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退休後可兼職律師嗎
可以的。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
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
安置原則
第一,堅持以就地安置為主的原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對離退休人員的安置去向,本著有利於控制大中城市人口增長的精神,作出了一些規定。
實踐證明,對離退休人員過多地進行異地安置,不僅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不利於離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特別是隨著住房、醫療等制度的改革,異地安置矛盾更加突出,安置費用耗資巨大,往往有許多難以解決的困難。
第二,對少數退休公務員就地安置確有困難的,應體現適當照顧的原則。如對在邊遠、高原、沙漠等特別艱苦地區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其退休安置地點,可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照顧。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
2. 法院工作人員退休後能否當律師
法院的法官離職或退休後是可以從事律師執業的,但是在其離職或退休的兩年內,是不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且在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七條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七條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3.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領律師執業證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可以。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可以領律師執業證,但是前提是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證才能領律師執業證從事律師工作。
4. 律師辦理退休手續後還能執業嗎
可以的,法律沒有規定律師退休之規定。律師是自由職業。只要身體許可,管理部門備案注冊就可以辦理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高晌游三條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謹返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戚銷辯護業務。
5. 法官退休後可以做律師嗎
法律分析:法官退休後是可以做律師的,但是在其退休的兩年內是不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在法律服務人員緊缺領域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並具有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申請專職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准予執業。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八條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在法律服務人員緊缺領域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並具有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申請專職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准予執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一條 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