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職人員退休政策
文職人員具體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退休:_達到國家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年齡並符合有關年限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毀悉、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纖尺乎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困蔽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B. 軍轉文退休待遇
法律分析:享受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軍轉幹部的工資待遇政策性非常強,國家在各個時期都對軍轉幹部的工資待遇有明確的規定。還有住房保障、教育培訓等,這些都是退休志願兵沒有的。
法律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本條 規定不適用於到地方後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六條 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C. 部隊文職人員退休領什麼工資
法律分析:文職人員福利待遇以現役軍官為參照,工資水平與現役軍官基本相當,總體上高於地方同類人員。主要待遇如下:1.工資待遇。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發到個人的一般工資水平為:本科畢業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三級,工資標准為9000元左右;碩士研究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工資標准為9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確定為專業技術十級,工資標准為11000元左右。(以上均含住房補貼)2.住房保障。文職人員住房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參照現役軍官政策確定的標准執行,按月隨工資發放。文職人員可以租住用人單位宿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3.社會保險。軍隊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法,參加用人單位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文職人員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軍隊給予醫療補助;軍隊用人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文職人員建立職業年金。4.福利撫恤。文職人員探親休假、交通補助、健康體檢和子女入托等,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文職人員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的醫療保障,實行軍隊免費醫療。文職人員的傷亡撫恤,按照國家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文職人員退休政策
大多數從社會招聘的公務員實行聘用制。通常,他們會簽訂一份3-5年的合同。合同期滿並考核合格後,雙方同意重新簽訂勞動合同。E. 文職人員退休待遇怎樣
新文職人員條例明確,軍隊用人單位納入國家組織機構登記范圍。這樣規定,可以確保文職人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落戶隨遷等事項辦理軍地順暢銜接。這一系列更加優沃、走心細致的規定,增強了職業吸引力,必將使文職人員能夠更安心踏實、心無旁騖地投入工作。
1.文職人員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是怎麼回事?
《條例》第五十條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所在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
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的辦法另行制定。軍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文職人員建立補充保險。軍隊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文職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總額的20%;文職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
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文職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總額的8%;文職人員個人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
總體來說,個人交的8%+4%,單位會發同樣多的補助金,等於個人沒掏錢。
文職人員職業年金的單位和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2.文職人員就醫補助,看病報銷
軍隊對於文職人員給予醫療補助《條例》第五十一條軍隊對文職人員給予醫療補助。文職人員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的醫療保障,實行軍隊免費醫療。
3.文職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
文職人員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政策,參照執行事業單位的相關辦法。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文職人員社會保險工作。聘用單位負責辦理會保險登記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以及文職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手續。
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比例和標准,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前,文職人員養老保障參照事業單位退休保障政策執行。聘用單位所在地已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可參照執行。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後,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規定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文職人員在軍隊聘用崗位上退休後,退休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同類崗位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確定,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適時調整。
(三)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照《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文職人員失業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相應的促進再就業服務。
(四)聘用單位所在地事業單位已實行生育保險制度的,聘用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夕為本單位文職人員繳納生育保險費,文職人員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女文職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文職人員被聘用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資金轉移手續。
(六)人員被解聘後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原則上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保障制度。
F. 真的!一位25歲軍隊文職人員的退休福利算下來有這么好
隨著2023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的發布,來詢問軍隊文職的考生也多了起來,可能乎段是看了國考的崗位表,不由地轉戰軍隊文職。G. 部隊文職退休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有的,文職人員按照規定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文職人員從批准退休的下一個月起,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銀行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
