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一、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的待遇標准如下:
1、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的40倍;病故的,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的40倍;
2、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因公犧牲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的40倍;病故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的20倍。
二、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
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貳』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的費用具體如下: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喪葬費領取流程具體如下:
1、帶上相關資料,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具體資料如下:
(1)戶口本;
(2)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給當事人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叄』 政府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1、喪葬補助費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為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
2、一次性撫恤金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職工死亡當月工資40個月的標准發給;
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為其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20個月的標准。
3、遺屬生活補助費
職工有多名遺屬時,全部遺屬的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該職工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肆』 退休職工離世後應領哪些錢
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以領取四筆錢,分別是喪葬補助金、撫恤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如果是機關公務人員因病去世,撫恤金發放標準是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的40倍;如果陸褲做是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
退休職工死亡後,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標准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純冊、退職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早衡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伍』 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哪幾種補助
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的補助如下:
1、喪葬補助金
社會保險法法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領取喪葬補貼的前提是離世人員的入葬方式要符合當地的法規,而不同類型的退休人員,喪葬補助金待遇是有差異的;
2、撫恤金
撫恤金和喪葬補助金一起申領,不過撫恤金的領取門檻更低,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後,遺屬都能享受撫恤金待遇。而不同類型退休人員的撫恤金計算方式也是有比較大的差異的。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有: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汪擾帶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困蘆;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綜上所述,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李棚撫恤金,但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陸』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和撫恤金
喪葬費標准統一調整為6000元,包干使用。撫恤金標准統一調整為:蘇南(蘇錫常寧鎮)16000元,蘇中(通揚泰)15000元,蘇北(徐淮連鹽宿)14000元。死者近親屬可以攜帶醫院死亡證明、派出所銷戶手續等材料前往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因病去世屬於非因工死亡的一種。退休職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領取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或救濟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遺屬如果沒有固定收入來源,沒有勞動能力或未成年,因職工去世造成生活困難的話,可以申請生活困難遺屬補助。
如果企業退休職工,開始領退休金。那麼你的退休金如果說已經將,你個人賬戶當中的錢全部領完。全部領完,大約需要12年13年的樣子。然後你的這部分,個人賬戶當中的錢,就不需要做任何處理了。如果退休職工還沒有領完,那麼你個人賬戶當中,這部分錢是可以繼承的。具體的計算辦法,可以根據遺囑繼承,也可以根據第一順位繼承。
為了保障好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喪葬費及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喪葬費標准
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喪葬費標准調整為: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喪葬費包干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二、調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
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三、條件、范圍和支付渠道
遺屬的條件、范圍及喪葬費、生活困難補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規定執行。
四、執行時間
撫恤金是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而言的,企業職工沒有該項撫恤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柒』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單位應給哪些補助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的規定,職工退休後死亡時,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2人者,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
2、這表明,退休職工死亡後,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是兩筆費用,一筆是喪葬補助費,一筆是救濟費.。
有20個月工資的撫恤金,安葬費8000元左右。憑退休證,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到退休發工資單位辦理(社保局)。
給個採納。
1、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如有餘額可以繼承。
退休人員因病去世、原單位沒有補助,喪葬費和遺屬生活費等待遇均由社會保險部門審批發放。
這個要咨詢原單位退休辦。
退休人員因病去世,一般的原單位沒有補助,喪葬費和遺屬生活費等待遇,均由社保部門審批發放。 也有一些單位,經濟情況較好,會給退休人員適當的補助。 因單位而異,只能咨詢原單位。
單位倒閉,和退休職工無關,退休職工死亡,由社保部門發給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具體標准各地不一。請你咨詢當地社保局
供參考:
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下同)標准,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三)企業、單位或死亡人員遺屬辦理申請領取一次性撫恤金手續時,因病死亡的,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當地 *** 未規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遭受意外傷害的證明和醫療機構死亡通知單(或死亡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上述證明材料和死亡人員身份證支付一次性撫恤金,並將證明材料復印件存檔。
(四)企業離休人員、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一次性撫恤金由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後,原單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撫恤金。
一)職工退休養老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從 2005年7月1日起,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救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
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
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
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
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具體情況請咨詢:南通市政務中心三樓大廳人社分中心離退休人員待遇核定發放窗口
咨詢電話:59001259,或熱線電話:12333
參見我以前的回答
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單位破產職工未到退休年齡因病死亡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第十七規定,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另個人賬戶 儲存余額可以繼承。
請去當地社保局進行辦理。
補償死者生前20個月的退休工資加當地的傷葬補貼費
『捌』 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由當地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來制定,每個地方的標准可能會不一樣。養老賬戶的余額之中可以退還的部分是指的個人賬戶部分,此外,養老賬戶的余額還需要退還,可以繼承。由繼承人依法辦理。
需要注意一點,被繼承的是余額。如果余額為0,則無需繼承。
如果退休人員去世時,個人醫保賬戶有餘額,同樣可以被繼承。
如果個人醫保賬戶的余額為0元,則無需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