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工人去世後檔案在什麼地方
去世退休工人的檔案在其所在企業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存檔。
㈡ 退休職工 死亡後檔案應繼續在原來工作的企業保存多長時間
退休職工死亡後,人事檔案繼續在原存檔部門保存,何時銷毀沒有具體規定,一般內為長期(50)年,好似容房產年份,但是隨著社會保險的普及,人事檔案似乎有弱化的趨勢。有一些人檔案放在人才或職介,個人的 檔案材料收集的既不全也不及時,使用價值很低。
㈢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
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
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
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
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㈣ 怎樣辦理異地退休檔案轉移
一、怎樣辦理異地社保檔案轉移
1、辦理異地退休檔案轉移流程如下:
(1)參保人須提供在外社保繳費清單,經業務管理員審核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
(2)參保人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到市區統籌范圍以外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並將辦理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帶回;
(3)參保人填報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移申報表業務管理員審核無誤後,列印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入情況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辦理異地社保檔案轉移材料有什麼
辦理異地社保檔案轉移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3、異地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或就業勞動合同;
4、本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5、養老保險手冊。
㈤ 要辦退休檔案怎麼轉移
其中:在沈陽市社區居住退休人員的檔案卡,由現居住社區管理;在外埠居住退休人員的檔案卡,由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退管處管理;在沈陽市鄉以下未實行社區管理地區居住退休人員的檔案卡,由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退管科管理。檔案卡是對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的重要依據,如: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文體活動、重大節日進行走訪慰問等。當退休人員現住址發生變化時,需辦理檔案卡轉移手續,具體辦理方法如下:
1.本市社區之間轉移:退休人員需到新居住地社區開具《社區居住證明》送原居住地社區,社區根據《社區居住證明》通過相關渠道將檔案卡轉移到新居住地社區。
2.本市轉移到異地:退休人員需持戶口簿或身份證到原居住社區,並提供在異地的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社區負責將檔案卡轉移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退管處。
3.異地轉移到本市:退休人員到現居住社區開具《社區居住證明》,送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退管處辦理轉移手續。
㈥ 已故退休人員檔案去哪查
老人去世以後的檔案還是可以去當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委員會等相關的機構進行去查明,一般需要帶著死亡證明以及其他的資料等等。具體需要攜帶的資料以當地實行的規則為准。就算死完以後,檔案也是永久保留的。㈦ 退休人員死亡辦理流程
一、退休職工死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