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2年企業退休人員死亡補償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補償標准如下:
1、一般喪葬費是生前領取3到6個月左右的養老金;
2、一次性撫恤金是10到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同時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企業職工退休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
1、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
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
3、將審批後的《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㈡ 甘肅省天水市企業單位退休職工因病死亡應有什麼補償
對於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二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咨詢當地民政部門
【據新華社蘭州2月9日電】甘肅省在春節前對所屬企業退休和退職人員進行養老金調整,普遍調整水平為月均將增加160.08元,三類特殊調整范圍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也將獲得相應提升。
2月9日上午,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曹玉龍在相關新聞釋出會上表示,甘肅省依據國家有關制度安排,對2009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和符合相關政策的退職人員,共計76.4342萬人的基本養老金進行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根據三種不同情況進行計算後,這一輪調整中,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月人均可增加160.08元。
曹玉龍說,另有三類退休人員列入特殊調整范圍的,分別是高階職稱人員,1953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企業已退休、退職的原軍隊轉業幹部。第一類人員,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甘肅省委省 *** 的安排,已經進行了5年的特殊調整。今年甘肅省將繼續考慮在各項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正高職稱的退休人員再增加90元,副高職稱退休人員再增加70元。甘肅省經報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之後,對第二類人員的范圍進行了擴大,將1960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也納入了特殊調整范圍。
曹玉龍說,這樣做主要是考慮到國家「一五」建設期間,大量內地和沿海大中城市人員支援大西北,這部分人員普遍都是在1954年到1960年期間來甘肅工作,同時這些人退休早,養老金相對偏低。甘肅省將對這部分人在各項普調和前一項特殊調整的基礎上,再增加50元。
甘肅省這次對企業退休和退職人員養老金進行普調之後,還專門對企業已退休退職的原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進行特殊調整,規定在這次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之後,這部分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393元的,一律調整到1393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正常情況下,每一例傷案件收取律師費用3000.00至5000.00元,部分律師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還會按照案件標的提取13-18%的傭金。
在現實生活中, 勞動權利義務關系一般可以通過協議或是訴訟來進行了斷,但工傷卻極為特殊,由於《工傷保險條例》 及相關配套檔案規定的工傷標准十分明確,賠償金額是法定的!只要認定了工傷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有傷殘等級,那賠償金額是法定的,這個委託律師全權代理或是自己去處理,結果都是一樣的,百分百勝算。而且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勞資糾紛及工傷賠償案件,都有個仲裁前置程式,必須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先行仲裁,對裁定不復的法院才會受理,而此過程是免費的,賠償金額不會隨著律師的介入而有所改變!
公共基礎知識,行測,審論。或者直接賣省上事業單位考試用書。書店很多的。
據甘肅日報報道 (記者 白德斌) 昨日上午,省 *** 召開第73次常務會議,決定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5項社會保險待遇和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研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審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會議決定,調整提高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補助標准、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補助標准、全省工傷職工傷殘待遇水平、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和全省最低工資標准,這次調整後的部分標准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達到2168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補助標准達到每人每月85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補助每人每年不低於380元;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205元、達到2251元,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同步提高10%左右;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提高10%;四個類別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分別上調9%、9.2%、9.6%、10%,分別達到1470元、1420元、1370元、1320元。
開辦駕校具體有國標,駕校已經市場化,只要達標, *** 就會批准。辦一個三級駕校一般需要十五畝以上的非可耕地,資金需要二百萬以上。具體可以咨詢當地駕校主管部門交通運管局駕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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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甘肅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發放
參軍社保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沒有參加社保的由所在企業發放。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文件精神,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將由原6407元調整為7352元,一次性撫恤費由原3203元調整為3676元。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公死亡後,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中列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由所在企業發放。
(3)天水市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7352元。
一次性撫恤費:3676元。
資金來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配套文件出台後,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新的規定和標准執行。
㈣ 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2021年最新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2021年最新標准如下:
一、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
二、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
1、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
