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聯合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為月人均201元。調整具體辦法為:
【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 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 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 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傾斜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 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 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 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高齡人員】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 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邊遠地區】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 加10元。
【退休軍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 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 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貳』 2014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政策出爐
今年,2014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出爐。調整後,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3050元。本市這次調整的原則是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上調,並注重向退休時間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傾斜。
調整方案 普調政策適用所有企退人員
本市人社部門強調,兩項普調政策同時適用於本市所有的企業退休人員,而三種特殊調整政策,只有符合相關條件者才適用。這次調整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底之前為退休人員補發到位。據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這是第22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本市2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據了解,這次人社部門還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進行了調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分別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據了解,這三項標准原來分別為1330元、1210元、1100元,這次都增加了100多元。參加2014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今年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准。
經22次連續調整基本養老金,目前本市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總體狀況呈現為“棗核”狀,即低收入群體和高收入群體均相對較少,中等收入人群數量最多。其中,年齡與養老金收入水平基本呈現為正態分布,即年齡越大的企業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水平越是相對較高。
繳費每滿一年每月增3.5元
按照我國 養老保險 多繳多得的原則,今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會按照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上述增加額度與去年是一致的。
養老金越低增加絕對額越多
和往年不同,今年本市在按照絕對額調整的時候,將養老金平均水平以下的人群按繳費年限調整和按養老金待遇水平分檔次調整,統一為按待遇水平調整,特別加大了對低收入群體的調整力度,養老金越低,增加的絕對額越多。
今年本市將退休人員2013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為四檔。這分別是47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3770元(含)~47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773元(含)~37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7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記者發現,今年本市按絕對額普遍增加的幅度提升了不少,去年四檔增加額分別是30元、50元、70元、90元。
人社部門也強調,這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准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見圖表1)。換言之,今年的調整更加註重精細化,考慮到各檔次臨界點的人員可能會因為養老金多出1元錢,而增加絕對額少了幾十元錢的情況,因此才增加了這種“補足”的措施,以避免出現臨界點以上的部分人員被“反超”的現象。
80歲以上月增150元
針對本市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
今年本市仍將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3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90元至15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見圖表2)。記者了解到,上述增加額度與去年均一致。
享全額退休待遇至少增420元
今年本市繼續單獨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據了解,上述增加額度與去年均一致。
而從整體看,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都能增加570元以上。
企退軍轉幹部至少漲至3050元
本市還將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在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3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叄』 2014年山東省如何調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山東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山東省2014年將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將是退休金連續十年上漲。山東省召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工作會,規劃將於2014年調整養老金,山東2014年養老金制定企業職工工資倍增計劃,並發布新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准。
退休金將第十次調整
根據規劃,山東省2014年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將是山東省自2005年以來,第十次調整退休金。小編25日采訪了解到,青島市的月人均退休金已經從2005年的787元,上漲到了2013年的2268元,已經是連續第九年持續上漲。
從近幾年的月養老金調整情況來看,青島市養老金在2005年、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2010年月人均增加175元,2011年月人均增加206元,高於全省平均水平,達到了1767元,2012年又增長了256元,今年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均上漲245元,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268元。2014年養老金上漲後,青島的退休金也達到了十連漲。
醫保報銷比例將上調
據了解,山東省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住院政策范圍內醫療費報銷比例,2014年將分別提高到75%以上和70%以上。此外,還將調整失業保險金標准和工傷人員待遇標准。強化社會保障管理服務,到2014年底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4200萬。
青島市目前已經確定6家銀行發放社保卡,發卡的第一周就將5萬張新社保卡發到了企業職工手中,根據山東2014年養老金規劃,年底前將製作新社保卡195萬張,盡可能快速地發給企業和參保人。為了保障制卡和發卡順利,社保局將參保職工的信息與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做了詳細比對,比對結果顯示,共有69萬名參保人的信息出現不一致情況。據介紹,信息不一致的參保人中,有50餘萬人的信息出在了電子照片上,還有部分參保人的其它信息不全面,這都需要通過6家銀行的信息採集點來完成數據補充。
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費漲到1700元
每人每年增加600元本周將陸續補發到位
自今年冬天起,青島市57.3萬企業退休人員將領到1700元的「烤火費」了,比以往執行的標准增加了600元。小編25日從青島市人社局獲悉,由於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已經按原標准隨12月份養老金發放完畢,增加的取暖補貼將於本周內陸續補發到位。
1100元「烤火費」
延用3年
2010年冬季以前,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烤火費」一直執行每年24元的標准,這一標準是1989年制定的,在到2010年21年的時間里,職工工資已上漲了十幾倍,物價也上漲了多倍,按照青島市集中供暖費計算,24元的「烤火費」甚至不夠交1平方米的供暖費。而青島市2010年以前執行的標準是每人每年80元取暖補貼。
為此,山東2014年養老金根據山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從2010年冬天起,山東省將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取暖補貼標准從每人每年24元調整為1100元,取暖補貼一下子上漲了近50倍,青島市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也增長到了1100元。
『肆』 山東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省長和省委書記下台,該幹麼幹麼去,估計
養老金調整方案
就有了。就這樣的父母官還不如沒有!
