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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已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的規定

發布時間:2023-05-11 04:46:57

㈠ 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那原單位每月發的退休金是否會取消了

樓主您好,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那原工作單位每月發的退休金是否會取消呢?首先我需要說明1點的是我們所謂的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在發放退休金待遇方面是沒有任何的影響,也不受任何的約束,你該領多少錢的退休金,依然還是會領多少錢的退休金。因為我們的退休金待遇是能夠保證任何一名退休老人都是可以按月領取並且足額發放,而且是能夠領取終身的,這是不受到任何的影響。

所謂的社區管理,它實際上只是管理自己轄區之內的退休老人,形成一個有效的通知而已,要求這些退休老人正常的進行養老金資格的生存認證,但是發放待遇的相關,問題還是由社保部門來解決,並不是通過社區來解決的,所以說社區的管理許可權實際上它是很小的。

還有一個問題我需要糾正一下,退休金的發放並不是有所在的原工作單位發放,而是由我們的社保養老基金發放,我們每一年所參加的養老保險,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金額是進入到統籌賬戶。這個統籌賬戶就建立了社保賬戶基金所,以說我們養老金是來源於社保賬戶基金,並且統一由社保部門來管理,也是由社保部門來給予發放的,與我們原工作單位包括社區是沒有任何的關系的。

退休人員社區化管理是未來的趨勢,現在全國各地都在推行這項工作,從今年年底之後,除了離休人員之外,退休人員將全部移交給社區。

原來在各單位管理的時候,不同單位之間退休人員待遇差距比較大,一些好的單位退休人員的福利比較好,有的單位每年組織他們查體,節假日發放慰問金,有些單位還給他們發放一些退休後的生活費用。

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後,這些福利待遇怎麼辦呢?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這次移交主要還是 社會 關系的轉移,待遇並沒有降低,只是今後發放要通過社區進行,這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過渡。

已經退休的人員基本可以放心,移交社區管理對他們的影響並不大,因為退休之後和單位之間的聯系就很少了,原來通過單位報銷的一些費用今後只不過轉到了社區,管理將更加規范,待遇也能夠保證。

關鍵問題是2021年以後退休的人員,他們退休後將全部交由社區管理,退休就變成了和單位脫鉤的關鍵時刻,所以在退休時一定要理清楚,哪些是需要一次性處理完畢的,哪些是有養老保險事業處負責的,哪些是由社區負責的。

先告知題主結論,你的退休金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該幾號發放還是幾號發放、每年該加工資的時候還是會加工資的。

1.退休金不是單位發放

養老金是社保的一部分,之所以叫 社會 保險,顧名思義,這是全 社會 參與的保險,發放退休金的自然是 社會 保險機構而不是你原來的工作單位。

題主工作時每月會繳納社保,這個錢也不是繳納給單位的,單位承擔的是代扣代繳的義務。也就是在發放職工工資時幫助職工扣除應該繳納給社保的一部分錢然後再繳納給社保基金。

職工退休後,每月由 社會 保險基金發放退休金。因此,哪怕題主原來的單位倒閉了或是被並購了也沒關系,你的退休金和原來的單位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

2.工作時換單位也不影響社保,只要按時繳納就行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來印證這個結果。

現在的年輕人不像以前了,會在一個單位工作一輩子,有的年輕人一年就能更換好多份工作。到退休時可能已經在幾十家單位干過了。如果按照題主的理解,也就是退休金的發放和單位有關的話,那換過那麼多家單位的人麻煩了,他的退休金到底由哪家單位來承擔呢?又或者是幾十家分攤?

當然都不是的,由於每一家單位都是將社保費用交給社保機構的,所以只要各家單位都按時繳納社保,員工就不用擔心退休金誰來發的問題。反正最後的錢都是交給社保機構的,那退休金自然是收錢的社保基金來支出發放。

3.社區管理是順應 社會 管理規律而已

上海早就開始實施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了。由於現在人們的工作往往已經不是在家庭附近了,有些人每天上班來回幾十公里,甚至要跨市工作。退休後如果還是按照工作到位管理話反而很不方便,甚至有的單位倒閉了,退休人員還是要發回住所地管理。

當推行社區管理後,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哪裡管理只是組織體系的不同罷了,和發放退休金的機構沒有任何關系。


不會的。

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那原單位每月發的退休金是否取消了?

