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後還有公積金發放嗎
退休之後是不是有公積金,取決於職工在退休前有沒有繳存有公積金。具體是:
1.如果繳存有公積金的,那退休之後是會有公積金的。職工在退休時,可以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把公積金給領取出來;
2.如果沒有繳存過公積金的話,那退休後就沒有公積金。
一、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公積金的基本作用
1.購房 。
(1)如果申請 公積金貸款來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如果申請 商業貸款 開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做為購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3)如果購房過程中不需要貸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積金。
三、中段兒女購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公積金不僅僅可以用於自己購房,也可以用於兒女購房。
1.如果申請公積金房貸款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如果申請商業貸款來購買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作為首付款。
四、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
家庭成員(不只限於職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這里需要以下兩點:
1.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
2.申請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五、銷戶時可提取公積金 以下情況下可銷戶並且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1.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改顫的;
2.離、 退休 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3.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 勞動關系 ;
4.離開大陸且在外定居;
5.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
6、.住房公積金 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
7.領取 失業保險金 ;
8.被判處 刑罰 、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
9.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積金 如果職工被納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圍,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較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七、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積金 農村 集體土地 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八、租房可提取公積金
1.租賃經濟房可提取公積金;
2.租賃普通住宅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核培敗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說到公積金,相信大家都比較熟悉,相對於商業貸款來說,公積金貸款不僅還款靈活,而且利息低。但也有部分人對於公積金不太了解,那麼退休羨銷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公積金有哪些作用?帶著這兩個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無法再繼續享有,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
公積金有哪些作用:
1、購房
首先由於公積金利息比商業貸款低很多,因此大部分購房者會申請公積金購房,可減輕不少購房壓力。但各城市公積金貸款額度和利率不同,最好先咨詢和了解一下。此外如果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支付本息的朋友,還可將公積金一次性提取出來用來支付房屋的首付款。
2、租房
其次如果申請者目前是租房狀態,不管是租政府的廉租房,還是市面上的其它類型的出租房,兄團游都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來支付房租,從而減輕生活壓力。
3、裝修
最後住房公積金還能用於房屋裝修上的費用,如家中的房屋要翻新或農村集體地上的住房要翻建、大修等情況都能申請公積金支付。但每個地方對於公積金的申請額度標准不同,一般提取額度是不能超過修或空房費用的,具體以當地的為准。
總結: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和公積金有哪些作用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為有需要的朋友帶來幫助,後期如果還需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關注齊家網資訊。
C. 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一、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1、退休之後是不是有公積金,取決於職工在退休前有沒有繳存有公積金。具體是:
(1)如果繳存有公積金的,那退休之後是會有公積金的。職工在退休時,可以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把公積金給領取出來;
(2)如果沒有繳存過公積金的話,那退休後就沒有公積金。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二、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有什麼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D. 退休了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退休人員不一定有住房公積金。因為退休人員有沒有住房公積金,要看職工在退休前是否繳存有公積金。如果繳存有公積團早金的話,那退休之後自然是會有公積金的,職工在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把公積金給領取出來。如果沒有繳存過公積金的話,那退休之後自然也是沒有公積金的。
一、退休後如何申請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
退休後三個工作日就可以申請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申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對相關證明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2、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住房公積金完成審批後,錄入業務,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3、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二、可以申請仿或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
1、購買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正在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的;租房居住,且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3、繳存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可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可超過醫保報銷後資費的部分;
4、離休、退休的;出國定居的;死亡的,可以申請注銷公積金賬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全部取出。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三、退休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個人身份證正面復印件(按規定粘貼至申請表指定位置)。
3.離休證、退休證或退休審批文件復印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備野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公務員退休後還有住房公積金補貼嗎
國家已經取消了住房補貼制度,凡是退休人員都沒有住房補貼。國家目前實行的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支持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住房公積金,退休時一次返還,並且注銷賬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銀腔晌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鋒鋒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圓侍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F. 退休之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無法再繼續享有,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G. 退休後還有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
退休後沒有住房公積金了。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H. 退休後住房公積金還有嗎
退休後住房公積金沒有了。因為公積金是在職人員和單位按一定基數分別繳納的,一旦職員退休,原單位是不再為職員繳納的。但退休職工可帶上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只有城鎮在職職工才建立的,而沒有工作的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以及離退休職工是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也就是說,當職工退休之後,就不再需要繳納住房公積金了。
住房公積金的用處其實是很大的。它作為職工的長期住房儲金,很多人都會在購房的時候使用;或者在辦理了房貸之後,用公積金來沖還貸款。而它還可以用來付房租,家庭經濟困難的人也可以去申請公積金來用於平常的生活開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