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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離職

發布時間:2023-04-25 06:19:35

1. 退休後離職檔案怎麼辦理

休離職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陪瞎畝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神派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蘆森科員的檔案

2. 退休後返聘人員,辭職是怎麼個流程一般需要辦什麼離職手續

退休後返聘人員,與單位之間是沒有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沒有勞動關系,所以不需要辭職流程,只需要和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

辦理退休手續,開始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後,勞動者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就終止了。這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第(二)項情形,屬於勞動合同的法定終止情形。因此退休的職工返聘是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保護的,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2)退休職工離職擴展閱讀:

退休後不論是留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即通常所說的返聘),還是去其他工作單位工作,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系都將不再作為勞動關系處理,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既不享受勞動者的權利,也無須盡勞動者的義務。

這種情形,一般會作為勞務關系,辭職的條件就得根據後來雙方的約定處理。如果雙方沒有就此進行約定,應當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期限,約定的時間或者合理期限到達後,工作單位應當同意個人離開,雙方結清包括報酬在內的各項債權債務。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

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後,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於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即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3. 退休離職有補償嗎

沒有。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陪陪定,勞動者達到退休條蘆租蠢件辦理退休手續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可以依法領取退休金,享受退休待遇。
勞動者符合一定條件的,是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勞動者退休後退出勞動力市場,享有相應的待遇,勞動者達到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可以依法領取退休金,享受退休待遇。
因為社保規定養老保險需要繳滿十五年,因此就有員工以為社保繳夠十五年,就可以依法申請退休,其實這種想法完全錯誤。按照當前的政策規定是,員工社保中養老保險需要繳滿十五年,繳納到這個時間之後可以選擇不交,但是可以選擇繼續繳納,因為多繳多得。但是,對於當前員工的退休規定必須滿足以下的條件: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或作年限滿10年,通常情況下適用這個標准。
2、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適用於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員工。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有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適用於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後,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
4、員工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後,已經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因此,要想辦理退休得滿足上面的規定才可以,要是不滿足退休條件的,光養老保險繳滿十五年還是不能依法辦理退休。
不過確定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話需要按照下面步驟辦理退休:
1、需先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接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接著帶上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個人繳費情況。
4、到社保機構型瞎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辦完退休手續後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返聘退休人員離職怎麼辦理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解除勞動關系 時,除法定情形外,應當給予一高伍賀定的勞動經濟補償,但是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解除關系時,則不享有此經濟賠償。 經濟補償金 是指在勞橘物動者無過失的情況下, 勞動合同解除 或終止時,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戚派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 退休員工算主動離職嗎

退休 員工不算主動離職,離職和退休是有區別的。 1、定義上的區別 離職: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 辭職 、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橡源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2、適用對象的不同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 離職申請 ;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耐孝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 勞動關系 。 退休需滿足的條件: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 工齡 或工作年限滿10年。梁畝態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6. 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能直接辦理離職嗎退休的人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直接走可以嗎

沒有這方面的明文規定。但是到了退休年齡,要想離職,最好還是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以備有人接替工作。

7.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退休返聘後離職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呢

退休職工退休之後,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早已領到了養老退休金,但退休之後再次從業生產勞動,給社會作出貢獻這也是我國支持的,退休人員返聘到公司或者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之後,其並不是錄用的關聯,反而是重新聘用之間的關系,重新聘用關聯不勞務關系,只是歸屬於僱傭關系。勞務關系和僱傭關系,雖然只是一個字差值,但是對於確保的范圍是完全不一樣的。

總的來說,退休人員返聘後辭職,因為和重新聘用企業只有簽署勞務協議,而非勞動合同書,和用人公司所形成的僅僅僱傭關系而非勞務關系,無論用人公司消除重新聘用協議書,或是退休職工明確提出消除重新聘用協議書,用人公司也沒有責任和義務支付經濟補償金。

8. 退休人員離職手續

法律主觀:

