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職工申請退休是向企業提出還是向社保廳提出申請呢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由單位負責向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退休及社保減員。職工個人只需把身份證社保卡照片交給單位人力資源就可以了。
㈡ 在職職工辦理退休是單位到社保局辦理,還是自己去
在職職工辦理退休是一般是單位到社保局辦理,因為自己去辦理會比較慢。退休手續是由用人單位經辦人統一登記、填表後提交給社保機構,社保機構並不接受在職員工個人的退休申請。你可以向單位經辦人具體咨詢所需資料並及時提供即可,辦理完之後經辦人會將具體情況通報當事人。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需要單位的主管人員攜帶檔案,繳費證明以及對賬單去社保部門辦理,職工本人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照片,以及退休以後居住地址即可,其餘的材料,由單位主管人員提供。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員工企業單位的社保專員負責辦理。一些靈活就業人員需辦理個人社保退休手續,辦理退休時,須提供人事檔案有視同繳費年限或勞動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3張1寸免冠相片。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第十三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人的退休、退職,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具體辦法,其各項待遇,不得高於本辦法所定的標准。第十四條 過去有關工人退休、退職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已按有關規定辦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費標准低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自本辦法下達之月起,改按本辦法規定的標准發給,但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不滿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改變退休費標准後的差額部分一律不予補發。已按有關規定辦理了退職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變動。
㈢ 退休審批需要幾個部門
審核歸當地社保機構主管部門。
1、經職工本人申請,由用人單位填寫《職工退休條件審批表》,並連同個人檔案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該職工的出生時間及參加工作時間進行審批。
2、符合條件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國家規定確定執行時間。
3、市企業養老保險
中心按照退休待遇計發辦法計算其待遇並向退休職工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審批經過哪些環節
1、企業申報職工退休時,需帶職工檔案、個人繳費結算單,並填好《職工退休審批表》。
2、企業申報職工按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辦理退休的,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必須附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勞動鑒定表》。
3、企業申報職工按提前退休工種辦理退休時,需先經批准確認,可按提前退休工種辦理退休後,再行列印個人繳費結算單和填寫《職工退休審批表》。辦理退休審批時,要攜帶職工檔案並填好《職工退休審批表》、《職工提前退休審批表》,並提供提前退休工種的確認件,在職工檔案中要有《提前退休工種崗位登記表》。
二、企業職工退休審批管理許可權
1、職工正常退休由縣勞動保障部門審批;
2、特殊工種、因病或非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退休和退職,由縣勞動部門審核攔巧帶後,報市地勞動部門審批;
3、按「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和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職工,由縣勞動部門審核並經市地勞動部門匯總後,報省勞動廳審批;
4、原參加行業統籌的企業職工退休、退職,由各行業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報省勞動廳審批;沒有行業省級主管部門的,由企業直接報省勞動廳審批。
5、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工作,統一由市地勞動部門負責。原行業統籌企業暫由所在市地勞動部門負責鑒定。
三、職工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簡蘆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寬凳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職工退休歸單位哪裡管
法律分析: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許可權,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具體管理的機關為人事處,承擔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㈤ 辦理退休在哪個部門
辦理退休手續時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參保人退休手續。
1、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辦理;
2、到設立窗口辦理;
3、審批符合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信息,確認繳費;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一、退休辦理流程:
當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能夠請求退休。處理退休的詳細流程如下:
1、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應向單位經辦人供給身份證復印件(處理養老金收取卡之用)、個人相片(處理退休證用)等材料;
2、社保經辦人根據當事人詳細情況填寫退休批閱表,連同當事人的人事檔案於退休當月提交給社保組織,由社保組織審閱其是否契合退休條件;3、社保審閱通往後,根據其退休年齡、參保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詳細養老金;
4、經辦人根據社保核算結果完善退休批閱表並提交社保承認、核准,完結後社保發放退休批文並製造退休證,一起委託銀行處理其養老金收取卡;
5、經辦人將處理好的退休證、銀行卡等轉交退休當事人即可完結退休手續。
二、處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請求書(A4白紙手寫,並在姓名處按手印);
2、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件驗訖),如屬代理還需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件驗訖);
3、申報人戶口復印件一份(原件驗訖);(包含戶主頁面和自己信息頁)4、申報人在當地國有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或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開立的個人存摺(不受理銀行卡)的原件及復印件;
5、一張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相片(用於處理享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證);
6、養老保險手冊(如屬一次性在我中心補繳完養老保險的可不必);
7、養老保險需交至申報退休的當月;
8、活動人員人事關系(檔案)處理手冊;
9、申報人填寫《員工退休核准(批閱)表》。(在人才大廈一樓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級其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需供給職稱證書及批文的原件及復印件。
11、軍轉幹部需供給轉業證明及轉業批閱表原件及復印件。
對於職工退休的話社保必須繳納夠十五年才可以的,如果不夠年限是不能領取退休金的。
法律依據:
1、《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2、《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㈥ 辦理退休是哪個部門負責
法律分析:1、省直單位:由所在單位人事(老乾)處出具介紹信,寫明領取人姓名、領取退休證的數量,到省退管辦領取。2、市縣(區)單位:由市、縣(區)級人事退管部門出具介紹信,寫明購買單位名稱、購買代辦人姓名、購買退休證的數量,到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發行組購買。市、縣(區)退休幹部所在單位需出具單位介紹信,到當地人事退管部門領取。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