『伍』 2014年福建省如何調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關於2014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閩政〔2014〕15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廈門市,下同)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全省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00元。
四、調整辦法。月增加標准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一)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詳見附件1)。
(二)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適當掛鉤,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三)與退休人員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月增加標准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退職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五、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六、省級統籌企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七、納入省直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本《通知》中福州市的標准執行;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調整參照所在設區市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八、這次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落實到位。
九、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政府請示,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4年4月底前將工作總結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附件:1.2014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物價指數聯動增加部分標准表
2.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支出計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
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閩政〔2014〕16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於2013年12月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中部分群體(不含廈門市,下同)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現通知如下:
一、下列兩項條件同時符合的人員,按就較高一項增發。
(一)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職稱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分別按下列標准再增發基本養老金:正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100元;副高級職稱的退休、退職科技人員,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退休、退職前具有高級技師資格且被所在企業聘用的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月增發80元。
二、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含在2013年度新納入統籌並於當年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三、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1850元的,補齊至1850元後,再參加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五、納入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上述各項待遇增發所需資金,由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解決。(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六、納入各級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並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本《通知》規定待遇增發條件的,其待遇增發參照本《通知》規定的相應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抓緊組織實施,特調工作應與普調工作同步進行,並將落實情況與普調工作總結一並於2014年4月底前上報省人民政府,並抄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
『陸』 甘肅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消息
2014甘肅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消息
3月23日,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消息,2014年甘肅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經甘肅省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3月21日研究同意,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87元,調整後可達到月人均2065元,涉及人群達99萬多人。
鎮枝2014年甘肅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月人均漲187元
據悉,此次2014年甘肅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將企業退休人員和“五七工、家屬工”全部啟做納入范圍,按普調和特調兩種方式進行御旁敏,共涉及990536人,其中,退休(職)人員858553人,“五七工、家屬工”131983人。企業正常退休人員總體測算月人均增加200元,增幅10.8%;“五七工、家屬工”總體測算月人均增加98元,增幅11.8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過普調和特調後仍達不到平均水平的,一律調整到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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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浙江省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調整
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嘉興市社會保障事務局,省級各單位: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共困握享社會發展成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適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企業(包括行業單位)中,凡於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和按國發[1978]104號、浙勞險[1993]185號、浙政[1997]15號、浙政發[2006]48號等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14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實行「雙掛鉤」辦法。具體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月人均120元的額度,根據2012年各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調整標准。具體調整標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寧波市123元,溫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興市119元,紹興市119元,金華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麗水市115元。
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參保的企業退休人員按123元標准執行。
退職人員全省統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標准調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長短確定調整標准。具體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
(二)適當提高部分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退職)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薯悄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職)人員。
2.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 , 每人每月增發30元。
同時符合上述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三、有關人員的待遇處理
(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辦[2004]3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二)企業退休的勞動模範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辦發[2007]88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勞動模範是指獲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稱號和按規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個人;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數尺渣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個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勞社老[2002]15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上述(一)、(二)、(三)類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當地此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低於2013年的,按2013年水平確定。
(四)執行「低門檻准入、低標准享受」養老保險辦法的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退休(退職)時計發基本養老金所確定的繳費系數,乘以調整額(含特調部分)確定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
(五)2012年12月31日前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崗位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職工,按本通知辦法增加傷殘津貼。如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工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也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
(六)企業離休人員、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業退休的「兩航起義」人員,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
四、資金來源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工傷職工調整傷殘津貼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執行時間
本此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2014年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捌』 14年10月1日後退休事業單位人員調整工資怎麼調
國家關於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還沒有具體的規定,目前正在設點實行中。因為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不同,導致許多的群眾不滿,為了滿足群眾,國家這在實施雙軌合並制度,但是改革阻力很大,苦難重重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8)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調擴展閱讀:
差異原因
(一)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
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高於社會平均工資,這也加大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
(二)養老制度與薪資結構的不匹配導致人們對退休雙軌制深惡痛絕
中國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保障模式是低工資,高福利,相當於在職時已將部分資金交給國家,國家則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障。
機關事業單位則是延續這一制度,它的制度假設是基本工資不高,所以養老不要繳費。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依據的制度假設是職工的薪酬里已包含延期收入,延期收入可用於繳納養老保險費。
因此在現行雙重退休金體制下,只有企業員工的在職收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雙軌制才是合理的。然而,由於經濟結構存在不合理現象,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壟斷企業員工收入遠遠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的中小企業員工收入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也呈現多元化趨勢。人們忽視了行業間和行業內的薪資結構差異,而集中關注部分高收入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高工資、高福利現象,並對此表達強烈不滿。
(三)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實施將造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異持續擴大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基本養老保險保證公平,企業年金體現對工作期間的激勵。
(四)養老金調整機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公務員退休金的主體部分是基本退休金。隨著物價和社會平均工資的不斷增長,公務員的退休金也需調整。
公務員基本退休金是按在職職工工資增長率調整的,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
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是以調整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基礎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
公務員退休金按工資上漲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低於工資上漲率的比率調整,而且他們的基數不同,公務員調整基數包括全部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數只是基本養老金,基數和比率均低的結果造成二者的絕對數差距並未縮小,只是它們之間差距的相對比例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