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企業退休軍轉干生活補貼
法律分析: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補助辦法1、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個人養老金達不到省人社廳、省統計局當年公布執行的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助到平均水平。2、自2013年1月1日起,營職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個人月基本養老金與省統計局當年公布執行的當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相比,差額超過800元的,每月補助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實際差額補助;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營職及其以下企業軍轉幹部,按上述方法測算後,實際補助低於300元的,按300元補助。自2013年1月1日起,團職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個人月基本養老金與省統計局當年公布執行的當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200元之和相比,差額超過1000元的,每月補助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實際差額補助;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團職企業軍轉幹部,按上述方法測算後,實際補助低於400元的,按400元補助。自2013年1月1日起,師職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個人月基本養老金與省統計局當年公布執行的當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400元之和相比,差額超過1200元的,每月補助1200元;不足1200元的,按實際差額補助;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師職企業軍轉幹部,按上述方法測算後,實際補助低於500元的,按500元補助。3、953年底前入伍的,每人每月增加補助200元。
② 吉林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准
最新或2022(歷屆)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方案還未出台,請參考最新或2022(歷屆)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方案。③ 2009年最低養老金、最低退職生活費、最低退養生活補助費是多少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900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800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700元。
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分別補足到上述標准。
政策依據(以上問題依據下列文件):
1.《關於2008年調整北京市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等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2008年6月27日 京勞社養發〔2008〕128號)
2.《關於暫不調整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的通知》(2008年3月20日 京勞社養發〔2008〕57號)
3.《關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本市城鎮參保人員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11日 京勞社養發〔2008〕9號)
4.《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08年1月23日 京勞社養發〔2008〕16號)
5.《關於調整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2008年12月30日京勞社養發〔2008〕200號)
6.《關於實施《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 京勞社養發〔2008〕229號)
7.《關於北京市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08年12月25日 京勞社養發〔2008〕232號)
④ 企業軍轉干退休生活補貼規定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貼的標准,各省政策具有差異,具體補貼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如浙江省,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⑤ 2023企業退休生活補貼政策是什麼
企業退休生活補貼政策有相關的文件作為依據,那麼政策具體的解讀是怎樣的呢?是保護退休的工作人員還是傾向於單位呢?我為您准備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⑥ 65歲以上退休人員有什麼補貼
法律分析:
安徽省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法律依據:
《關於為企業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的通知》 第二款 一辯運次性生活補貼月標准:
(一)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在1500元及其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貼80元。
(二)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在1500元以上至2268元之間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貼60元。
(三)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在凱槐2268元以上至3000元之間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貼40元。
(四)按月領取的基本養攜孫梁老金在3000元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補貼20元。
⑦ 江西2019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生活補助標准
江西上調未參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增加20元
3月23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生活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55元。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民生工程實施意見,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下發《關於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贛人社發[2015]6號),決定從1月1日起,江西省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享受養老生活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55元,調增部分所需資金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
據了解,這是江西省自2007年對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養老生活補助政策以來第七次調增標准。
⑧ 退休補貼標準是多少
