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工人死亡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國家各方面的政策都在不斷的完善,尤其是對於退休以後職工的相關養老及退休政策。所以現在的退休職工去世以後,除了對於其喪葬事宜進行處理以外,還需要辦理其他的手續。今天我就在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⑵ 退休人員死亡辦理流程
一、退休職工死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⑶ 領死亡撫恤金需要什麼手續
領死亡撫恤金需要如下手續:
一、單位經辦,所需資料如下:
1、退休人員:《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待遇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在職人員:《在職非因公死亡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2、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喪葬費、撫恤金打款至單位賬戶的提供單位賬戶信息;
打款至個人生前養老金賬戶的需提供養老金賬戶卡的原件和復印件;
5、在職人員95年之前參加工作,實際繳費不足19年零一個月的需要攜帶檔案辦理。
二、家屬辦理(單位破產或是不存在由家屬辦理)
1、退休人員:《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待遇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在職人員:《在職非因公死亡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2、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
5、辦理人與死亡人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在同一個戶口本無需提供,不在的,戶籍室或社區/村委等開具的均可)
6、喪葬費、撫恤金打至本人賬戶的,需提供死者生前擾友養老纖輪金賬戶原件或復印件;
打到第三方賬戶的,需提供第三方銀行卡原件或復印件
7、喪葬費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承諾書;
三、喪葬費、撫恤金有多少?
大概標准如下:
1、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具體根據實際情況,咨詢當地社保局窗口。
法律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毀李信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⑷ 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什麼手續去哪辦要准備些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纖雹;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和個人的話可以去社保局辦喪葬費,如果退休不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還可以退一部分錢,如果家庭條件一般還可以申請遺屬補助。
(4)退休職工死亡補助手續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死亡撫恤對象
因公犧牲軍人
因公犧牲軍人的條和桐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九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認為因公犧牲:
(1)在執行任毀棚帆務中或者在上下班途巾,由於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認定為因戰、困公致殘後剛舊傷復發死亡的。
(3)因患職業病死亡的。
(4)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以外的其他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對待。
(5)其他因公死亡的。
⑸ 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在哪裡辦理
退休職工死亡,由家屬帶著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人事部門代為辦理死亡喪葬費以及撫恤金,如果沒單位的,直接去社會保險部門去辦理。⑹ 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辦理怎麼辦理
企業退休人員:家屬持身份證、死者身份證、死亡證明,死者銀行卡到社保辦理。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家屬將死亡身份證、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死亡銀行卡到退休所在單位辦理。
⑺ 退休人員死亡去哪裡辦理死亡待遇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⑻ 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到哪個部門辦理
喪葬費前往社保大廳領取,如果原單位已經悄派不存在可以直接帶好收據前往社保大廳。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親屬要在7日內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或在3日內向死亡者原單位報告,原單位應在4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等項費用粗臘的手續,同時終止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退休職工在遭遇自然災害或者人為傷害後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到相應的喪葬費,在領取喪葬費時家屬需要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等資料到社保局去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啟凳賀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
(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⑼ 喪葬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喪葬補貼逗旦需要的手續如下:
1、經辦人以單位名義辦理退休的退休人員或本人在單位參保繳費期間去世的人員,都應由單位經辦人辦理;以個人名義退休或個人參保在繳費期間去世的人員,都應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辦理;
2、參保繳費期間局知死亡若在此期間去世,按照去世時的在職死亡政策規定來辦理;
3、需要材料:
(1)個人辦理: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火化證、火化收據、死者身份證、社保卡、死者養老金存摺或卡、經辦人身份證、經辦人與死者關系證明;
(2) 若法定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在戶口注銷證明裡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機關開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辦理時需法定繼承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辦理;
(3) 農轉非死亡人員需到所在街道辦事處的勞動保障所填寫四份街道辦事處蓋章的《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
4、步驟:
(1)法定繼承人或單位經辦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辦理撥付手續;
(2)核實撥付單內容准確無誤後,法定繼承人或單位經辦人簽收撥付單,並留下聯系電話。
5、注意事項:
(1)若退休人員在去世後,未及時到社保局辦理養老待遇終止並存在養老金退發信息的,需帶現金繳納多發養老金後才能辦理撥付手續。現金繳費應注意每天四點以後、每月24日-26日不收費;
(2)若死者存在醫療保險報賬未報完的,需要等待報賬完結後再繼續辦理撥付手續;
(3)辦理完撥付手續後,若醫保卡上有餘留金額,可至醫保局辦理退費手續。
6、養老待遇喪葬補助費與一次性撫恤金撥付山臘擾標准:
(1)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2)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