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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紅河州退休人員

發布時間:2023-05-24 11:42:37

Ⅰ 遼寧2018年上調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根據遼人社(2018)78號文件精神:

(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拓展資料:

人社部發〔2018〕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8年3月5日

遼寧人社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Ⅱ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怎麼樣調整

2018年企業退休的退休金還是會漲的,漲的幅度是根據各地規定來具體實施的,以吉林為例,2018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每月增加了35元,按繳費年限或養老金掛鉤的調整,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調整。

根據《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於調整辦法和標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0.97%。

(2)2018年紅河州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Ⅲ 甘肅2018年退休職工調工資細則

3月23日,國家發布了2018年養老金調整的意見,要求對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領取退休待遇的人調整養老金。調整幅度是按照2017年人均水平的5%進行調整。比2017年要求的5.5%,降低了0.5個百分點。甘肅省7月12日通過新聞報道發布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仍是按照國家要求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部分進行調整。定額調整是企業退休人員、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退職人員、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沒有變動。五七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0元,比2017年下降3元。按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5元,比2017年降低10元。15年以上部分,每增加一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沒有變動。按繳費比例調整,工人是按照本人養老金基數的1%進行調整,降低0.1個百分點。事業單位人員是按照退休時同類人員標準的1%進行調整。傾斜調整部分分為三部分:第一是對老年人傾斜部分。根據年齡分別增加20元,25元和30元,沒有變化。重點提出,退休年齡是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也就是勞動部門以檔案確定的出生年月第二項是企業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額外先增加15元,比2017年增加9元。上述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按1到5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2元,3元,4元,6元和9元。第三項是對企業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不足2555元的,補足2555元。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一千元基本養老金,15年繳費年限的話,增加的養老金額是48元+25元+11元+6元,合計增加90元。2018年同樣這名企業退休人員,會在原先基礎上增加,48元+15元+10.9元+15元,合計88.9元。僅僅降低了1.1元。退休後達到了1178.9元。

Ⅳ 河南退休人員漲工資2018年新政策

具體政策如下: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主任王曙輝在發布會上詳細介紹了提高城鄉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

一是「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二是「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王曙輝說,此次養老金水平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了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工作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相關聯,對企業退休人員主要與其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長得,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主要與其本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適當傾斜群體主要是65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

據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會後,河南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養老金已於2018年8月足額發放到位。

(4)2018年紅河州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關於「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和部署,我省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是我省在國家的統一安排部署下進行的,這也是我省從2005年起,連續第十四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從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員464.43萬人,其中企業退休人員349.39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15.05萬人。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

Ⅳ 18年退休中人能補多少

2018年補發40%一直到2024年補發100%。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
人社部表示,具體到「5%左右」的調整比例,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並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的比例調整。
一般情況下在下半年辦理退休手續的,都不涉及到部補發退休金,因為下半年用來計算職工退休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已經出來了,所以職工的退休金就是實際的退休金,而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數據還沒有出來,所以只能用前年的數據,等下半年數據出來後再補發,一般情況下可以補發100—200左右。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Ⅵ 2018年退休中人何時補發養老金

法律分析:
現在退休,其工齡都是以月份計算的。同時參加工作的,到退休年紀,上半年退休,與下半年退休是退休金是不同的。
一般對上半年退休人員的所謂「社會平均工資補差」,指的是本年度前半年期間計發養老金時,由於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暫時按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發養老金遺留的差額,什麼時候公布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再補差。
以北京為例,2018年2月退休,3月開始領取養老金,本應按2017年社平工資標准8467元計發養老金,但實際上這個數據是5月26日才公布的,由於退休之月2017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
所以只好暫時按2016年的社平工資7706元計算,然後在2018年6月15日發放養老金時,一次性補發2018年3月-6月的社平差額,並自2018年6月15日起,每月按新標准發放養老金。
因為是2020年1月份退休,先暫按2018年社平工資計發養老金。目前2019年社平工資還沒公布,現在無法計算社平工資補差的具體金額。

【法律依據】:坦拿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肢孝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讓飢搭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Ⅶ 2018年退休職工漲工資嗎

人社部、財政部2018年3月下發通知,明確2018年繼續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上調5%左右,並要求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也就是說,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可以多漲一些。

(7)2018年紅河州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准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已經是連續第10年上調企業養老金。此次上調之後,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2000元。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因此受益。

Ⅷ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嗎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上調%左右。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二、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三、按月領取: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8)2018年紅河州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並將企業違法行為的信息依法計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劃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為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養老保障的,養老金已通過上調來加大養老保障功能。

調整措施

金額上漲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

中央財政提前下撥城鄉低保、撫恤救助和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資金共計983億元,下一步,要通過改革養老保險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Ⅸ 雲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雲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雲人社發[2018]111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鍵譽瞎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企業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稿空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後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於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於2018年9月11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虛陪6719581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
2018年7月26日

Ⅹ 2018湖南退休人員的工資怎麼漲的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陪散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賣仔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中亂汪。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並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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