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傷殘人員退休規定
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殘疾人的退休政策與正常人一樣,在退休年齡方面為男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如果殘疾人想辦理提前退休,必須經市級勞動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繳費年限滿15年,由本人申請,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如果殘疾人從事過特殊工種,可以在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時,對1993年底以前實際從事特殊(如高空、井下、高溫及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工作的年限進行折算,可以視同為繳費年限。
傷殘等級鑒定在以下地方做:
1、交通事故到司法鑒定機構申請鑒定;
2、工傷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
3、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的鑒定屬於法醫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⑵ 廣東省各地退休金標准
根據最新的退休工資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退休工資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退休工資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退休工資就會越高。退休工資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退休工資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退休工資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退休工資,況且,個人退休工資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一、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在25年至30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在20年至25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二、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20xx年的;
2.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20xx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