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工勤人員退休後返聘可以嗎

工勤人員退休後返聘可以嗎

發布時間:2023-05-05 19:30:33

①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返聘違規嗎

不違規。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關於退休返聘的相關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如在返聘時發生傷害事故,若有約定就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看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後勞動報酬的支付】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閱讀全文

與工勤人員退休後返聘可以嗎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60歲人血糖多少正常 瀏覽:561
安全保護老年人 瀏覽:922
四季養生陰陽指的是什麼 瀏覽:333
中老年人脫頭發是什麼意思 瀏覽:978
老人為什麼做夢夢到以前的事 瀏覽:690
大學升學體檢都查哪些項目 瀏覽:12
荊州周邊夏天老年人適合去哪裡避暑 瀏覽:739
有關重陽節的公眾號文章 瀏覽:244
體檢血常規是哪個指標 瀏覽:891
農村要怎麼能買到養老保險 瀏覽:620
甘肅省民辦養老院有多少家 瀏覽:204
養老金賬戶余額怎麼查詢系統 瀏覽:94
養老保險工齡按月算 瀏覽:594
50歲新農合補繳 瀏覽:807
要在杭州退休交多少年社保 瀏覽:413
子女怎麼把房子給父母最劃算 瀏覽:460
再婚老人買房怎麼算 瀏覽:887
確山哪裡做體檢比較快 瀏覽:77
越孝順越幸運 瀏覽:969
只健康不長壽 瀏覽: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