退休工齡工資標准工人的收入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特優津貼等構成。1、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定:15年以下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2、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事工人工作,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3、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工人多幹活,特別是年輕工人精力充沛,他們多勞動多生產,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4、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年評年獎金,不終身制。每個工人積極努力工作,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工作,更要激勵勞動人民。5、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勞動工作中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是以國家級,省級,地市、縣級,確定不同的標准,使那些有才華的工人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用。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以上就是退休工齡工資標準的內容。退休金是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是其應得的合法收入,通過對本文的閱讀,對於工人收入就會更加清楚,對於工人的退休金也有更好的理解,對於退休工齡工資標准也會有更深的認識。
各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退休幹部、工人,不論何時辦理的退休手續,規定的享受退休生活補貼費條件的,均可享受退休生活補貼費,由發放退休費的單位發給。達到退休年齡未辦退休手續的時間一律不計算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也不得計發工齡津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和退休生活補貼費。一、《通知》規定的補貼對象、適用范圍問題按照《通知》的規定,凡我區各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退休幹部、工人,不論何時辦理的退休手續,除國務院國發[1987]104號文件規定享受有關待遇外,凡符合《通知》規定的享受退休生活補貼費條件的,均可享受退休生活補貼費,由發放退休費的單位發給。一九八七年底前退休的,從一九八八年一月起發給,以前的差額不予補發;一九八八年一月以後退休的,從批准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有條件的集體所有制單位,也可以參照執行。二、關於計算退休費、退休生活補貼費的基數問題除按《通知》規定:「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改革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之和;企業單位指企業等級標准工資」計算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費外,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教齡津貼、護齡津貼、知識分子的生活補貼(不包此首括書報費和一燈一室房電費)、邊疆地區補貼、地區津貼等均作為計算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費的基數。一九八五年工資改革前退休的,按本人退休時計發退休費的工資基數計發退休生活補貼費。享受退休生活補貼費的退休職工,其各種退休待遇(如退休費、退休生活補貼費,特殊貢獻待遇,支邊知識分子加發10%退休費、以及其他規定提高的退休費等)相加,不得超過本人退休原工資(即計算退休費基數的原額)。未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改革的退休職工,享受的每月十七元或十二元生活補貼費如數照發。按內蒙古自治區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內勞人薪[1985]34號文件精神,套改後退休的國營企業職工,套改後增加的工資額不足十七元,補到十七元的,應將十七元與套改前原標准工資相加作為基數計發退休生活補貼費。三、關於超過退休年齡辦理中帶退休手續的幹部、工人,如何計發退休生活補貼費問題。根據國務院國森培數發[1981]164號文件和自治區內政發[1982]13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2]10號通知、以及勞動人事廳內勞人險[1985]20號通知,對超過退休未辦退休手續的幹部、工人,除因工作需要,經盟、市以上組織和勞動人事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限者外,達到退休年齡未辦退休手續的時間一律不計算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也不得計發工齡津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和退休生活補貼費。從一九八八年一月起從到達退休年齡即停發工資,改發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費。四、加發退休生活補貼費的審批手續問題凡符合《通知》規定,享受退休生活補貼費的退休職工,不論已經辦理退休或以後退休的,均應分別履行審批手續,填寫《審批表》,由盟、市、旗(縣)勞動、人事部門(自治區直屬)辦理。
⑨ 本人社發2015多少號文件是關於提高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生活補助金的通知
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3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2014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最新消息
企業軍轉干養老金調整方案:以湖南為例
2013年9月4日,湖南省經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對此前已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增發生活困難補助,並發表相關通知,中公教育軍轉干考試網將湖南省企業退休軍轉補助政策標准整理如下,僅供參考。
補助標准為:對在部隊擔任師級、團級、營級、連排級職務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分別增發生活困難補助300元、200元、110元和100元。在此基礎上,對其中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再增發生活困難補助80元。本次增發生活困難補助所需資金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由同級財政安排。
湖南省根據湘人發〔2008〕11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2013年各市州不同職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月具體解困標准,中公教育軍轉干考試網根據湘人社發〔2013〕74號文件相關軍轉補助政策,將此標准整理如下:
長沙市:師級2303元、團級2213元、營級元、連排級2033元;
株洲市:師級2061元、團級1971元、營級1871元、連排級1791元;
湘潭、衡陽、邵陽、岳陽、益陽、常德、張家界、婁底、郴州、永州、懷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師級2003元、團級1913元、營級1813元、連排級1733元。
⑩ 2020企業退休軍轉人員補貼
補貼標准:
1、生活補貼: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2、門診醫療補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三、補助標准:從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
1、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2、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
3、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4、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10)企業退休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擴展閱讀:補貼政策一:享受老退伍軍人補貼政策的條件: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齡在60歲以上(含),並且沒有享受到國家關於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
一、在我省現有補貼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300元,並按職級適當上浮。調整後,按職級每月各項補貼(生活補貼、醫療補貼)標准為: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1530元,原副師職職務1420元,原正團職職務1310元,原副團職職務1210元,原營職職務1110元,原連排職職務1030元。上述人員中凡1953年底前入伍的,每月再增加100玩,加上浙人社發〔2010〕21號規定的100元,累計每月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