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勞動網查看某人是不是工作單位退休工人,上面顯示著已退休,還顯示個體!到底之前是有沒有工作
根據國務院(78)104號文關於工人退休年齡的規定:
一.在單位參保,並且從單位辦理退休的:
1.男同志,工人和幹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
2.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
二.在個體窗口辦理退休的:
1.男同志是60歲退休。
2.女同志進入個人窗口參保繳費超過3年的,一律按工人辦理退休手續和待遇,50歲退休。沒有超過3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55歲退休,工人50歲退休。
三.從來沒有工作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直接進入個人窗口參保並且退休的:
1.男同志60歲退休。
2.女同志55歲退休。
1.男同志,工人和幹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
2.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
3.具有高級(教授)職稱的可以適當延長.
4.兩院院士沒有退休時間規定.
㈡ 退休了如何填寫工作單位
可以寫原來的工作單位和職務,備注退休員工。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退休職工工作單位擴展閱讀: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㈢ 已退休的改制企業職工,''工作單位''一欄該如何填
這要看你辦理什麼業務了,一般填表要求「工作單位」一欄時指你現在所工作的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可以寫無,至於你的情況你也可以寫 XX單位現已退休。
助人為樂,你快樂,我快樂!
㈣ 現工作單位滿6年還有2個月退休了,那現工作單位能辭退該工人嗎
看你們單位和你的用工合同是有固定期還是按照有關規定給你簽的無固定的,回家把你自己留存的一份看下,無固定的單位無權辭退你的。
㈤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怎樣計算退休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4、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5)退休職工工作單位擴展閱讀:
1、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2、《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3、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4、《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㈥ 請問在工作單位辦理退休和在社會上(街道)辦理退休有何區別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與社保單位交還是個人交無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在養老金的領取標准上,基礎性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沒有實質性的不同。同一地區退休,繳費年限相同,繳費系數相同的話,在單位退休和在社會上退休的結果可能相同。
只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因多年來每個人繳費的標准或金額不同,所以總金額會不盡不同,退休年齡也不見得相同,計算結果很難完全相同,以上這三部分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對在單位退休,和在社會上退休的人來說完全相同。
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這個公式中會涉及六項數據。1992~1995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政策中養老金計算的這六要素里並沒有考慮退休時是在單位辦理,還是在社會上辦理。
影響養老金計算結果的六項數據分別是:
1、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
2、退休時工齡,即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3、養老保險歷年來個人繳費系數或指數的平均值;
4、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總金額;
5、和退休時年齡對應的養老金余命月數或養老金計發月數;
6、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改革建立實帳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㈦ 父母已經退休,工作單位和職業怎麼填
父母退休後,工作單位和職業不知道怎麼填,如果沒有特殊要求,直接填寫父母原來的工作單位,職業填寫「退休」即可。
(7)退休職工工作單位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㈧ 請問在工作單位辦理退休和在社會上(街道)辦理退休有何區別
1、可以轉到街道
屬地化管理
以後醫療費報銷在街道報即可2、醫療保險的大額醫療互助
(3塊)
每月社保從單位帳上劃走
單位再每月從退休人員的工資存摺上扣出來
即可
㈨ 已退休後的職工工作單位有權讓社保停發退休工資嗎
已經退休後的職工工作單位沒有權利讓社保停發退休人員的工資,因為退休人員退休以後,是社會統籌發的工資,並不是單位發的,所以單位沒有權利停發,除非這個退休人員犯罪入監獄,那她就沒有工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