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教師補發13個月工資
教師也有13個月的工資,根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要求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年滿一年以上的編制內,從德能,勤績4個方面分別進行量化和定xing考核,考核等次結論為合格以上的可以享受第13個月工資,享受正常晉升職稱,晉升薪級等相關的待遇。
退休教師補發13個月工資根據公務員的工資條例和福利相關要求,公務員也是享受13個月工資以及房補,車補等臨時價格xing補助,但是教師待遇參照公務員執行,一方面是教師法中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同時也是面向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意見中明確為公職人員後續的組合拳。第13個月工資只發基本工資以及績效好頃嘩工資70%部分,因為它屬於一種獎金,理論上我們可以把它理解成為年終獎,因為他的發放前提是要在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編人員中實施。第13個月工資需要算入到教師的年度總收入當中,也要計算到社保的繳費比例當中,所以它就是友行一種年終的獎金,可以理解成年終獎。
擔任教師的福利還不至於這些在參照公務員之後教師的很多隱形福利是相當高的,比如說帶薪寒暑假,這是發全新,同時還有降溫費,取暖費,以及工會過節費等各項的慰問金。當然以上說的都是一種福利和節日臨時xing的補貼,一般呈現為非貨幣形式,而本文當中提到的第13個月的工資,它屬於財政打卡,屬於工資卡發放這種電子形式。
法律依據:
《教師法》第三十條 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適當提高長乎哪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中小學退休教師教的退休金比例《特級教師評選規定》第八條 特級教師享受特級教師津貼,每人每月80元,退休後繼續享受,數額不減。中小學民辦教師評選為特級教師的,享受同樣津貼。所需經費由教育事業費列支。
㈡ 退休人員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退休後就不存在十三個月的工資了,表示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即第十三個月工資,也稱為年底雙薪。退休後勞動合同終止,應當申領退休金沒有13月工資的發放,只有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可以享受本年度第13月工資。
一般是沒有的。不過,部分地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上半年退休減半發放13個月工資,下半年退休全額發放13個月工資。
所謂13個月工資,有兩種含義,一是年底雙薪或十三薪,也就是多發1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勵是退休工資多發一個月。
首先,退休工資多發放一個月,這是不可能的。退休人員在繳費滿15年之後,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一年領取12個月的養老金,這筆錢是社保基金發放,年底是不會多發放一個月養老金的。其次,十三薪在退休後一般也是沒有的,因為退休人員退休後,已經跟單位結束勞動關系,不再領取工資,不再參與年度考核,一般也不會發放13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一般是沒有的。不過,部分地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上半年退休減半發放13個月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下半年退休全額發放13個月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因為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事業單位轉正未滿一年不享受十三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㈣ 退休當年十三月工資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
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㈤ 退休後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
不是的,返聘人員沒有第十三個月工資。第十三個月工資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後,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也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是一種獎勵機制,而退休人員已經擁有退休工資了,因此不發放第十三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㈥ 黑龍江省離休老幹部工資13個月怎樣發放
根據黑龍江省政府的規定,離休老幹部的工資發睜山放標准為年收入的13個月,具體發放方式如下:
1. 每年的1月份發放一次年終獎金,相當於年收入的1個月工資。
2. 每個月的工資按照正常的工資發放方式進行發放。
3. 在春節和中秋節前後,還會發放一定的節源旁日補貼。
總之,離休悉裂中老幹部的工資發放方式與其他職工基本相同,只是在年終獎金和節日補貼方面會有所不同。
㈦ 退休時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當年的十三薪嗎
十三個月工資發畢鏈放規定有以下幾點:
1、第十三個月工資屬於獎勵性工資,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手正孫員在人社局批准審查後才能發放;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處分立案審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員不發放;
3、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員不發放。6月30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必須發放;
4、全年病假超過半年或事假超三個月人員的不發放;
5、新招聘人員折半發放;
6、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崗人員折半發放;
7、離崗休息人清配員必須發放;
8、第十三個月工資將放入績效工資總量中。
十三薪,通常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後,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薪水,還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㈧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人員十三月工資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
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的規定,納稅人因實行「雙薪制」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009年8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春蠢停止2002年的「雙薪拿廳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將不再分別扒敏陪計稅,這意味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將增加,收入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