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退休人員從2016年起上調養老金,那麼汕頭的進展又如何呢?最遲這2天,汕頭市退休人員的養老賬戶將會有一筆新調增的養老金到賬的。
哪些人群養老金會增加?
省人社廳、財政廳於9月22日印發了《關於廣東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廣東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市人社局結合汕頭市實際馬上進行貫徹落實,並會同市社保局展開全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發工作。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
汕頭市正在抓緊落實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增發工作,調整增發的養老金將於9月底前發放。
「定額 定比」調整方案是怎樣的?
按規定,廣東省總體調整水平為全省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6.5%。此次養老金增加的部分,由定額、定比、傾斜調整(符合條件者)三者相加。
② 2014年福建省如何調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關於2014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閩政〔2014〕15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廈門市,下同)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00元。
四、調整辦法。月增加標准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詳見附件1)。
(二)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適當掛鉤,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與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月增加標准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退職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五、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六、省級統籌企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七、納入省直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中福州市的標准執行;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所在設區市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八、這次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落實到位。
九、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政府請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4年4月底前將工作總結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附件:1.2014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物價指數聯動增加部分標准表
2.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支出計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
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閩政〔2014〕16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於2013年12月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中部分群體(不含廈門市,下同)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現通知如下:
一、下列兩項條件同時符合的人員,按就較高一項增發。
(一)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分別按下列標准再增發基本養老金:正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100元;副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技師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含在2013年度新納入統籌並於當年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三、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1850元的,補齊至1850元後,再參加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五、納入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上述各項待遇增發所需資金,由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解決。(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六、納入各級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並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本《通知》規定待遇增發條件的,其待遇增發參照本《通知》規定的相應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抓緊組織實施,特調工作應與普調工作同步進行,並將落實情況與普調工作總結一並於2014年4月底前上報省人民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
③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何調整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21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33%。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四)其他事宜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後新退休人員,若目前領取臨時核定待遇,暫按目前臨時核定待遇為基數確定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待按改革後的辦法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其中,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待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計算待遇調整標准。
3.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在計算個人賬戶余唯培額和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時,過渡性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合並計算。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二)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森簡已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尚未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全面實施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依據相關政策規定由各級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
四、審批和發放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員待遇發放地社會保險局按照調整辦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資金,組織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新增養老金發放仍按照原渠道組織實施。
(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指春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員待遇發放地社會保險局按照調整辦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資金,組織發放。其中,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暫未參加的,由各地人社部門履行審批手續,單位及主管部門按原資金保障渠道組織實施發放。
④ 今年汕頭市企業退休中人過渡性養老金補發3嗎
新老法差額,廣東省計劃用5年時間逐年過渡到全額發放,2021年發放差額部分的30%,2022年發放50%,2023年發放70%,2024年發放90%,2025年及以後差額部分全額發放。
廣東省過渡性養老金調整今年補發的錢分三批進行發放。
11月18日補發的是第一批,范圍是2020年底前退休有過渡性養老金的人員,且按新方法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標准超過老方法計算的標准,補發的是2021年1-11月份過渡性養老金新老政策的差額及歷年養老金調整的差額(以下簡稱新老差額)30%部分。
第二批補發安排在11月底,范圍是2021年退休的人員,補發的是退休領取養老金之月至2021年11月的新老差額30%部分。
一些特殊群體和外省轉入廣東省的人員安排在第三批,年底前補發到位,補發的是2021年全年的新老差額30%部分。
可以說,凡是這次在年底前領取到補發款的退休人員,從2021年12月份開始,其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標准會執行老標准加上新老差額的30%。也就是說,12月份領取的養老金會比補發之前的養老金標准高些的。
而從2022年1月開始領取的養老金標准會執行老標准加上新老差額的50%,2023年1月年領取的養老金標准會執行
老標准加上新老差額的70%,2024年1月開始領取的養老金標准會執行老標准加上新老差額的90%,2025年1月開始領取的養老金標准會執行老標准加上新老差額的100%。
⑤ 汕頭2023企業退休金如何計算
汕頭企業退休金的計算方法是當地的基礎養老金加上養老金帳戶中的養老金金額來計算的,應當根據企業職工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額度相比而來,基礎養老金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而得出的。⑥ 汕頭市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政策屬中人補貼,今年有多少錢
汕頭市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政策屬中人補貼,月均增加129元,月均退休金為2083.88元。
有很多事業「中人」稱用新辦法計算養老金自己吃虧,退休後養老金拿的少。也有些人說「中人」養老金新辦法計算的比「老人」「老辦法」要多很多眾說紛紜。
養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職工退休後的生活質量,而從養老金核算方法和歷年調整辦法的內容傾向來看,待遇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則取決於繳費基數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