你指的是國企退休人員吧。其實不是以後,而是現在,因為國企退休人員到2020年底基本上都納入 社會 化管理了,也就是歸社區或街道管理了。

國資委數據顯示,2020年國企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完成94.1%。

雖然退休人員跟原單位脫離了,養老金實現 社會 化發放,但是不用擔心,養老金等社保待遇是正常按時足額發放的,不會因為轉為社區管理而取消。

退休金是國企退休人員的合法待遇,會一直發放到去世,所以不必杞人憂天,只不過是娘家換了而已,錢照發。

不只是退休金照發,還有其他社保待遇也是如此。

對此,國家有明確的規定,退休人員原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互助幫困等相關待遇仍按原渠道解決,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也就是說,補充醫保等待遇還是國企來發放的,而且水平不會降低。

只不過說國企不再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了,這些事務性工作都給社區和街道了。

所以,國企的負擔會因為這項變化而極大減了,同時國企退休人員也能就近享受服務和管理,包括每年的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等等,都能更方便完成了。

而且也有助於促進公平,因為國企的一些統籌外的費用不再新增,而且不再提高標准了,對於企業退休人員來說,也是縮小差距,實現公平的合理舉措,畢竟國企是全民所有。

我是央企退休的人員,我們現在的退休工資是有兩部分,一部分是社保統籌發的,還有一部分是企業補貼(只有幾百塊錢不等)。

我們退休人員在以前都是企業自己管理,今年就要劃歸社區管理了,單位的宣傳精神是說,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工資保持不變,就是說企業補貼還是有,如果是2020年12月31日之後退休,可能就沒有企業補貼了,所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具體情況還沒有執行。

退休人員管理社區化與養老金的發放無關。 社區管理退休人員,主要是服務式的管理。退休人員有五種:一種是直接從企業崗位退休的;二種是從公、參、事崗位退休的,這兩類人員退休後,根據單位不同情況,與單位有一定聯系,有的還能享受到單位補貼(如一些較好的國有企業)和部分福利(如公、參、事單位退休人員)。三種是下崗職工退休人員,有些下崗職工的勞動關系並沒有解除,還屬企業管理,上面有什事,企業還通知到職工,職工要開個什麼證明,蓋個章也回單位辦,檔案人事關系還在企業或者與企業有關。四種是靈活就業人員,包括與原單位或原單位已消失的退休人員,這類人員逐漸增多,如果社區不管就沒人管。五種是外地退休回到某社區居住的退休人員,原單位不可能管,特別是養老金 社會 化發,可異地領取,與原單位基本上沒有任何往來關系。象這些退休人員同住一個社區,通過社區進行統一日常事務管理,醫療保健服務, 健康 體檢,對退休人員不僅有歸屬感,還能得到更加具體周到的服。社區可以把退休人組織起來開展一活動,使退休人員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組建社區退休黨支部,退休黨員正常過組織生活,有利於增強黨的觀念。

現在養老金是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直接按月打進退休人員賬戶的,並不是原單位發放。退休人員不論是原單位管理,還是社區管理,退休養老金都是養老金都不是原單位發放的,更不存在原單取消養老金的問題。養老金是退休人享受的法定待遇,除了被法律剝奪退休養老待遇的人員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取消退休人員合法的養老金。

至於,有的單位給本單位退休人某補貼,社區管理後是否還繼續發給,則是由所在企業定,一般說來,原先發給的,也應繼續發給。社區被授權對退休人進行管理,不能改變他們原先的隸屬關系。退休人社區化管理,減少了企業管理上的負擔,為企業分擔了管理責任,是幫了企業的忙。

按照國家要求,2020年底之前要將國有企業管理的退休人員移交街道社區管理。這是為了減少國有企業辦 社會 功能,推動退休人員的統一養老管理服務,而提出的新舉措。

對於很多退休人員來講,就近由社區管理服務,不僅更方便而且更專業,而且還便於統一實行更大規模的醫療 健康 和社區活動。這些問題影響都不大,但是退休人員擔心的是原企業為他們發放的一些補充養老金,脫離關系以後是不是就停發呢?

