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員異地就醫報銷
加強跨省異地就醫的頂層設計,統籌考慮各類跨省異地就醫人員需求,逐步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當前重點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住院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探索將其他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范圍。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是指離開參保統籌地區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並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已取得居住地戶籍的參保退休人員。這部分人員可自願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申請,經審核同意並由居住地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後,其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在居住地實行直接結算。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居住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包括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規定的本地就醫時的標准,不按照轉外就醫支付比例執行。經本人申請,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葯時使用。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
四、完善跨省異地就醫人員政策
加強跨省異地就醫的頂層設計,統籌考慮各類跨省異地就醫人員需求,逐步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當前重點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住院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探索將其他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范圍。
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是指離開參保統籌地區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並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已取得居住地戶籍的參保退休人員。這部分人員可自願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申請,經審核同意並由居住地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後,其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在居住地實行直接結算。
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居住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包括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規定的本地就醫時的標准,不按照轉外就醫支付比例執行。經本人申請,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葯時使用。
五、做好異地就醫人員管理服務
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當根據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轉診人員、異地急診人員等不同人群的特點,落實管理責任,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做好服務。
對經登記備案的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居住地的經辦機構應一視同仁地將其納入管理,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確定、醫療信息記錄、醫療行為監控等方面提供與本地參保人相同的服務和管理。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發生的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通過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實行跨省直接結算。
對於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經辦機構要適應分級診療模式和轉診轉院制度,建立參保地與就醫地之間的協作機制,引導形成合理的就醫秩序。就醫地經辦機構應協助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醫療票據核查等工作,保證費用的真實性,防範和打擊偽造醫療票據和文書等欺詐行為。
對於異地急診的參保人員,原則上在參保地按規定進行報銷;需要通過醫療機構對費用真實性進行核查的,就醫地經辦機構應予以協助。
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費用按規定實行直接結算的,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原則上先由就醫地醫療保險基金墊付,再由參保地經辦機構與就醫地經辦機構按月結算。
對異地就醫造成的就醫地經辦機構增加的必要工作經費,由就醫地經辦機構同級財政統籌安排。鼓勵各地探索委託商業保險機構經辦等購買服務的方式,提高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和服務水平。
六、大力提升異地就醫信息化管理水平
按照國家電子政務建設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設的要求,著力推進社會保險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省級集中,建立完善中央和省級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平台,統一信息系統介面、操作流程、資料庫標准和信息傳輸規則,推進《社會保險葯品分類與代碼》等技術標準的應用。通過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或省級集中社會保險業務管理系統,支持省內統籌地區之間的異地就醫結算數據傳輸和問題協調。國家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與各省級異地就醫平台對接,逐步通過平台實現跨省異地就醫數據交換等功能。
❷ 杭州市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就醫報銷醫療費及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中國正在加緊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進度。12月8日,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底基本實現全國聯網,啟動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這意味著,老百姓異地就醫將告別報銷難問題。
通知要求,2017年開始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年底擴大到符合轉診規定人員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逐步將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納入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覆蓋范圍。
按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基本原則,今後參保人員只需支付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約定審核後支;堅持先省內後跨省、先住院後門診、先異地安置後轉診轉院、先基本醫保後補充保險,結合各地信息系統建設實際情況,優先聯通異地就醫集中的地區,穩步全面推進直接結算工作。2017年開始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年底擴大到符合轉診規定人員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參保者申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後,在居住地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需要執行居住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起付標准和葯品、診療、服務設施目錄的支付范圍、標准及相關支付政策。以上供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退休職工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是多少
70%至95%比例。如貴重葯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乙類葯品按80%;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的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報銷比例為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葯品按80%,貴重葯品按70%,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按70%報銷。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5%。國家建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疾病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❹ 退休職工異地住院醫保如何報銷
參保人辦理異地醫保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退休老人在異地住院就醫的手續:1.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葯店購葯配葯的費用;2.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3.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❺ 退休職工異地看病費用如何報銷
在前往異地居住前,需要到退休所在地辦理備案手續。退休人員如果長期在外地居住版,涉及到跨省的,最好提前到權退休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這是在異地就醫必須的程序。
辦理了異地就醫備案的退休人員,在異地就醫就只需出示社保卡就行了,住院結算時,除了個人自費部分意外,屬於醫保報銷的部分,個人基本上就不用操心。
城鎮醫療報銷的主要是指是在醫院看病、用葯、住院、手術等,可以通過醫保卡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醫葯費用的報銷,城鎮醫療保險比較專一,項目規模和覆蓋面較大。
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賠付有限,這個時候筆者建議參保人可另行購買商業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與社保進行組合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經濟損失。
❻ 退休職工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怎樣
一、異地醫保報銷比例
1、70%至95%比例。如貴重葯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乙類葯品按80%;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的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❼ 退休人員醫保異地就醫如何報銷
退休人員異地就醫報銷可以有多種形式
首先,退休人員可以投靠子女,而將你的醫保關系轉移到子女所在城市的選定的3到2個醫院
或者是你退休人員要到外地就醫,要到當地的醫院開具,允許到外地就醫的證明,然後再到醫保處辦理外地就醫遷移手續就可以了,在外地住院後直接的就可以報銷了
❽ 退休人員跨省醫療怎麼報銷
退休人員異地就醫辦理流程如下所示: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可直接到各政務服務大廳醫保服務窗口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
2、符合參保地院端轉診規定的人員不需要到醫保服務窗口辦理備案手續,在有轉診資格的定點醫院可直接辦理轉診轉院備案手續。「備案一次、半年有效」,即半年內同一種疾病可在首次備案的就醫地多次春扒就醫。
3、省本級已實現自行轉診線上備案和異地直接結算。
4、參保人異地就醫備案只需要備案到就醫地市。
5、參保人員可在「所在地的醫保」微信公眾號手機端進行跨省及省內異地就醫備案,也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手機APP實現跨省異地備案。
退休人員異地就醫手續的辦理:
1、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葯店購葯配葯的費用;
2、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
3、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異地就醫的證明及材料:
1、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復印件;
2、已確認的《異地醫保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3、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項目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復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費用的正慎核式發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寬森掘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❾ 退休人員異地住院醫保如何報銷
一、退休人員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異地就醫的人群:
一類是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主要是指取得居住地戶籍的居外退休人員;
一類是異地長期居住但未取得居住地戶籍的退休人員;
一類是長期在異地工作的人員;
一類是因臨時出差旅遊等原因需要在異地就診的人員;
一類是因病情需要異地轉診的人員。
二、異地醫保怎麼報銷:
經常到外地的企事業單位職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居住就醫申報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探親(出差)申報表》,報到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備案。當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後,需及時通知單位,由單位填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住院報告單》,在48小時內報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醫保中心將委託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為患者提供就醫服務。異地住院發生的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將住院病歷復印件、醫囑單復印件、治療用葯明細表、原始發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住院報告單》、異地申報表復印件送到單位,由單位按規定時間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三、異地醫保報銷的流程:
1、領取或在社保網站上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人員情況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經外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認定的《申報表》;
3、將填好後《申報表》拿回分工負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並進行確認。須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經審核確認後憑《申報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進行登記,然後到社保卡管理科辦理全省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辦理報備後參保人員的個人社會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參保人員回到須在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取消醫療報備,從次日起其個人社會保障卡方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醫療報備實行有變動就報,未變動就不報的原則。
四、異地醫保報銷所需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葯店正規發票(國稅局財政部監制並在發票上列出所購葯品明細)或定點醫院門診收據
3、患者本人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