對於很多地區的退休中人來說,他們的養老金也還沒有理順,目前,只有部分地區理順了當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其它大部分地區都是分階段清算的,一般清算時間都是從養老保險改革之後,在兩三年之內進行清算的,讓再擴大清算時間,比如先清算2018年之前的養老金,然後再清算2020年之前的養老金等等。
總而言之,對於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待遇,各地的理順工作一直都在推進,等當地理順之後,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差額都會第一時間發放的,並且也不會少大家一分錢的。

『柒』 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金是如何計算的

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專金=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計算)+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標月平均繳費工資×年底前繳費年限1997×1.4%。



(7)甘肅2o18年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擴展閱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2018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結合全省實際,研究制定了《2018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經國務院批准省政府第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調整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起。

計劃明確,本次調整范圍為: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休人員,下同)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人員按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職工,2017年12月31日前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職工、家庭職工」,以及被征地農民(以下簡稱「五七工人、家庭工人」、「被征地農民」)等。

『捌』 今年企退人員養老金怎麼上漲

2022年退休漲工資的政策標准如下,如果是在2018年12月前,按照相關的規定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的調整水平都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百分之五左右來確定。還要繼續採取限額的調整、聯動的調整、適度傾斜互相結合的方法,基本統一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關於退休金的調整辦法。截至2020年,我國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
退休金上漲嗎?自2018年起,連續三年保持5%左右的上漲幅度。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根據近日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今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明確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對於2021年養老金上漲幅度,業內預計或將保持在5%以內。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甘肅、山東、江蘇等多地上調城鄉居民養老金。甘肅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113元;江蘇城鄉居民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山東將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
綜上所述業內預計或將保持在5%以內,退休金一直在增長,建議大家安詳退休後的生活。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對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政策進行了全面的安排,我們都知道養老金的調整方案每年都在變化,原因是養老金的調整要隨著上一年度的經濟發展情況做出適時的調整。

『玖』 六月退休12月份社平工資出來退休金還漲嗎

6月退休,仍可參加今年養老金調正,,可從6月份起補發到12月份。2022年六月退休還能漲工資嗎
柚子不忘初心
應答時長 5分鍾
提問
摘要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2022年六月退休還能漲工資嗎退休漲工資規定:1、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都可漲;2、漲的幅度為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3、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第一條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第二條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第四條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感謝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復,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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