2.按照當地事業單位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關於軍隊幹部退休費的暫行規定》(〔1981〕39號)
現役軍官和文職幹部退休條件是:
第一條 擔任師級以上職務,且達到服現役最高年齡的,或者軍齡(含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滿30年、年滿50周歲,本人申請退休的軍官;
第二條 軍齡滿30年或者年滿50周歲的團職以下軍官;
第三條 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文職幹部;
第四條 未達到退休年齡,因戰、因公致殘和因病經醫院證明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第五條 接近服現役最高年齡的師職以上軍官和接近退休年齡的文職幹部不宜繼續服現役或在部隊服務,且不宜轉業地方工作的。
以上人員在辦理退休後,每月能夠領取退休金。
H. 部隊文職人員退休領什麼工資
現行標準是應屆畢業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試用期滿後到手月工資分別約為9000元、9500元、11000元。
其實軍隊文職還有一些其他的待遇、保障和福利,整理如下:
軍隊文職人員福利待遇
文職人員待遇保障政策按照高於地方同類人員、具有比較優勢的思路設計,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待遇保障完善
1.工資待遇
以現役軍官為參照系,軍隊建立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發到個人的一般工資水平為:
本科應屆畢業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三級,工資標准為9000元左右;
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確定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工資標准為9500元左右;
博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確定為專業技術十級,工資標准為11000元左右。
2.住房保障
■ 文職人員住房實行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文職人員可以租住用人單位的宿舍,符合條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 文職人員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參照現役軍官政策確定的標准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軍隊可以增發住房補助。
3.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及其文職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法,參加所在地社會保險。軍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文職人員建立補充保險。平時看病享受社保待遇,軍隊給予醫療補助;執行軍事任務期間免費醫療。
4.福利撫恤
健康體檢、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職人員與現役軍官同等享受。平時撫恤執行國家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參加軍事任務傷亡的撫恤優待執行現役軍人政策。
5.休假探親
文職人員休假探親參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執行軍委下達的重大戰備訓練或者非戰爭軍事行動等專項任務累計時間超過6個月的,經軍級以上單位批准,執行任務期間休息日、節假日未休息的天數可以計入本人當年應休假探親天數。
職業發展路徑暢通
培訓體系
為提高文職人員可持續職業能力,確保文職人員素質始終適應工作需要,文職人員培訓納入軍隊人員培訓體系,並接受軍事職業教育,區分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專業培訓和任務培訓四種類型,分級分類組織實施。軍隊可以利用國家和社會資源對文職人員進行教育培訓。
考評機制
文職人員考核評價突出思想品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堅持靠素質立身、憑實績發展的政策導向。文職人員的考核類型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試用期考核、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前考核等。
任用交流
文職人員實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結合的任用方式。文職人員可以在用人單位內部交流,工作特別需要的也可以在本專業領域跨用人單位交流。
等級調整
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在現等級崗位任職的最低年限:管理崗位局級正職、局級副職分別為5年,處級正職至科級正職分別為4年,科級副職以下分別為3年;
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分別為4年、4年、3年。文職人員的崗位等級,一般應當逐級晉升。表現特別優秀的可以提前晉升,表現特別優秀、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越級晉升。
退出政策
文職人員符合國家和軍隊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但是不得超過規定年齡5周歲。
文職人員退休年齡統一按國家和軍隊規定執行;文職人員退出軍隊後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相應待遇,轉移接續各種社會保障關系。
實行委任制的文職人員辭職,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的,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實行聘用制的文職人員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
I. 文職人員有退伍補貼嗎多少錢
文職人員有退伍補貼:參考一下標准
退伍軍人2022年補貼政策及補貼標准
一、士官退役費
1、基本復員費:按月工資基數(軍銜工資、軍齡工資、邊遠艱苦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高山海島津貼之和,下同)計發,不滿1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滿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2、安家補助費: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准計發。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3、回鄉生產補助費:復員回農村的士官按月工資基數計發,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4、醫葯生活補助費: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士官,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准,發給醫葯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獎勵工資:當年符合發放獎勵工資條件的,按基本工資標准發放。
6、住房補貼和公積金: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後,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發放。服役期滿後,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1.6萬元,中士約為2.7萬元,上士約為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具體金額因個人軍銜工資檔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7、傷亡保險金: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8、退役醫療保險金:退役後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財務部門將個人賬戶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機構,不參加醫療保險的,將保險金退還給個人。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二、義務兵退役費
1、退伍補助費: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發給,1年以上的,全額發給。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2、離隊下月津貼:按照當月標准發放。
3、當月剩餘伙食費和離隊下月伙食費:根據實際天數和塬享受標准發放。
4、離隊差旅費:根據實際返鄉地點發放。