這個問題,不用擔心 。1991年,我國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變了過去由用人單位提供退休金的待遇模式。

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跟退休前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掛鉤。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改革以後,是按照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的模式計算養老金。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實際上退休待遇是有所降低的。一些有條件的國有企業, 為了保障退休職工的待遇,推動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也專門設立了一些對退休職工的額外補貼或者補助。這些待遇一般稱為「統籌外待遇」,相對於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內」而言。比如說大家熟知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就屬於統籌外的待遇。

推動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以後,這些職工確實就在退休以後跟企業沒有關系了。但是,我們的改革一般都是採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過渡新辦法的方式,妥善解決減少壓力,爭取支持。

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文件提出對於統籌外的費用,要予以分類處理。已經辦理退休的老人,對於現有符合有關規定的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原則上不能繼續增加。但是可以繼續按照現有方式發放,國有企業可一次性計提。當然企業也可以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參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一次性支付。這種做法對於剛退休的老人是非常劃算的,當然年紀大的老人可能會選擇繼續發放了。

可以設置不超過三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要逐步減少有關待遇的發放。對於超過過渡期滿後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所在地社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應予享受的待遇,有企業在退休時一次性支付,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

因此,已經退休的人員實際上是不用擔心單位發放的統籌外費用的, 一般會正常發放 ,除非這些費用是不符合規定應予清理的費用。當然退休人員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按照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一次性支付,相信剛退休的老人肯定非常樂意。

您是個什麼單位啊。真是令人眼饞。退休了每個月還發退休金。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您,不會。

這個問題,中央出台的政策已有明確規定。《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就對「分類處理統籌外費用 」規定,「 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的原則,妥善解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問題。 」 各企業都在制定實施細則。其中有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嚴格執行文件中的待遇標准,做到已有的待遇不減。

但是有一條,實行年金制的企業,不再給退休人員發放統籌外的費用。如果您的單位實行了年金制,您退休後領取年金,那麼退休金有可能取消。否則,不會取消。

您可以在網上看看《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還看看您原單位的實施細則。

祝您生活快樂, 健康 長壽

我是退休人員,己將原單位的檔案轉到社區。

除了檔案關系轉到社區,其餘的不變。

工資仍由原單位發放,供暖費、醫保二次報銷等仍由原單位負責。

以後政策有什麼變化,不得而知。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現在稱養老金,是在達到法定退休條件後,由國家社保基金每個月支付給個人的,除非失去領取條件,沒有任何人任何單位能取消。你說的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應該是涉及到退休人員的日常信息、 社會 活動、資格查驗、公眾服務等與國家行政管理有關的一些方面,當然不會含退休人員的個人生活等,這主要是方便今後更加准確快速為老年人服務。

