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當年年終獎發放辦法
退休當年績效獎如何發放應當是根據不同的單位來進行確定的,比如說大部分單位當年的績效獎應當是在次年來進行發放,也就是說退休之後的第2年是可以按照規定來發放績效,具體發放標准跟其他人一樣。
一、退休當年績效獎如何發放?退休當年績效獎如何發放應當是根據不同的單位來進行確定的,《勞動法》到沒有明確規定退休人員退休這一年是否會得到年終獎,但按退休人員領取基本
養老金相關制度的規定,退休人員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依法辦理退休後的次月開始領取基本養老金。而辦理退休的當月,仍在原單位領取正常的工資。而所謂年終獎,是對一年的績效考核。公平的績效考核年昌配沒終獎,若退休職工是12月份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他則在次月也就是第二年的1月才領取基本養老金,這種情況,應得在崗時全年的年終獎;若是11月及以前退休,則應按月得到年終獎,有幾個月算幾個月,否則,就顯得不公平。
耐納《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二、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的?1、績效管理體系較完善的企業是最容易算出年終獎的,首先,這樣的企業每年年初時會制定企業的經營計劃目標,然後將公司層面的目標進行分解成為對各部門進行考核的,各部門再將各自部門的KPI分解給各個崗位進行考核,這樣年度業績目標就非常明確,然後再轉化成季度或月度考核。每個人最終的年度業績就由KPI和季/月度計劃完成情況組成,做得再好一點的還可以再多加一個維度的考核——即員工的工作態度。最後,每個人的年終獎金額度就直接與公司的年度經營業績、部門年度工作業績、個人的KPI、季/月度計劃完成及工作態度掛鉤,當然還有設計合適的計算公式和各部分業績所佔的權重。
2、績效管理體系不完善的企業,年初基本上沒有制定年度目標計劃,年終發獎金時沒有發放的業績依據,這種情況下可以有採取年度工作總結或職述報告的方式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業績進行歸納總結,普通管理人員做年度工作總結,中高層幹部則要做述職報告,企業就可以根據他們的業績完成情況發獎金,至於發多少各個企業的情況就不一樣了。
3、對於完全沒有目標計劃或績效管理概念的小企業來說,最好辦法就是設計一張年度考核表,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重點工作業績3個維度。其中每個維度又細分不同的子維度,工作態度包括團隊精賣塵神、責任心、主動性、進取心;工作能力包括:基本素質(溝通能力、創新能力、壓力管理、組織協調能力、時間管理能力)、專業技能(勝任崗位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重點工作業績主要包括年度完成的重點工作項目。把考核維度設計好後,再設計好計算公式及各考核維度的占的權重,這樣就可以計算每個員工的年終獎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大部分的單位都是存在績效獎的,如果當年已經退休的話,所勞動的時間內也是有績效獎的。對於這個部分也是需要發放績效獎的,具體的發放的時間,還有就是發放的方式應該是根據單位自行來進行制定。
⑵ 退休教師年終獎發放標准
教師退休後工資發放標准根據工作的年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會依據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比例計發。如工作年限如果滿35年的,則以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90%進行發放。
教師退休後工資發放標准根據工作的年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會依據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比例計發。如工作年限如果滿35年的,則以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90%進行發放。
一、教師退休後工資發放標准教師退休後工資發放標准應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如下:
1.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2.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
3.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4.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在職教師調整工資標准時,離休教師相應增加離休費,退休教師適當增加退休費。
二、退休工資如何計算退休工資即基本養老金,有以下方式可以計算。
1.退休工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2.退休工資=(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
3.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三、退休工資交個稅嗎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溫馨提醒您,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等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除此之外,其他收入無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⑶ 退休人員有年終獎嗎
【法律分析】
我國的勞動法並沒有詳細的規定退休人員在退休這一年是否能夠拿到年終獎,但是按照基礎養老金的相關制度規定,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次月才能開始領取養老金,而在退休的當月,仍然在原單位領取正常的工資。年終獎是對一年的績效考核,如果退休的工作人員是在12月到法定退休年齡,則在次月可以在崗時得到全年獎金,如果在11月或者之前退休,則應該按月得到年終獎。
【法律依據】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五條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職務(崗位)工資;
(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⑷ 退休人員年終有獎金嗎
法律分析:有,退休不是離職,所以這一年應該是有年終獎的,不過應該是是根據當事人在職時長分段計算。我國的勞動法並沒有詳細的規定退休人員在退休這一年是否能夠拿到年終獎,但是按照基礎養老金的相關制度規定,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次月才能開始領取養老金,而在退休的當月,仍然在原單位領取正常的工資。年終獎是對一年的績效考核,如果退休的工作人員是在12月到法定退休年齡,則在次月可以在崗時得到全年獎金,如果在11月或者之前退休,則應該按月得到年終獎。這樣既可以保證得到充分的退休待遇,也可以保證公平,有利於維護社會秩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⑸ 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金扣個人所得稅嗎
