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監事有年齡要求嗎,退休人員可以嗎
法律分析:一般 為18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上的,需以自己的能力為生。意思就是說監事必須得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❷ 公司監事到退休年齡後還能擔任監事嗎
不能,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專弱病殘干屬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❸ 農民專業合作社監事可以由退休人員擔任嗎
可以的。
監事會族陸由3人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成員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兆雹頃2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監事不得互相肆慧兼任。
監事會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社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
❹ 銀行退休人員可以到企業擔任監事嗎
是可以的。但是退休要滿3年。按照有關規迅畝咐范性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在退休滿3年畝純後能擔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退耐芹休不到3年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
❺ 退休工人能否經商辦企業
可以。只要不是公司法禁止或限制人員,自己開的公司,當法人沒有問題。但如果是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來是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退休人員注冊公司的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五十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二人至二百人);
2、有公司名稱、住所、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
3、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等。
我國的相關法律條文里只對辦企業的法人代表的年齡有規定,但沒有限制退休人員辦企業的規定。因此,退休人員辦企業、開公司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孝鎮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另外,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法第147條下還有以下限制:
第一百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由於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擔任,所以以上也可以視為對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性規定。
例外情況:
《公務員巧模粗法》第一百零二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碼含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❻ 退休事業編制人員能做股東嗎
退休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擔任股份公司董事。
拓展資料: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做股東,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屬於參公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人員等之外,還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對其在企業中做股東有相關規定,不能一概以編制、級別和是否為黨員來劃分。在外任職的話至少不能取酬。另外很多地區和單位連免費兼職都是不允許的,具體以本單位的規定為准。
拓展資料:一般可以,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三年內,不得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❼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和監事到退休年齡可不可以繼續競選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內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容》(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❽ 男60周歲還可以擔任董事監事或者總經理嗎
國企不可以,因為國家有規定,男年滿六十周歲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而且企業的一般手是不能返聘的。
但私企或者沒有國企背景的合資企業,其董事長、監事或總經理的聘用是不受年齡限制的。
也就是說,除國企外,其他企業的領導年齡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