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退休手續後公司司辭退員工有補償金嗎
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補償的,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再上崗的,屬於返聘行為,被辭退後有沒有經濟補償,依據簽訂的返聘跡襲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如果是屬於違法辭退的情況之下,就是需要支付20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汪中支付一個月困州山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滿十年應付十個月工資標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如果單位違法辭退,需要按上面的標准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❷ 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一、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1、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沒有補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之後,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即使還沒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終止的,這種情況下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是合法的情形,根據規定單位並不需要因此支付員工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❸ 已經退休的員工辭退需不需要賠償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分以下情形賠償:
1、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過失性辭退一般是勞動者存在違法情形時或者損害用人單位利益時辭退,勞動者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無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無過失性辭退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勞態陵搜動者本人的,還需要支付代通知。
3、違法辭退,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勞動合同以及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帆歷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汪碼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❹ 退休人員返聘合同期被辭退單位應補償嗎
退休人員返聘合同期被辭退單位不給補償。
如果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簽了勞務合同的人員,則雙方之間存在勞務關系,被單位辭退後一般沒有補償,但其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非過失性滑攜辭退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違法辭退需信此伏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過失性辭退則不需要賠償。
目前我國現行退休制度規定勞動者的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歲,依此規定法定退休年齡應視為勞動者勞動年齡的上限。勞動年齡的法定性表明勞動者勞動年齡根據法律的規定,而不受勞動者自身實際勞動能力影響。因此勞動者勞動年齡的法定年限屆滿之日,也是勞動者勞動年齡的終止之時。但我國的法律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未作禁止性規定,因此離退休人員再就業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但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7]88號)《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中明確規定,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扒弊勞動法》第28條的規定,即不發給經濟補償金。所以用人單位聘用已超過勞動年齡及已退休的人員在解除聘用關系時,不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❺ 到了退休年齡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不需要。按照我國的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之後,其與用人襲搜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即使還沒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終止的。而這種情況下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是合法的情形,根據規定單位並不需要因此支付員工補償。❻ 退休職工享受辭退補償嗎
退休職工是不享受辭退補償的,對於已經退休的職工並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因為用人單位與不存在與退休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後,其原有的勞動合同當即作廢。❼ 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1、到了退休年齡 被公司辭退 沒有補償。 2、如果勞動者達到 法定退休年齡 ,用人單位未為其 辦理退休手續 ,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該勞動者仍屬用人單位職工,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等待遇。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渣局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亮氏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如鍵讓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❽ 達到退休年齡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沒有補償。按搏搭虧照我國法律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之後,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即使還沒有到期,也是需要提前終止的。❾ 已退休人員被單位辭退有沒有補償金
【法律分析】
不需要給予補償。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繼續工作的,不屬於勞動者,所以辭退怎樣補償,要看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不需要給予補償。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正常解除,並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❿ 退休打工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一、退休打工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1、退休員工被公司辭退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補償的,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再上崗的,屬於返聘行為,被辭退後有沒有經濟補償,依據簽訂的返聘合同而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二、被公司辭退不及時發工資如何處理
被公司辭退不及時發工資處理方式如下:
1、先試試找公司協商;
2、可以找個人來調解;
3、去勞動部門投訴反映;
4、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