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通知,調整幅度為2017年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的5%。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絕大多數的省市遵循「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的調整原則。調整人員包括所有已經在2017年年底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1)福建省2018年退休人員調整細則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⑵ 2018年退休能漲工資么
根據當前退休人員工資低,物價在增長,國民經濟在發展的現狀看,2018年退休人內員工資肯定會繼容續上調迎來第十四次退休工資的上漲!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
⑶ 2018年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
在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一書中,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發表署名文章《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一、退休工資怎麼算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二、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3)福建省2018年退休人員調整細則擴展閱讀
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2014年1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⑷ 2018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標准
人社部、財政部已下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屬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各省(市、區)政府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發放,並從2018年1月份起補發。
⑸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的工資會有哪些調整
符合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另外增加傾斜部分養老金,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
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分別增加140元、180元、
260元、
330元,以前享受過的高齡傾斜部分,不再增加,不足部分補差。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各項養老保險、養老金等內容,請關注《人社之窗》,如有不同意見或政策咨詢,請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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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22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1、調整范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2、調整辦法和標准。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2、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確定月增加額。3、資金列支渠道。⑺ 2018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否上調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7)福建省2018年退休人員調整細則擴展閱讀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⑻ 2018離休工資調整方案
2018年離休人員漲工資方案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漲工資細節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資的規定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相關的社會福利一、住房。離休幹部的住房標准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的建房問題,接受安置地區應積極予以落實。建房費用應按規定的建築面積和接受安置地區制定的每平方米造價標准合理計價,不得超過當地規定多要建房費。二、參觀。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的活動,應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儉節約。跨省參觀應適當控制,一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批准,由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統一組織,並事先徵得所去地方的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同意,否則不要前往。跨省參觀,每年一般只限於組織一批,人數不宜過多,參觀時間不宜過長。地、縣級單位一律不得組織跨省參觀。參觀活動的經費開支一律按規定報銷。凡個人自行外出的,費用自理。三、醫療。在離休幹部看病難、住院難的地方和部門,要認真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離休幹部應在當地就醫;當地醫治不了而必須轉外地診治的,要按照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醫療手續。不能違反規定多帶陪護人員。病癒後應及時出院,不能以治病為名進行旅遊或長期在大中城市賓館、招待所留住。四、用車。離休幹部的配車、用車,要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原配有專車的幹部,離休後待遇不變,如本人自願,可將專車組成為老幹部服務的車隊,統一調度。高級幹部原未配專車的,離休後不再固定專車,但要保證用車。
⑼ 福建省關於5.12退休幹部享受幾項待遇
福建省關於5.12退休幹部享受的待遇如下
1、按照黨和政府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離休幹部、「5.12」幹部和退休幹部職工的各項政策性補貼,由職能部門按政策規定及時足額發放。
2、確保離退休幹部職工享受院內發展成果津貼,由職能部門隨工資同時發放。
3、凡涉及到離退休幹部職工生活利益的有關文件,要及時向離退休幹部職工傳達。
4、按「省委保健辦」和「兩費中心」通知,及時組織離休幹部、非離休二級保健對象進行體檢;並適時組織退休幹部職工體檢。
5、根據離退休幹部職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組織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社會活動或郊遊。活動經費由學院按有關規定劃撥,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應加強管理、合理開支。
6、每年元旦、春節、「五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由職能部門向離休幹部、「5.12」幹部發給與在職人員同等的節日費;退休幹部職工按在職人員標準的50%發給。
由學院撥款給工會作為工會會員福利,離退休幹部職工享受同等待遇。
7、組織形式多樣的離退休幹部職工「重陽節」慰問和活動,慰問費視學院財力而定,活動費每人50元,由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組織,人事處、工會、共青團、體育部配合,退管會小組協助召集。
8、鼓勵離退休幹部職工參加老年大學學習,一般每人每年可憑學費的發票,在80元以內限額報銷。
福建的「5.12」幹部是指—— 1949年10月1日之後到1950年5月12日之間參加工作,享受供給制待遇的退休幹部稱「512」幹部。(1950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老幹部簡稱「512」幹部有誤。省財政廳老乾處未對「512」幹部界定作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