㈡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

一、統籌外費用都包括什麼
總體費用包括:1。離退休人員醫療費和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費用;2.統籌以外的其他費用是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3.退休後保留的員工工資和福利。外部協調成本是在最有效解決事件的基本原則下的額外成本負擔,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的浪費,是不合理的成本。即全面有效地利用現有的一切條件,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時間完成既定的任務或工作。它通常出現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包括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日常接待工作等。以及采購部門的不合理支出。辭職標准包括:1。身體殘疾。經醫院鑒定,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年齡未達到退休年齡50歲以下的男性;45歲以下的婦女;3.工齡未達到退休年齡。工作不滿10年,或者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申請提前退休,必須先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學診斷。其次,將取得的醫學診斷證明送當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檢查,做出是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等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根據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號法律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二、統籌外待遇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統籌外支出:1。包括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和退休人員的其他統籌外費用。2.統籌外的其他費用是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3.退休後保留的員工工資和福利。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1。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支出。包括以下向職工支付或為職工支付的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保健和生活支付或給付的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醫療費用、尚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醫療費用、自辦職工食堂補貼或尚未開辦的職工食堂統一午餐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採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二)未分離的企業內部集體福利部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店、醫務室、托兒所、療養院、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護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和其他人工費用。
三、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能否在稅前扣除
退休人員的計劃外補貼不能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資、薪金是指每個納稅年度企業支付給在本企業工作或者受雇於本企業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由於退休人員沒有在職或在職,支付給他們的補貼不能作為工資稅前扣除。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第四款明確規定「退休人員統籌以外的費用,包括退休人員醫療費和退休人員統籌以外的其他費用」為福利費,「企業改制涉及的退休人員統籌以外的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際上,該文件是對國[2009]3號文件的補充。財企[2009]242號雖然是財務會計規范性文件,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法》第二十條「本章規定的收入和扣除的具體范圍、標准以及資產稅務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條款,與稅收法律法規不沖突。因此,根據稅法規定,支付給退休人員的補貼不能作為工資在稅前扣除,而應計入福利費,按14%的限額在稅前扣除。
四、社保機構經常提到的統籌內退休金和統籌外退休金指的是什麼?
統籌養老金是指社保部門支付的養老金。統籌養老金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由國家支付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物價補貼和其他補貼。外統籌養老金是指不由社保部門支付的養老金。養老金統籌之前,都是單位或企業統籌,自己繳納。實行社會統籌後,社保部門將重新核定職工退休費用,納入統籌項目的,在統籌范圍內支付。未統籌的,社保部門不予認定和支付。為保證退休人員待遇不降低,未統籌的全部由單位自行承擔。所以也造成了養老金超出統籌。擴展信息:1。相關法律法規(一)《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發布前已經退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和計發標准主要包括。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國家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符合項目和標准。
和生活、物價補貼(包括按國家統一政策由省級政府制定標準的項目)。(二) 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出台後離退休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和計發標准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含調節金),以及按國家統一調整發生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二、計提方法由退休金統籌單位在統籌范圍內,根據上年實際支付的各項退休費用總額與年末在職職工基本工資總額,換算成一個比例,作為統籌退休金率。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通知所有參加統籌的單位,按照批準的統籌退休金率乘以本單位年末在職職工基本工資總額,在「其它支出"或以營業外支出」項下提取退休金。提取後的交撥辦法有兩種,1.全額繳撥法:企業將本單位提取的退休金如數全額上交統籌單位。本單位需要領取的退休費用,由統籌單位如數撥給,各清各帳。2.差額繳撥法:企業按照統籌退休金率提取的退休金,比本單位實際需要開支退休費用的多餘部分上交統籌單位,不足部分由統籌單位專項撥付,互相抵帳。統籌單位掌握的退休金,當年結余應當抵充下年的提取數,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足部分可在下年度補提。
五、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項目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供給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打點的津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填補養老保險費(年金)、填補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搜羅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出的以下各項現金津貼和非貨泉性集體福利:(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糊口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泉性福利,包孕職工因公外埠就醫費用、暫未實施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給午餐支出、合適國家有關財務劃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二)企業尚未分手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行動措施和人員費用,包孕職工食堂、職工浴室、剃頭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調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三)職工堅苦補助,或者企業統籌成立和經管的專門用於輔佐、布施艱難職工的基金支出。(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務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設費用財務治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度還有劃定的,從其劃定。(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後世費、投親假路費,以及契合企業職工福利費界說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金錢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業為職工供給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經實施貨泉化更始的,按月按尺度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理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施錢幣化刷新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按照國度有關企業住房軌制刷新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該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三、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抵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節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按照《企業財務公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由小我承擔的有關支出,企業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四、企業應當慢慢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離散改造,經由過程市場化體例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同時,連系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慢慢成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對實驗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當將契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性錢幣補貼納入薪酬系一切籌管理,發放或支付的福利性錢幣補貼從其個人應發薪酬中列支。五、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錢銀形式為主。對以本企業產物和處事作為職工福利的,企業要嚴酷控制。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物和處事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驗公允生意,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以上意見,僅供參考。應答時間:2021-02-0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六、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嗎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以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項目范疇

㈢ 國企退休統籌外補貼的規定

法律分析: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

1、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2、其他統籌外費用為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

3、退休後留用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四)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㈣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統籌外工資取消合理嗎

