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招用退休人員的「超齡」派遣是否屬於勞務派遣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為不具備勞動者主體資格,派遣公司與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因此,退休人員與派遣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務派遣關系,而且一個民法上的勞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B. 勞務派遣可以派遣超過50歲以上的女性到用工單位嗎
不派遣可以派遣超過50歲以上的女性到用工單位,只要女性沒有超過55周歲的話,都是勞動的年齡,都可以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去用人單位。
C. 已退休人員再就業+簽了勞務派遣合同未到期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簽了勞務合同的辭退沒有補償金。法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或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後,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已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企業聘用退休人員的,不構成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
而經濟補償金適用於勞動關系,因此,退休返聘辭退的沒有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D. 國企有退休員工會轉正勞務派遣嗎
不會。不能對離退休人員進行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建祥余答立的是勞動關系,勞務派遣人員是屬於勞動者,毀猜而退休人員不再是勞動者,所謹慧以不能對退休人員進行勞務派遣。
E. 退休人員還可以繼續聘用嗎
法律分析: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便依法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合同因為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自動終止。單位返聘員工的,這時員工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便從原來的勞動關系轉變成了民事勞務關系。單位聘用達到退休年齡的普通工人也可以稱之為返聘。
法律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F.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可以被勞務派遣
返聘離退休人員發生的支出,可以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在計算應納版稅所得額時扣除,權並且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的基數。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G. 60歲以上人員是否能勞務派遣
60歲以上人員是不能勞務派遣的。
勞務派遣工年齡在18-59歲期間都屬於合法的,所以派遣工也只能在這個年齡段里。
勞動法對六十歲以上職工上班的規定有哪些
1、勞動法對六十歲以上職工上班的規定如下:
2、法律沒有禁止用工單位聘用超過60歲的勞動者,超過60歲依然可以成為勞動者。勞動權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每一個公民都應享有。對公民權利的剝奪和限制,必須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
3、但是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者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日,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僅規定禁止僱傭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國法律未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招聘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這表明我國對於公民行使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年齡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規定,而我國法律沒有對勞動者的年齡上限進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滿16周歲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勞動的權利。
用人單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的行為不屬於違法行為,其形成的勞動合同不屬於無效合同的范圍。因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屬於勞動法調整的對象。
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對勞動者退休年齡有沒有規定
1、關於勞動者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是賦予勞動者休息的權利,不是剝奪勞動權。公民可以行使權利,也可以放棄休息權利。當公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沒有辦理退休,未享受養老金作為生活保障,依然與用工單位建立渣瞎缺用工關系的,應當為勞動關系。
2、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非退休人員,未享受養老金作為生活保障,繼續與用工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應該認定為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神塌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如辯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者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日,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H. 可以聘用退休人員工作嗎
可以聘用退休人員工作。也就是企業或者用人單位可以重新錄用退休人員,但是退休人員已經不屬於勞動管理部門了,因此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只能簽訂返聘協議書、工作協議、僱傭合同等,並且對再次聘用的退休人員,企業應該向職工明確其聘用期間的工作內容、報酬以及待遇等權利及義務,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什麼意外,不能按照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用,需要企業積極協商,但不需要企業全額賠付。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第十四條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I. 勞務派遣工在原單位退休了,還可以在派遣單位工作嗎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勞務派遣工在原單位退休了,當然可以在派遣單位繼續工作,但是按照規定單位就不會再為你購買社保的五險一金了。你只能獲得工資待遇。或者是和公司進行協商給予一定的補貼。
J. 退休人員可以簽勞務派遣合同嗎
我國勞動者達到一定年齡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勞動者退休後,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享受退休生活,而有些勞動者可能退休後還繼續參加工作的,那麼退休員工可不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