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起征點
【法律分析】:
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退休金不算入裡面。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② 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起征點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再就業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按現行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免徵額5000元/月的規定執行。 我國在2018年的個稅的起征點進行了調整,將原來的最低起征點有3500調整到5000元,分為七個檔進行,稅率也從3%到45%,不同個人所得對應不同的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③ 退休後又打工收入怎麼算稅
我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怎麼交要分為以下幾個情況:
1.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離退休人員兼職所得,按照「勞務報酬」計征個人所得稅;
3.離退休人員投資經營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等計征個人所得稅;
4.離退休人員取得的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退休返聘人員需要先減除相關費用後,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具體點來說,根據工資的標准,如果達到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標準的話才需要繳納稅收,如果5000元以下就不需要繳納稅收。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法律依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④ 退休人員再就業如何交個稅
一、正面回答
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怎麼交要分為幾種情況:
1、退休人員再就業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離退休人員兼職所得,按照勞務報酬計征個人所得稅;
3、離退休人員投資經營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等計征個人所得稅;
4、離退休人員取得的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分析
退休後的勞動者再就業,可以從用人單位中獲得勞動報酬,相應的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看是否達到起征點。只要在工作且工資達到了一定的高度都是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個稅和怎麼就業沒有關系。
三、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四、退休返聘的缺點
1、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於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2、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的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⑤ 退休人員再就業如何交個稅
退休人員再就業,在扣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含游「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計征個人所得稅時不包含退休工資。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手老前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畢清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⑥ 退休人員再就業如何交個稅
法律分析: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計征個人所得稅時不包含退休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方法如下,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衍生問題: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誰?
1、法定對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⑦ 退休後再工作 怎麼計算個稅
一、正面回答
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均屬免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但對於離退休後返聘所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以及離退休後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不屬於免稅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分析詳情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三、退休人員再就業簽什麼合同
退休再就業人員和用人單位,一定要簽訂合同,而且要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在裡面把你的權利、義務給約定好,你在這勞務協議中必須界定,報酬、第醫療、工資待遇或者保險待遇,必須約定清楚。另外,再就業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不能稱為勞動者。
⑧ 退休後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金不需要繳納個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訓及其他待遇;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起征點是多少?
1、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
2、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是需要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3、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在計算個稅時並不包括這部分。也就是對於退休人員來說,應納稅所得額只包括退休後找到的新工作的工資減去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因為退休人員不再繳納五險一金,因此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工資-50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⑨ 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起征點
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般退休人員再任職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定精神,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註:因表格太大,具體請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⑩ 退休人員再工作需要交個稅嗎
一、退休人員再就業交個人所得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