規范改組改制國有企業職工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規定
一、國有企業改制,要轉換職工勞動關系。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後企業繼續履行改制前企業與留用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留用職工在改制前企業的工作年限應合並計算為改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原企業不得向繼續留用的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參股用人單位)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好改制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對企業改制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再繼續留用的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國有企業改制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時,須按規定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企業按職工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計算。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准,為用人單位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
四、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單位月平均工資的,按本單位月平均工資計算;勞動者和企業經營者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不超過本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標准計算。
五、企業月平均工資超過改制企業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的,原則上按不高於2倍的標准確定。
六、企業因生產經營不正常或停產半停產,職工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其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七、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計發經濟補償金的企業月平均工資應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工資統計口徑計算。
八、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費用。
權益維護
(一)企業改制方案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其中職工安置方案需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改制企業理順職工勞動關系、社會保障及離退休人員的費用支付等,按有關政策執行。
(二)國有企業改制經提取的理順職工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補貼,應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資產形式建立職工保障基金。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原留在改制後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經濟補償金的安全性負責,建立保障機制,並接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的監督,以確保職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㈤ 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發放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統籌外待遇由市局認亂毀定,從原渠道(單位)列支。目前,統籌外待遇主要包括住房補貼、物業補貼、取暖補貼,獨生子女費,其中,住房補貼標准按照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的35%執行,物業補貼、取暖補貼按職務對應固定標准執行。改革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及應享受獨生子女費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獎勵所需資金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由獎勵單位或本單位按規定明確所需資金列支渠道。對於改革前已獲得此類榮譽稱號的工瞎敏作人員,本人退休時給予一次性退休補貼並支付給本人,資金嘩神備從原渠道列支。

㈥ 原先單位退休有補貼,歸社區怎麼辦

原先單位退休有補貼,歸社區怎麼辦?其實關於中央直屬企業和地方大型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劃歸社區管理以後,只是黨組織關系,活動場地和個人人事檔案等劃歸社區管理,以前退休職工原有的補貼、補助等基本不會受到影響的,但是以後退休的人員影響還是比較大的,但這是一個逐步過渡的問題。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以前基本上都是屬於原單位管理,大家在原單位工作了一輩子,對原單位的感情比較深,同一個單位的退休人員之間往來也比較方便,很多單位在過年過節還要對退休人員進行走訪、慰問,有的還要組織退休人員進行 旅遊 、開展各種文化活動,定期為退休人員體檢,報銷部分醫療費用,提供各種各樣的補貼等,增加了很多統籌外的補助項目,這就是退休人員不願意離開原單位的主要原因。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9)19號文件精神,即《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該指導意見的精神,2020底之前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劃轉工作。劃轉工作主要體現以下幾個要求。一是實現統一管理,地方政府要提前做好謀劃工作,確保工作順利交接;二是做好服務保障。政治上尊重,思想上關心,生活上照顧,精神上關懷;三是增進 社會 和諧。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有序移交,平穩過渡。

劃轉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管理服務功能,街道和社區要成立專門的管理服務機構,加強 社會 管理職能建設;保障 社會 管理服務職能有效銜接。 社會 保險、醫療保險等由 社會 保險機構負責,但是原來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互助幫困等措施還是有原來的企業負責解決,確保待遇不變;黨組織關系要轉移到街道或是社區,人事檔案實行屬地集中管理,分類處理統籌外費用等。

劃歸街道或是社區管理以後,可能大家比較關心的就是統籌外費用的問題,這個統籌外費用就是大家所說的各種補貼。但是文件明確指出了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的原則。所謂老人老辦法就是原有待遇,在一定時期內還要保留,但是要逐步規范,原則上不再提高發放標准,有的可能按照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的辦法,按照相對應的計發月數一次性補助到位,由原企業按照現有途徑處理,所以對於已經退休的老人來講,這部分是沒有任何損失的;但是對於以後退休的新人,可能就沒與那麼幸運了,今後國家和各級國資委對企業的監管更加嚴格,對於 財經 紀律的要求更嚴,不再新增統籌外項目等。

綜上所述,按照國辦發(2019)19號文件精神,到2020年底,國有企業退休職工要全劃轉街道或是社區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不僅是形式的變化,也是內容的變化,更是管理方式的變化。在我國退休制度實行 社會 退休以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長期依賴原單位的 歷史 將得到終結,那些巧立名目增加統籌外項目的各種補助,也會逐步消失,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 社會 化退休養老制度將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