2、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
3、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㈤ 甘肅企業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
民發[2007]64號文件規定,國家機關絕臘、企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人員死亡後,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目前的最新標準是: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准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死者的遺屬生活困難的可申請補助.這個遺屬是指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在上述范圍的人員,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資或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3、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4、死者的子女未滿16周歲的,或者滿16周歲但仍在大中小學就讀的;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0周歲的;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6周歲的;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6周歲的。不要只顧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面這個遺屬補助每人每月有幾百元呢(具體標准各地都沒鬧不同,共分為5類地區標准,你是哪個市哪個縣區的自己到當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申請!如果死者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則遺屬每月補助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如果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兼有前兩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如果有多名遺屬申請補助,則全部遺屬的每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退休金。在何處領取?那要看死者是什麼身份了。如果是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只要提供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撫恤金領取人的身份證、戶口薄(領取人戶口要與死者戶口在同一個本子)交給死者原單位,單位自然會派人去當地人事局填表審批,下個月撫恤金就能打入工資卡。如果死者是企業的,且是納入社保統籌的,則到社保局枯宏罩辦理和領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㈥ 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准
在職員工繳納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繳費達到15年的情況下,依法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同時,根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後,家屬可以享受的待遇有三種: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喪葬費、撫恤金。
1、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的繼承。按照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尚沒有領取的部分,家屬可以繼承。比如某位企業退休人員60歲退休,養老金賬戶有13.9萬元,可以領取139個月,每月領取1000元,如果領了100個月養老金後不幸去世,其個人賬戶還有39個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共3.9萬元沒有領取,家屬可以繼承。
2、喪葬費。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標准進行補助。如果某省市2021年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是4000元,那麼2022年該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可以得到8000元的喪葬費補償金。
3、撫恤金。企退人員去世後,以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每領取1年養老金,撫恤金減少一個月,保底是9個月。具體來說,繳費年限為15年,發放9個月,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最高為30個月。所以,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根據繳費和領取養老金年限,確定發放月數,最低9個月,最高24個月。比如某企業退休人員60歲退休,繳費年限20年,70歲去世。按照規定,繳費年限20年,撫恤金發放最高發放月數是14(9+20-15),領取養老金10年,發放月數減去10,發放月數剩下4,但是因為有9個月的兜底保障,假設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000元,家屬可以享受3.6萬元的撫恤金待遇。
公務員有職業年金待遇,計入個人年金賬戶的資金屬於個人財產,退休後按月領取,領取月數與個人養老金賬戶一樣,不同的是,職業年金領完之後就沒沒有了,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完之後還可以繼續領取,由統籌養老基金支付。
公務員去世後,家屬可以享受的待遇有4種: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個人職業年金賬戶余額、喪葬費、撫恤金。
1、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個人職業年金賬戶余額。去世時,如果個人賬戶有餘額,由家屬繼承。
2、喪葬費。全國沒有統一規定,具體是多少,要看當地的標准,有5000元的、8000元的,也有10000元的。
3、撫恤金。根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故的,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是因工去世,撫恤金待遇標准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事業單位人員與公務員一樣,也有職業年金待遇,去世後,家屬可以享受的待遇種類也與公務員一樣,有4種: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個人職業年金賬戶余額、喪葬費、撫恤金。
1、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個人職業年金賬戶余額。去世時,如果個人賬戶有餘額,余額由家屬繼承。與公務員身份退休人員去世後的繼承要求是一樣的。
2、喪葬費。全國沒有統一規定,具體是多少,要看當地的標准,基本上在5000元左右。
3、撫恤金。根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因公犧牲的,撫恤金標准為其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是病故的,撫恤金標准為其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綜上所述,企業退休人員、公務員退休人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等3類人員去世,喪葬撫恤金待遇都有各自的制度規定,總體來看,無論是哪一類參保人員去世,喪葬撫恤金待遇都還是不錯的。
提醒家屬,要及時辦理退休人員去世後的有關待遇申領手續,並終止領取養老金。
㈦ 2016年甘肅省天水市公職人員喪葬費最新規定
2016年甘肅省天水市公職人員喪葬費最新規定:
一、公職人員是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
依據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規定: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公職人員是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
依據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 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規定:
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 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