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職工死亡後到社保局要什麼證明
法律分析:單位退休職工死亡之後,一般需要辦理以下證明: 1、死亡證明書; 2、火化證(允許土葬的辦理民政部門批准證明); 3、戶籍注銷證明。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❷ 退休職工死亡後如何辦理有關手續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對於在職人員或未達到退休人員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死亡後,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死亡人員家屬持葬部門的火化證明原件(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死亡人員身份證、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及身份證、農業銀行開具的領取人存摺或銀行卡到社保局窗口辦理。在職死亡人員的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❸ 老人去世辦理死亡證明需要通知其生前退休單位嗎
老人去世辦理死亡證明時,是需要通知其生前退休單位的。這是因為退休單位可能會發放退休金或者給予其它形式的幫助,通知其生前退休單位能夠讓他們了解相關情況,並能及時提供幫助。
辦理死亡證明時,應當准備好退休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方便聯系。可以向當地戶籍部門或者辦理死亡證明的機構咨詢具體辦理流程。
在辦理死亡證明的過程中,除了通知退休單位之外,還需要准備一些其他的材料。這些材料可能包括:
身份證明文件: 如身份證、護照等。
死亡時間和地點的證明文件: 如病歷、醫院出院證明、驗屍報告等。
親屬關系證明文件: 如結婚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等。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房屋所有權證明、車輛所有權證明、保險信息等。
具體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因地區、機構而異,建議向當地戶籍部門或者辦理死亡證明的機構咨詢。
❹ 退休職工異地死亡辦理 喪葬費撫恤金需要什麼證明火葬和土葬有無區別
一般需要抄提供醫院的死亡證明復襲印件、火化證原件一份。
如果是土葬,則沒有喪葬費(一般是5000元,各地標准也許不一樣);撫恤金是當地的全省平均養老金乘10個月(全省月平均養老金大概2000多元,各地標准也不一樣)。
如果沒有醫院的死亡證明,則要居委會和派出所蓋章。
❺ 退休死亡證明怎麼開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到當地公安機關;
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帆毀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到當地公安機關;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開具;
4、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到當地公安機關。
5、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者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6、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扒轎乎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7、辦理公民死亡注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春悉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❻ 四川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喪葬費必須要火化證嗎
喪葬費是社保部門發放的,火化證則是民政部門負責辦理。不只是四川,遺體火化是全國性的政策(當然個別地區例外)。不執行火化政策就沒有資格領取喪葬補助費。但是,民政部門沒有能力和條件督促此項政策的執行,所以,等於是社保部門代替民政部門把關,在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時如果不能出示民政部門的火化證則無法享受喪葬費補助。
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准備哪些材料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應准備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這是一個涉及面比較廣的問題,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為購買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從購買了養老保險開始,其實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家屬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加提供的資料包括死亡證明、身份證、與死者關系證明,戶籍注銷證明、火化證等,向參保地或是領取養老金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
❽ 退休人員過世後手續
退休人員過世後手續: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2、《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證明是外省市或國(境)外國家或地區出具的,家屬應到死者戶籍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市)或鄉鎮衛生院(農村)換取本地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死刑執行相關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書;
3、辦理戶口注銷手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如下: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