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萬盛經開區退役士兵安置得怎麼樣
安置的很好,一、部門基本情況
為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健全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加 強退役軍人管理服務工作,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編委關於建立健 全區縣和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機構的指導意見》(渝委編 委〔2019〕19 號),成立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重慶市萬盛經濟技 術開發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管委會內設機構,為正處級部門。
(一)職能職責
1. 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 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 風范和價值導向。
2. 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 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 人服務管理工作。
3. 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 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4.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5. 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
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 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6. 組織開展傷病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落實有 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 續服役的傷病軍人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7. 組織開展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 軍隊文職核蔽御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實施國民黨抗戰老 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8. 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 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 全市、全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承辦區內我國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 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9. 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 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重慶警備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 的其他任務。
11. 職能轉變。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並陸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改岩健全集 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 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
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 風范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 障。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設下列內設機 構 2 個(綜合科、優撫安置科)。下屬兩個事業單位,分別是重 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和重 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三)部門構成
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單位 2021 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
㈡ 2019年兩會怎樣解決旡軍籍退休人員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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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總後勤部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見
來源:雙擁網時間:2007-04-1915:41
民發﹝2005﹞135號
多年來,在軍地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移交政府安置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截止目前,全國已累計安置無軍籍職工6萬人,為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以及國家和軍隊改革的不斷深化,無軍籍職工安置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現行安置政策和管理措施亟待完善和加強。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現就加強和改進無軍籍職工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安置范圍和對象
(一)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錄用制職員幹部,以及1971年11月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後,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二)擬移交民政部門接收安置的無軍籍職工,經軍隊各大單位一次性核准登記注冊上報總後勤部,由總後勤部匯總並會同民政部核定,錄入民政部優撫安置信息管理資料庫,作為制定無軍籍職工移交安置計劃和各地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的人員依據。
(三)對符合移交政府安置條件的無軍籍職工,一般實行就地安置,也可回原籍安置。進直轄市和省會所在地安置的,按照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於生活、住房和醫療待遇
(四)無軍籍職工的退休費及各類津貼補貼項目標准,按照國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移交地方當年剩餘月份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的退休費及各項待遇經費,由軍隊移交單位一次性撥給安置地民政部門;從第二年起,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列入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開支。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費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台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要分清省、市兩級財政責任,落實好經費來源,不得加重區(縣、市)財政負擔。
(五)無軍籍職工的住房保障由軍隊負責。按照屬地政策參加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採取租住、購買現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住房補貼與貨幣補差相結合的辦法。原單位有可出售的現有住房或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應保障無軍籍職工購買;原單位沒有可出售住房的,可購買配偶所在單位或地方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無軍籍職工住房補貼及補差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撤銷的,由其撤銷前的上級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原為機關及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職工,購買軍隊住房的,通過軍隊原有住房建設資金轉化、現住房出售收入、軍用空餘土地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用地折款的方式解決;購買配偶所在單位或地方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通過軍隊各級調劑資金的方式解決;原為軍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職工,由其原所在單位(撤銷的,由撤銷前的上級單位)負責解決。
(六)無軍籍職工按照安置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由安置地民政部門負責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相關資料,辦理參保相關事宜。參保人員享受當地退休人員同等醫療保險待遇。參保經費籌集標准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參照上年度當地退休人員的平均開支水平確定。所需經費,由統籌地區同級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對無軍籍職工醫療保障經費開支給予定額補助。
三、關於安置管理
(七)無軍籍職工由按計劃分批次安置,逐步改為實行按年度交接安置制度。第四批安置計劃完成後,每年年初,由總後勤部、民政部商定當年移交安置人數,並下達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民政部門進行檔案審核。審核的原始檔案材料須與民政部優撫安置信息管理系統備案情況一致,經審核符合移交條件的,由省級民政部門開出《接收安置通知書》(一式三聯,省級民政部門、接收單位和軍隊移交單位各一聯),由軍隊移交單位持《接收安置通知書》到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辦理交接安置手續。年度內下達的安置任務應在年度內完成。
(八)對已辦理了交接安置手續的人員,安置地民政部門和軍隊移交單位應在《接收安置通知書》上加蓋本單位印章後,及時送達省級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作為申請經費的憑證。