退休 人員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另一類是雖達到 退休年齡 (通常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特殊崗位可提前),但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 一般認為,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不屬於《 勞動法 》所規定的勞動者,其退休後被返聘而與用人單位形成的關系不是 勞動關系 ,而只是 勞務關系 ,不受勞動法律 法規 的調整。2008年9月18日生效的國務院頒布的《 勞動合同族蠢笑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勞動合同終止 。該條例對《 勞動合同法 》作出了修正,把後者所規定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修改為達到退休年齡即為終止,即不論勞動者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一到退休年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即為終止。終止之後,如勞動者繼續在單位上班,那麼所形成的關系自然也就不是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聘用上述兩種人時,無論簽訂的是聘用協議還是 勞動合同 ,都只能按民事聘用關系處理,而不能按勞動關系處理。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上述兩種特殊情況下,起決定作用的是身份而非契約。所以這就要求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在聘請這兩類人員時注意核查其身份、年齡等信兆含息。 關於聘用上述兩種人時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我們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在聘用上列兩種人員時,雙方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在 社會保險 、 最低工資 、 加班 、僱傭期限等方面均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例如學生實習可以不支付 工資 ,雙方可約定隨時終止僱傭等。但在某些地區也有特殊規定,如 上海 有所謂「特殊勞動關系」的說法,在特殊勞動關系下,在勞動保護、工作時間、最低工資這三個方面還是受勞動法規調整,但在其它方面可隨約定。 2、雙方可以不簽訂合同,不會產生 雙倍工資 的賠償責任。但雙方簽訂一個明確的合同更能避免爭議。 3、如果聘用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怎麼辦?最高人民法檔碼院《關於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 人身損害 ,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可見,雖然不是勞動關系,不算 工傷 ,但作為僱傭關系,僱主同樣要對雇員在工作受到的人身損害承擔責任。而且:其一,用人單位此時無法為之辦理 工傷保險 (不過對於下崗職工,按某些地方的做法,是可以重復繳納幾份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可能在幾個單位同時工作,有此需要。具體辦理方法請咨詢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二,僱主承擔責任的范圍與工傷范圍不同,一般認為工傷更廣(如上下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 也是工傷,但返聘的退休人員下班途中出事故僱主無需擔責。;三,兩者的 賠償標准 不一樣。一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一個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因此,用人單位要考慮是否為這兩類人員購買保險以轉移風險。 4、這兩類人員在聘用期間,非因工作而發生的治病費用、 女職工 的生育等費用,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當然,如果在合同中另有約定,則從其約定。 現實中還有一類特殊的勞動者:與原單位沒有 解除勞動關系 ,但已經不在崗。此時他到新的單位工作,是否建立勞動關系?在原來,一般認為是否定的。但自2010 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勞動爭議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生效後,情況有了變化。該解釋第八條規定: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根據該規定,如果接受其它單位的下崗人員在本單位就業,也必須與其 簽訂勞動合同 ,否則會導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也必須嚴格依據《勞動合同法》來操作。不過,由於社會保險不能重復上兩份,因此如果別的單位已經為該員工上了保險,則本單位不需要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從上述內容可以知道,在校學生和退休人員不屬於勞動關系,也不會能享受具有勞動關系人員的相應福利。也就是說在校學生和退休人員在工作時不確立勞動關系,那個人的合法權益可能不會受到很好的保護,所以在校學生和退休人員在再給別人工作時要善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 退休返聘後離職,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

退休返聘後離職,如果是單位主動開除職工是需要賠償員工的經濟損失的,其次如果是職工主動離職就無法獲得經濟賠償,再者如果是因為職工身體原因也是有辦法適當獲得經濟賠償的。需要從以下三方面來闡述分析退休後返聘離職能否獲得賠償的具體依據。

一、單位主動開除職工是需要賠償員工的經濟損失的

首先如果是單位主動開除職工是需要賠償員工的經濟損失的,雖然職工原本是處於退休的狀態,但是單位又因為臨時的需求或者一段時期內的需求又把員工召回原來的工作崗位進行工作,但是還沒有到約定的期限結束就開除了職工,這樣子是需要按照員工日常薪資的平均水平來補償員工一個月的薪資的。

職工退休返聘後離職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提供相應的離職原因,如果是客觀上存在的企業原因導致的離職就需要索要相應的經濟補償。

10.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辭職,該不該要求補償

不應該要求補償,因為到了退休年齡之後,屬於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跟公司沒有了任何勞動關系,所以不該要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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