不必過多關心這樣的問題;一,退休人員跪社區管理這是大趨勢,「單位人」遲早要回歸成為「 社會 人」;退休後的養老金桂社保發放,你的組織關系轉到社區(如果在組織)。

原單位大補貼和養老金是兩個不同的渠道發放;換言之,一般退休人員至少會有兩張或者以上的銀行卡;其中最重要的一張是社保局每個月的養老金,其它都是各種補貼。

舉個例子。某大型國有企業一度為所有在職職工進行了補貼,其中有煤氣補貼,降溫取暖補貼還有「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員工退休後,他同時可以拿到兩張銀行卡,一張是單位的;專門發給你補貼,這是一般不會變的;還有一張是社保局的,這裡面的錢就會有變化,比如每年的增加養老金的錢。

換言之,如果你只有一張銀行卡(一個存摺),那就是沒有了單位補貼(單位效益不好);如果有兩張銀行卡,單位一般是不會取消補貼的。這和退休人員歸社區沒有直接關系。

關鍵是,你原來單位的性質非常重要,國企還是「大集體」,是「央企」還是「地方國營」,如果是小單位或者「合作社」基本沒戲。

國企退休人員從原單位劃給當地社區實行 社會 化管理是全國性統一部署的一項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舉措。按照處理這個問題的相關規定,原先國企對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或俗稱補貼),經過摸底清理後,對原退休人員認定可以發放的部分劃歸社區管理後單位仍會繼續發放。新退休的人員將按規定的過渡時間逐步取消補貼。這項工作因各行業的國企情況不同,政策性強,涉及退休人員多,相關國企和當地政府部門一定會穩妥做好這項工作的。如果你涉及到這個問題,可以向原單位咨詢,以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

管理退休職工通常來講屬於 社會 管理職能。但是由於我國特定的 歷史 背景,過去一直沿用的是國有企業管理自家的退休職工。1957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就明確有關退休費待遇是用人單位發放。為了便於退休職工管理,做好退休金的審核發放工作,一般國有企業採取的都是原企業繼續管理退休職工。

可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能否領取養老金的並不僅僅只有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像廣大的私企等其他形式的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職工數量越來越多。為了應對老齡化,解決退休老人養老和生活的難題,必須依託街道社區,對老人們實施統一標准、優質便捷的服務。可是,對於國有企業管理的少數退休職工,確實會出現公共資源浪費和重復建設的問題。

為此,2019年國家發布了《關於印發〈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開始,國各地推動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 社會 化管理,並要求於2020年底之前全部移交完畢。

大多數人是不反對移交街道社區管理的,畢竟相應的管理、服務就近更方便,特別是一些外地安置的老職工,想回一趟企業真的不容易,企業也很難跨越區域給提供服務。但是,很多老人擔心的是自己享受到的各種養老金以外的單位福利和待遇的問題。

1991年我國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確實有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其實也包括一些做大的民營企業),會對退休職工額外發放一部分養老待遇。一般我們稱納入養老保險的部分叫做 統籌部分 ,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的部分叫做 統籌外部分。 比如說住房補貼、補充養老金、精神文明獎等等。像這樣的待遇,實際上機關事業單位比較多,比如還有創城獎、年終績效獎等等。當然這些待遇是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改革並不能一刀切,傷害到退休職工合理合法取得的有關待遇。因此,一般採取的是分類處理的方式。

國家明確對於國有企業職工統籌外費用處理的基本原則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

首先,由國資監管部門通過企業年金等方式進行平穩過渡。對退休人員現有統籌外費用進行認真清理、分類處理,不再新增項目和提高標准。

第二,對於符合規定的項目,國有企業可以一次性計提,按現有方式發放。也可以與退休人員協商,參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預期壽命 一次性支付 。相信對於剛退休的老人,一次性支付可能會更受歡迎。對於年紀大的老人可就不劃算了。

第三,設置三年過渡期。對於2020年底及以前退休的職工,各種福利待遇維持線標准不變;2021年開始到2023年底,在執行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的待遇基礎上,逐漸削減本企業設置的各種統籌外費用;2023年以後,只執行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有關規定應享受的待遇。而且相關待遇由企業一次性支付,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