5、退役醫療保險金:按照每服役1年給付420元的標准,將用於軍地醫療保險接續的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支付給個人。其中,軍齡不滿半年的,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超過半年(含)不滿一年的,按年標准計發。對於患有慢性病的義務兵,經團以上單位衛生部門批准,發放醫療補助費,標准為50—200元不等。具體以當年標准為准。
三、退休費
退休費是指用於軍官、文職幹部、士官退休後發給個人費用的統稱。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資、地區津貼等為基數按月標准汁發的退休生活費外,還根據不同情況發給生活補貼費、安家補助費、傢具費、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等。
四、轉業費
轉業費是對軍官、文職幹部、士官經批准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而發給個人的各種費用的統稱。轉業費包括轉業安家補助費、轉業生活補助費和轉業回鄉差旅費等。計發轉業費的軍齡時間,從批准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二次入伍的幹部,第一次入伍的軍齡不計發轉業費。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得按軍齡計發轉業費。士官的轉業費,報領證,由財務部門將轉業費直接發給個人。
五、復員費
復員費是對軍官、文職幹部經批准退出現役作復員安置時而發給個人的各種費用的統稱。它包括安家補助費、回鄉生產補助費、醫葯生活補助費等。醫葯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按病情各劃分5個等級發給。
六、退伍費
退伍費是對義務兵服現役期滿經批准退出現役時發給個人的費用的統稱。包括退伍補助費、醫療補助費和退伍差旅費等。
七、離休幹部異地安置安家補助費
軍隊離休幹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管理;跨省、跨市、跨縣異地安置的,由接收單位管理,並由原單位一次發給相當本人2個月原工資額的安家補助費;回農村安置的,由縣市人民武裝部管理,並由原單位一次發給相當本人4個月原工資額的安家補助費。(計發幹部轉業費、復員費的基數)計發轉業費、復員費的基數是:軍官、文職幹部職務(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軍齡工資和護教齡津貼及地區津貼(邊遠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地區補助)之和。
八、退伍軍人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優待養老金。
九、農村退伍軍人補貼
目前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兩類。
第一類: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凡年滿60周歲的退伍軍人,每個月都可以領取養老補助。國家開設針對退伍軍人的養老賬戶,退伍軍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年數,將從軍年數計算在養老保險繳納的年份,在領取時,依據當地年度養老金發放的相關標准。
第二類: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政策,將採取往年的標准發放補貼,按照規定,凡之後退伍的農村軍人,按照實際服役年數,以10元為基礎,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滿60周歲以後,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到30元的農村退伍軍人晚年糊口補貼。據了解目前,確實對退伍軍人開始進行登記,退伍軍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伍證的復印件到社區進行登記就可以。
J. 部隊文職退休有退休金嗎
有的。每態慶鋒個部隊文職人員退休後月基本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相加得出。由於各省養老保險政策存在一些不同,所以計算結果上存在細微差別。退休後的基礎養老金與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和本人的平均給工資有關;文職人員實行統一工資制的,那麼在經濟相對好的地區,基礎養老金會略高於其他地區。
文職人員從批准退休的下一個月起,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銀行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
2.按照當地事業單位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文職人員具體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退休:_達到國家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年齡並符合有關年限規定的;因戰、因公致殘,經軍隊或地方有關專門醫療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因病或非因公致殘,經軍隊或地方有關專門醫療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帆晌工作能力並符合國家有關工作年限、年齡規定的;
符合退休條件並參加當地養老保險的文職人員,聘用單位在聘用合同終止日期30天前,填寫《軍隊文職人員退休報告表》,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確定養老金標准。
文職人員在高級技術專業崗位達到最高工作年齡,需要延長聘用時間的,聘用單位應該按照規定程序報批,並通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聘用單位及其文職人員按照規定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文職人員從批准退休的下一個月起,享受以下待遇:
按照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銀行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養老金標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適時調整。按照當地事業單位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文職人員去世後的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和喪葬補助金等,參照當地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關於軍隊幹部退休的暫行規定》
第二條幹部退休後,按下列標准發給生活費。
(一)因年老、積勞成疾退休的幹部:抗日戰爭時期入伍的(含參加地方革命工作時間,下同差野),發給本人原工資(按照安置地區軍隊同職級幹部的月工資額計算,下同)的百分之九十五。解放戰爭時期入伍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入伍的,軍齡(含參加地方革命工作年限,下同)滿三十年以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軍齡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軍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軍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七十;軍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五。
(二)因戰、因公負傷致殘或因患二、三期矽肺病而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退休的幹部, 發給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五。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每月發給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一般機械行業二級工的標准工資。
第三條對具備下列條件的幹部,可酌情提高其退休生活費。
(一)榮獲軍以上單位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榮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當獎勵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榮立二等功、大功或相當獎勵的, 提高百分之十;榮立三等功或相當獎勵的,提高百分之五。符合本項中兩個條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項標准發給。
(二)在高原缺氧、 特別艱苦的邊防、 海島等地區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五;連續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連續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百分之十五。
(一)、(二)兩項同時具備的,提高部分可合並計算,但提高的結果,其總的退休生活費不得超過本人的原工資。需要提高退休生活費的具體數額,由批准其退休的單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