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市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退休 職工死亡後也會有一定的 喪葬費 。喪葬補助費和直遲攔系毀棚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 工資 一次性發給。還要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碼余胡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 身份證 , 醫保 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㈡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和撫恤金
江蘇是僅次於廣東的第二經濟大省,常住人口有8400多萬,其中退休人員有960多萬人,包括85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所以說也是退休人員大省。很多人關心,江蘇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多少錢呢?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待遇?為什麼有人沒有領到?㈢ 江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喪葬費補助標准
2023年,各地統計局陸續公布2022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這也就意味著,2023年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將隨著統計數據的公布,一並出爐!今天,我就帶大家一起來看一看:2023年江蘇省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漲多少,去哪領?㈣ 南京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是多少
常州地區為6000元,還有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16000元及相應的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蘇人社發[2012]102號 各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近幾年各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等情況,經研究,決定從2012年3月1日起,調整參加我省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 的各類人員因病顫顫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標准,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人員及退休人員(含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信清的 喪葬費標准 統一調整為6000元。 二、各市(含所轄縣(市)、區)參保人員及退休人員(含滑洞前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標准調整為:南京、無錫、常州、蘇州、鎮江16000元;南通、揚州、泰州15000元;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14000元。 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支出渠道不再按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養直系親屬待遇的通知》(蘇勞社險〔2001〕21號)第六條和《關於企業職工和 離退休人員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養直系親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勞社險〔2004〕2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從個人賬戶支出,改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㈤ 南京市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北京市統一標准,喪葬費5000元,撫恤金為死者生前6個月工資。 喪葬費規定 關於調整我市職工喪葬補助費開支標準的通知》京財行[2009]70號 市屬各單位,各區(縣)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參統單位: 經市政府批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喪事簡辦和基本滿足喪事辦理費用開支的原則,對我市市屬各單位死亡職工喪葬費開支標准做如下調整: 一、我市實行喪葬補助費包干使用辦法。不分職務級別,將職工喪葬費的開支標准一律調整為5000元,發給死亡職工家屬統籌用於有關裝殮(如: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遺體告別(如:租賃禮堂、花圈、遺像放大)等項費用開支。我市今後不再執行遺體告別費用報銷和直系親屬來京辦理喪事路費補助等相關規定。 撫恤金規定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0)221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計劃單列沒鬧企業: 目前我市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供養直系親屬絕臘的救濟費標准,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企業普遍反映按死者本人標准工資待遇偏低、且不易操作。經研究現就有關救濟的標准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分別給相當於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9個月、12個月的救濟費。「死者本人工資」指按死亡時全市最低工資為標准。 二、所需資金仍在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2001年1月起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枯宏罩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㈥ 南京70歲退休教師去世後能領取多少撫恤金
依據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職工死亡後,其家屬可享受一次性的撫恤金與喪葬費: 1、一次唯陪性撫恤金: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指宴蠢(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下同)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2、一次性喪葬費:在職職工與 離退休人員 均為2000元(包干使用)。
㈦ 南京市退休職工喪葬費標準是多少錢
南京市企業退休敏兄職工因病或者非禪拿桐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為6000原,撫恤金為16000元,供養親屬定期救濟費每賀坦年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