所以說,2020年底以前退休的國有企業職工即使劃歸社區管理服務,原有單位的退休補貼待遇都會繼續按照以前的規定享受,不會受到影響。

其實,後邊退休的職工有關的補貼福利待遇都會正規化,要麼納入企業年金管理,要麼會有設區的市以上國資管理部門進行規范,會退休時一次性發放的,可能相對會更合算一些。

原先單位退休人員有補貼,歸社區以後怎麼辦?這是很多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比較關心的話題。作為一名國企人事,我要提醒你: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是一項國家政策,關於退休人員補貼支付要求,國家設置了三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補貼仍由企業支付。過渡期以後,企業不再支付。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退休人員補貼,指的是企業發放給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包括:生活補貼(如:洗理補貼、房租補貼等)、採暖費、以及體檢費等。

退休人員歸社區,指的是退休人員 社會 化,退休人員的管理權由企業移交給了社區、黨組織關系轉移到了社區。

根據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要求:退休人員歸社區以後,對退休人員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即2021~2023年。

1.在2021年以前退休的人員,已經實行退休人員 社會 化的群體,正常享受統籌外費用。

2.2021~2023年期間退休的人員,退休的人員統籌外費用逐年遞減。

3.2023年以後退休的人員,企業將取消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

所謂補貼,應當是由原單位發放給個人的那一部分錢。這里,有的是按照規定必須發的,例如企業年金,防暑降溫費,採暖費等,仍然由原單位發放。

有的不是規定必發的。例如,生日禮物,訂報刊雜志,逢年過節慰問,各種困難補助,等等。凡是由單位自主決定發放的部分,就要看單位是不是願意繼續發。就是可以發,也可以不發。

因為在移交社區前,單位要拿出一部分錢,用來進行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有的單位有老幹部處、科,或者退管會、工會等組織,管理退休人員。

有的單位,逢年過節舉辦各種活動。慰問、郊遊、比賽。退休人員家中婚喪嫁娶、各種困難進行補助。差不多每一年都要組織 健康 體檢,訂閱報紙、雜志等等。

移交社區管理以後。單位要把管理退休人員的費用,拿出來交給社區。由社區的管理部門進行支配。那麼,支配權利就在社區了。按照社區的決定,使用這些費用。

是計劃經濟年代退休人員工資,由原單位發放,國家改制後成立了 社會 保障局,退休人員工資由社保局發放。因此,現退休後與原單位無關,管理屬社區,社區不承擔退休人員工資和補貼,是公益性為百姓辦事服務。如果是困難人員根據政策上報民政部門,發生活補助。

2019年,國家頒布了《 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意見裡面明確的提出了對於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需要在2020年底之前全部完成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 社會 化管理。 也就是說,國企退休人員 社會 化將是一個必然的發展趨勢,我們沒有辦法去選擇,只能接受。 我想在 社會 化的過程中, 很多退休人員擔心的無外乎就兩點,第一是原先單位的補貼會不會有影響;第二就是移交到社區之後,社區人員是否能夠為我們解決切身的問題。 下面,結合以上兩方面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 社會 化管理?

對於以往國有企的退休人員,即使退休了其人事檔案、 社會 保障及黨組織關系還是會歸國有企業管理。如果退休人員遇到相關問題,會第一時間找到原單位,由原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在實行 社會 化之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將完全與企業分離,管理的主體由企業轉移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區進行屬地化管理了 。簡單地說就是目前國有企業人員退休之後,就與原單位沒有什麼關系,日後相關的工作都由街道相關人員進行負責了。

二、實行 社會 化管理後,原先單位的補貼會不會受到影響?

事實上,實行 社會 化管理之後對於已經退休了的國企人員,其補貼是不會受到相關影響的。 為了保障政策的順利實施, 國家也設置了3年的過渡期(2021年-2023年)。在此期間國家已經明確的表示了國有退休職工原先所享受的離退休統籌外費用(比如生活補貼、軍齡津貼、取暖費、交通費、高寒補貼)以及補充醫療保險等仍然有效 。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歸 社會 化管理之後,該享有的待遇我們一樣會享有,並不會減少。

但是,對於2021年之後再退休的國企職工來說,除養老金之外,可能在其他待遇方面就會有所減少了。 因為此次移交 社會 化管理,重點就在於對於統籌外費用的把控。國家以及國資委對相關企業以及街道的監管一定會越來越嚴格,可能日後完全會按照企業職工養老待遇的方式進行計發,不再額外的享受相關待遇補貼以及發放統籌外費用了。

三、移交到社區之後,社區人員是否能夠為我們解決切身的問題?

