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調整

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調整

發布時間:2020-12-12 21:10:18

❶ 寶雞地區退休人員去逝後養老金怎麼辦

寶雞地區退休職工去世之後,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以下標准支付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一、喪葬費為3500元,包干使用,節約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二、一次性撫恤金以死亡退休職工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一次性發放20個月;
三、發給符合標准規定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金,為農業人口每人每月300元,非農業人口每人每月350元。

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遺屬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陝勞社發〔2008〕82號
一、調整喪葬費標准
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喪葬費標准調整為: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喪葬費包干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1﹞31號
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30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350元。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因公死亡人員遺屬,在此標准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陝西省人社廳、財政廳
《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遺屬待遇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陝人社發〔2013〕65號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不含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給其遺屬發放一次性撫恤金。
二、已退休人員死亡的,撫恤金標准以死亡前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一次性發放20個月。其他參保人員死亡的,撫恤金標准以死亡前最後一個月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分檔發給:繳費年限滿10年的,全額發給,一次性發放20個月;滿9年不滿10年的,發給90%;滿8年不滿9年的,發給80%;滿7年不滿8年的,發給70%;滿6年不滿7年的,發給60%;滿5年不滿6年的,發給50%;滿4年不滿5年的,發給40%;不滿4年的,發給30%。

三、撫恤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進一步確定供養直系親屬范圍和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陝勞社發〔2000〕37號
一、職工成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一)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三)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或雖滿16歲仍在上中學或職業中學的;
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人來源者。
二、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符合第一條(一)、(二)款條件的,可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三、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凡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以後才符合供養條件的,不再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
遺腹於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不受本條限制。
四、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供養對象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及民事賠償的,若賠償標准高於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企業不再支付相應待遇;若賠償標准低於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企業予以補差。

❷ 提高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除上海市具體方案已經出台之外,其餘省市還在制定報批中,請耐心等待。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8〕18號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8年3月5日

❸ 2015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離退休職工養老金漲多少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劃單列企業:
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5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7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月養老金在2773元及其以上,低於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月養老金在3770元及其以上,低於4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在477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四、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
五、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六、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八、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九、按照本通知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十一、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463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331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210元。
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仍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補足到最低標准。
十二、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❹ 四川省社保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多少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川人社發[2015]17號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我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不含15年),對超過的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年增加7元。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企業高齡退休人員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2.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
(5)2014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四)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5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強化市(州)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局統一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二)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5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強制戒毒、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2015年4月底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每一位退休人員身上。
(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5月18日前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包括各市(州)本級和縣(市、區,含擴權強縣試點縣市)增加人數、平均增加水平、資金數額及資金渠道解決方案等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15年3月31日

❺ 離退休人員怎樣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回老保險答,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❻ 湖北省國家機關退休人員退休金計算方法