(九)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工作,由地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無軍籍職工實行分散安置,交由街道、鄉鎮服務管理。從2005年起,中央財政每年按照已接收安置的無軍籍職工實際人數和定額標准安排無軍籍職工安置管理補助經費,專項用於無軍籍職工開展活動與管理。
四、關於組織領導
(十)軍隊無軍籍職工移交安置工作,事關國家和軍隊長遠建設大局,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地方和軍隊的共同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和軍隊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和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的重要內容,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合理安排,並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予以支持。要充分利用社區資源,使廣大無軍籍職工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十一)廣大無軍籍職工要繼承和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自覺服從國家和軍隊建設大局,愉快地到地方安度晚年,為軍隊改革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作出新的貢獻。
㈢ 視同繳費的部隊無軍籍退休職工需要繳納社保嗎
不需要。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指出到了退休年齡進不進當地社保機構,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離開原工作單位並且按規定個人不必繳納社保費。
社會保障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依據法律,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公民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由於各種原因而導致生活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㈣ 軍籍還在安置費還有嗎
軍籍還在安置費還有。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對軍隊幹部退休和軍隊無軍籍職工退休(不包括軍隊企業職工)的接收安置和退休費用的開支問題,通知如下:軍隊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的退休職工,由安置地區民政部門接收。當年的退休費用由軍隊一次撥給安置地區的民政部門。從下納差察一年起,各慶稿項退休費用由中央財政撥款,列地方財政預算支付。各省、市、自治區財政、民政廳(局),根據今年的實際接收人數(分軍隊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兩類),編列經費預算,於年底或明年初上報(今後,每年如此)。洞茄
㈤ 上海市無軍籍職工移交地方後待遇
無軍籍職工退休後交地方管理。
例如北京無軍籍職工退休待遇是這樣規定的
1、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政治待遇。
按屬地原則將黨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參加社區黨組織組織的活動、就近發揮黨員作用。
2、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生活待遇。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我市事業單位同職級退休人員同等待遇,隨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起調整退休費。
3、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醫療保障。
移交到我市後,享受我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4、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
根據民政部和總後勤部規定,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住房由原部隊負責,原部隊已撤銷的由上級單位負責。
5、軍休職工住房補貼的申領、核實和發放。
軍休職工住房補貼的申領、核實和發放,由總後勤部牽頭,組織各部隊後勤部門實施,地方民政部門配合部隊查閱檔案。
㈥ 軍隊職工退休醫保問題怎麼處理
民安發【2005】135號文件明確規定: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總後勤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安發【1992】23號);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職工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五、安置去向
軍隊無軍籍職工一般實行就地安置,也可回原籍安置。
六、交接辦法
單位辦理無軍籍職工交接手續,軍以下單位人事勞動管理部門應當向接收地省(市)級人民政府民政廳(局)安置部門提交其移交人員的下列材料:
1、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通知書;
2、本人檔案;
3、本人組織、行政關系介紹信;
4、本人原工作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其是否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的有效證明;
5、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無軍籍職工辦理交接手續後,移交當年個人剩餘月份的退休退職費和醫療等仍由原軍隊單位負責,從移交後的下年度起由地方財政負責。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後的住房保障由軍隊負責,包括住房維修、房租補貼發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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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九江市潯陽區無軍籍退休職工待遇怎麼樣
待遇不錯。
九江市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享受市事業單位同職級退休人員同等待遇,隨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起調整退休費;享受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醫療待遇;根據民政部和總後勤部規定,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住房由原部隊負責,原部隊已撤銷的由上級單位負責。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
㈧ 軍隊無軍藉退休職工移交到地方可享受績效工資
應該享受不了地方培運的績效工資,因扮悉為他沒有給地方創造效益,僅是部隊職工,在部隊非軍事職業幹了所指定工作,因此他不可以享受地方的績效待遇。配缺梁
㈨ 軍隊非軍籍職工退休移交的政策
安置去向 移交地方政府安置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原則上就地、就近安置。對易地安置的一般回原籍安置。 接收安置程序 1.根據民政部、總後勤部下達的移交安置計劃,省級民政部門對省軍區後勤部移交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檔案及安置去向、生活待遇等,按政策規定進行集中審核,確定接收人數及安置去向。 2.省級民政部門會同省軍區後勤部將審定人數、「安置審定表」上報民政部、總後勤部列入當年安置計劃。 3.省級民政部門根據安置去向將接收安置任務下達到有關市(州)民政部門,由部隊與接收單位辦理具體交接手續。 4.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地方後的基本退休費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取暖費,從移交後的第二年起,由省級民政和財政部門根據接收單位上報的「三聯單」,確定當年實際接收人數,編制經費預算上報民政部和財政部核批下撥。地方政府對退休退職職工在生活待遇方面所做的各種補助補貼及補助補貼標準的調整,由地方財政解決。 希望能幫到你!具體詳細細節,有關符合你的本人情況的,請撥打12345市政府熱線,咨詢相關部門查詢。
㈩ 部隊退休幹部是否有軍藉
部隊離休的老幹部享受部隊離退休人員(按級別大小有所不同)的生活、醫療等待遇(按規定),但已沒有軍籍,不是現役軍人。
為了做好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
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是指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錄用制幹部,以及1971年11月底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的職工。
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關於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改革中人事和勞動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2000年7月1日起,按國家規定參加當地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其中,「軍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是指軍隊機關事業單位中無軍籍的所有職工。即:列入軍隊隊列編制員額的職工和不列入軍隊隊列編制員額的職員、工人(含合同制)以及聘用的其他職工(不含離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底,全國共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18.6萬人,扣除自然減員,各地還有無軍籍職工13.9萬人;部隊尚有待移交的退休和在職職工6.3萬人。
所謂退職職工,是指離開軍隊崗位,由政府進行重新安置的職工,包括職員幹部和工人。退休職工是指直接在軍隊崗位上退休的職工。在軍隊里有軍籍是軍官和士兵,離開軍隊是退役。無軍籍的職工離開軍隊重新安排工作是退職。
(10)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安置保障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應予開除軍籍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被判刑的反革命犯罪分子一律開除軍籍;
2、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應開除軍籍;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一般不開除軍籍;
3、對於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確已喪失革命軍人基本條件的,必要時也可開除軍籍。
以上需要開除軍籍的人員,戰士須經軍級單位批准,營以下幹部須經大軍區或軍兵種一級單位批准,團職以上幹部須經中央軍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