對於以前的社區辦事人員確實是存在很多素質低下、專業度不夠的問題。老國企退休人員習慣了有事就找單位負責人,進行解決 。由於國家政策要求,各個地區在實行 社會 化管理政策之前已經對街道社區相關辦事人員的專業度以及服務意識進行了一定的培訓。 以往我們有事找到單位負責人的時候,負責人還需要社保局或人事部門進行咨詢辦理,之後再反饋給我們的退休人員,這個過程就會存在一定的時間差。 如果採用 社會 化管理的方式,我們可以直接問到街道相關辦事人員當場解決,無疑是提高了我們整體的辦事效率,節省了很多需要等待的時間。

寫在最後:

雖然國家要求在2020年底要完成 社會 化管理的移交,但是現在仍有一小部分企業並沒有完成移交手續,主要的原因就是退休員工擔心自己的待遇會下降。但是對於目前已退休的員工來說,我們相關的補貼標準是不會下降的,該享受的補貼待遇一分也不會少。至於未來國企退休員工除養老金之外的待遇尤其是統籌外費用這部分,一定是逐年減少的。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退休人員的公平性原則。

大家是如何看待國企退休人員 社會 化政策的?你們認為將國企退休職工移交給社區管理究竟是利還是弊呢?歡迎留言,我們共同探討!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感謝您的閱讀。

企業還是事業?這個補貼是 社會 行為還是企業行為?這個問題你原先服務的單位最清楚,如果你是離休老幹部,國家有相關規定,你關繫到哪待遇也不會消失。

㈦ 退休人員統籌外工資是否可以取消

退休人員統籌外的工資,是由企業根據效益來決定是否繼續發放,如果因為效益不好也有可能被取消.

㈧ 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能否在稅前扣除

離退休人來員統籌外補助是不能源在稅前扣除的。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因離退休人員非在職或受僱人員,所以對其發放的補助也不能作為工資稅前扣除。

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第四款明確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際上,該文件是對國稅函[2009]3號文的補充。雖然財企[2009]242號是針對財務、會計核算的規范性文件,但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法》第二十條「本章規定的收入、扣除的具體范圍、標准和資產的稅務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這一條款,且並不與稅收法律、法規相沖突。 因此,根據稅法規定向離退休人員發放的補助不能作為工資進行稅前扣除,但應能並計計入福利費按14%的限額進行稅前扣除。

㈨ 統籌外發放什麼時候取消的

統籌外發放是2019年10月28日取消的。因為閉帶簡北京市財政局於2019年10月28日發布了京人社服發〔2019〕141號,其中寫明,國有企業不再新增退休人員統籌外項目,原則上行做不再提高發放標准。已實施企業年金的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轎褲。所以統籌外發放是2019年10月28日取消的。

㈩ 國有企業改革退休人員統籌外工資取消是否合理

不合理。

電信歷來是事業性質的,為黨,政,軍負責通信暢通,還屬保密單位,後改成了企業,工作20年未加工資,生活很困難,為國有企業電信創造了財富,現在退休工資又不髙,統籌外補貼不應取消。

國有企業改制,要轉換職工勞動關系。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後企業繼續履行改制前企業與留用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留用職工在改制前企業的工作年限應合並計算為改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原企業不得向繼續留用的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參股用人單位)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好改制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對企業改制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再繼續留用的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0)取消已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的規定擴展閱讀:

(一)國有企業改制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正確處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從加快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穩定中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在改革中促進穩定和發展。

要建立競爭機制,積極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民營資本等多種所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形成股權多元化,推動企業制度創新、機制轉換。要積極引入外部戰略投資人,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人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監督檢查制度。要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建立重要事項通報制度和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和嚴肅查處國有企業改制中的違紀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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