2017退休金最新規定從2016年月1日開始,在2016年9月30日前辦理離退休手續和離退休年齡的人員將調整其退休待遇,具體的待遇調整見下:
(一)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 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 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 一 18 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 職生活費。
(四)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 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 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 60元。
離退休人員工資待遇調整經費來源
這次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所需財政資金, 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對部分地方所需經 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研究確定。
離退休人員工資待遇調整組織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在京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 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和中央各部門在京外 單位(:少數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017退休人士養老金計算根據最新的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算,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pide;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
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pide;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pide;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2017年退休養老金調整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這是我國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首次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預計將有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待遇多次上調,養老保險基金壓力有多大?日前,記者采訪了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和專家。
上調6。5%如何確定的?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此前11次的幅度都是10%左右,今年為何確定為6。5%?
據介紹,從2005年到2015年,國家連續11年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明顯提高,2015年達到2200多元,與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長率12%左右。
人社部社保所金維剛所長表示,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主要的參照系是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同時也要兼顧養老保險基金和財政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促進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
此次上調幅度定為6。5%,有兩方面考慮。
其一,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期轉入了中高速增長期。
GDP增速由2005年11。3%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由2005年的14。6%降到的10%以下,2015年進一步降低。
2017年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11月16日訊,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預計今年財政給予養老金的補貼或超過6000億。11月15日,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醫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楊燕綏在中日財政智庫研討會(2016)上表示,目前我國養老金統籌賬戶當期缺口大,個人賬戶累積空賬多,預計今年財政給予養老金的補貼或超過6000億。
養老金結構存在以下問題:費率高,覆蓋低,早退嚴重,贍養負擔趨重,統籌賬戶當期缺口大以及個人賬戶累積空賬多。
「財政補貼占社保比例平均達到17。7%,節餘一抵消就基本沒有了。」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教授胡繼曄表示。
「以前空賬每年1000個億,現在達到5000個億,速度非常快。」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李珍說。
2017領上養老金的方法
退休時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採用以下三種處理辦法:
1。延長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保人在退休之後以個人身份繼續參保,按月繳納養老保險,交滿十五年,即可領取養老金。因為社保政策在我國的時間尚短,因而針對早批參保人,也放開了相應政策,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2。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後參保人不能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而且,這里一次性退回的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至於參保人工作時,公司繳納的那部分錢進入國家統籌賬戶,是不會退款的。
2017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養老金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l+a2/AZ+。。。。+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例如:上海一名男職工,2011年其60歲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賬戶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0。6。那麼,他的基礎養老金=(3566元+3566元*0。6)÷2*15*1%=427。92元。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0元/139=359。79元;上列兩項合並,他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2012年以來一直保持在3%以內,2015年下降到1。5%。
綜合來看,近幾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已遠遠超過了物價漲幅,也超過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過了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
不少地方,養老金和在崗職工工資倒掛現象突出。
許多企業臨近退休的員工發現,退休後的收入要比在職時高,養老金調整的頻率也高於工資調整頻率,出現了千方百計提前退休的狀況。
其二,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
「十二五」末,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2。22億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萬。
企業離退休人員目前已有8500多萬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萬人,年均增長8%左右。
而同期參保職工年均增長率由「十一五」期間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養老保險撫養比由2011年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
隨著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

❼ 2018年河北省國企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才能出台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專養老屬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❽ 2019年吉林省離退休人員養老金㨄整細則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8)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調整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異地取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❾ 關於北京市2006-2007年度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情況

2006-2007年度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情況還沒有出台相關政策, 以下是2005年度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相關情況和2006年個人養老金的相關調整.

(一)2005年度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相關情況:

根據市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有關要求,現將2005年調整企業(含: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非企業單位)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佔地農轉工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563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488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443元。
二、上述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包括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發放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按月領取的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和生活費,以及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規定增加的養老金及各項現行規定的價格補貼、生活補貼。
三、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統籌的單位,所需費用在統籌基金中列支。
四、本通知自2005年10月1日起執行。

(二)2006年個人養老金的相關調整: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據了解,職工個人賬戶的規模調整後,按照現行的養老金計發方式,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標准略有降低,但根據勞動部的說法以及前期在黑龍江等地的試點,個人賬戶比例一旦調整,職工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發方式也將相應調整,保障職工的養老待遇不會因此降低。

閱讀全文

與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調整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社工養老方向怎麼寫 瀏覽:354
做父母的智慧怎麼寫 瀏覽:456
養老金自己怎麼理財 瀏覽:964
公司體檢發現前列腺炎會怎麼樣 瀏覽:382
婦科能做什麼體檢 瀏覽:183
養老金哪些城市高 瀏覽:41
老年人得哪些病最花錢 瀏覽:536
中建三局武漢退休金 瀏覽:380
給父母買什麼百萬醫療保險最好 瀏覽:60
我國老年公寓發展狀況分析 瀏覽:704
杭州市養老金交多少錢 瀏覽:235
很孝敬 瀏覽:189
杭州富陽瑞豐老年公寓資料 瀏覽:531
養老保險計稅依據 瀏覽:580
職稱養老金 瀏覽:500
上職工保險需要什麼體檢項目 瀏覽:535
上班要做哪些體檢 瀏覽:320
嫁女給男方父母買什麼禮物好 瀏覽:838
一般老年公寓有幾個區 瀏覽:369
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2024年後 瀏覽: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