一些勞動者的年終獎金可能是他們辦理了退休手續之後才發放,很多勞動者就認為這筆年終獎金不需要再扣稅了。那麼,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金扣個人所得稅嗎?下面我給你主要介紹相關知識。
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金要不要扣個人所得稅?需要扣稅。
源鍵根據國稅函[2008]723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屬於工資范疇嗎
現實中,勞動關系雙方對年終獎的確定大致有三類形式:勞動合同約定;規章制度規定;由企業老闆決定的「紅包」這三種不同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橡晌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既然年終獎屬於獎金的一種,也是一種貨幣性收入,那麼年終獎也自然算入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同時,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根據該規定,獎金屬於工資。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對獎金的范圍進行了解釋,明確規定了獎金包括年終獎(勞動分紅)。所以,可以確定年終獎屬於工資。既然屬於工資,就不得隨意剋扣。雖然有相關法律規定了年終獎這個法律名詞。而現行法律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年終獎應如何發放,而是將獎金發放的自主權更多地交給了企業。
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金要不要扣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的收入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也需要依法繳納,不繳梁裂鋒納的話同樣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⑹ 退休返聘人員年終獎個稅怎麼計算
應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僅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終止,而且,歲判鏈已不存在建立新勞動合同的條件。
每一個員工在收到工資的時候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現在我們國家的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度提升到5000元了。當然如果工作人員辭職不幹了就不存在繳納工資個稅了,但若是
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個稅該如何計算呢?為你進行解答。
一、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個稅該如何計算(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2、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若不滿足上述任職條件的,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應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僅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終止,而且,已不存在建立新勞動合同的條件。
若嚴格遵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之規定,單位僱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既不乎孫存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能,亦無法為其繳納社保。因此,其返聘收入應按「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有哪些規定?1、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
2、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將和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並為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中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應當按相關方法(具體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如屬於需要辦理匯算清繳,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5、非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沖正6、勞務報酬屬於外部勞務服務,個人向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屬於增值稅范疇,應開具普通發票。
上述內容就是關於
退休人員返聘工資個稅的計算依據的規定。我們知道若是返聘的工作人員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依舊是享受到固定的工資的或者是基本工資。返聘人員也會受到相應的社保福利和其他的待遇,還可以評職稱的。
⑺ 退休當年有年終獎金嗎
法律分析:有,退休不是離職,所以這一年應該是有年終獎的,不過州橘應該是是根據當事人在職時長分段計算。勞動法到沒有明確規定退休人員退休這一年是否會得到年終獎,但按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相關制度的規定,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依法辦理退休後的次月開始領取基本養老金。而辦理退休的當月,仍在原單位領取正常的工資。而所謂年終獎,是對一年的績效考核。公平的績效考核年終獎,若退休職工是12月份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他則在次月也就是第二年的1月才領取基本養老金,這種情況,應得在崗時全年的年終獎是11月及以前退休,則應按月得到年終獎,有幾個月算幾個月,否則,就顯得不公仿跡配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備指用人單位。
⑻ 退休幹部有年終獎嗎 給大家介紹一下
1、對於獎金的分配與支付不受法律調整,執行各用人單位的獎勵制度。只要用人單位按制度執行,公平待人,退休前的應享獎金會予以支付,至於支付時間一般是堅持方便退休人員原則。
2、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薯岩芹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數畢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棗世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