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六月份退休的員工能歇年休假嗎
可以休年休假啊。只是你年休假的天數不能按整年計算。假如你工作年限為20年以上,專如果當年上滿屬就有15個工作日,但是假如6月30日退休,當年應當休年休假的天數就是1月1日到6月30日的天數為182天除以365天再乘以15天為7.48天,不足一天不計算,那麼退休當年就可以休7天年休假。
⑵ 職工退休當年是否享受年休假
提前休完即可。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⑶ 退休當年 應休帶薪年假如何計算
年假是由單位安排的,當年退休人員,如果單位是計劃安排到年底,而年底時職工已經退休,自然也就休假了,這種情況也是合法的。所以當年退休人員不補發未休年假工資也不違法。
⑷ 周律師,你好!請問工齡33年的職工今年7月底退休,本年可休的帶薪年假天數是幾天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⑸ 14年4月份退休的職工可以享受當年公休假嗎
《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與此同時施行的還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規,即《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國務院以第514號令發布的。從此我國職工就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相應也就成為用人單位的義務。
職工帶薪年休假也簡稱年休假,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工資收入與正常工作期間一樣,不受休假影響。其中「年」是指公歷年度,如2008年度等。「職工」不僅指企業職工,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是兩者在計算年休假天數和相應的加班費上略有不同。下面只介紹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在實際確定年休假時比較難以理解是年休假天數。下面舉例說明。
某人於2000年5月1日到單位參加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屬於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數標准為每年5天;從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屬於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數標准為每年10天,這時2010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應分兩個時間段分開計算,然後相加,即是2010年度應享的年休假天數。
2010年4月30日前,計算方法為:(當年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職工本人全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4個月×30天/月÷365)×5天/年=1.64天。其中0.64天不足1整天,應捨去,所以2010年4月30日前應享受年休假1天。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職工本人全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8個月×30天/月÷365)×10天/年=6.575天。其中0.575天不足1整天,應捨去,所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應享年休假6天。(註:4個月×30天/月和8個月×30天/月是本文為簡便而取的平均數,若精確計算,需確定相應日歷天數作為計算依據。)
這樣2010年度應享年休假共7天。
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年休假,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如果職工不同意,用人單位必須安排年休假。
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年休假,職工本人也同意的,用人單位必須向職工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標準是職工日工資的300%,該300%工資報酬不包括職工正常工資。當然職工如書面聲明放棄此300%工資報酬的亦應可以。
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規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執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行政處理決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⑹ 當年退休人員當年是否還享受帶薪年休假
國家對抄此沒有具體詳盡的襲規定,都是單位自行掌握,一般來說,上半年大到退休年齡的激余物,就不再給年休假了,下明液半年退休的可以給予年休假,也可以按照年休假的天數按照出勤月數分配,能給幾天就給幾天,比如當年應該享受年休假10天,7月份就退休了,只給5天就可以了,隨毀模單位自己掌握吧
⑺ 當年工作六個月退休職工帶薪年假如何計算
你可休的帶薪年休假天數,請參閱如下規定自己計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⑻ 當年退休了還有沒有年休假2017年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版幹部的暫行權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⑼ 1月2日退休,是否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年假
1月2日達到來法定退休年自齡,應從2月份退休。
職工退休是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次月執行,1月2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從2月分退休。職工當月還應當繼續工作,按剩餘日歷天數折算享有1天年休假,當月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⑽ 快要退休的職工,本年工作已滿10個月,領導有權不讓休年假嗎
用人單位不可剝奪當年退休職工當年年休假權利。
當年退休的勞動者,依法享有年休假,享有年休假的天數,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不足1天的部分不予計算。當年應休年休假=(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年休假由用人單位考慮職工意願,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統籌安排,不能安排的應當按照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其中包含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實際另行補償的是200%工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