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是如何規定的
一、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但是因為特殊情況可以提前申請退休。
二、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沒有繳納15年退休金會相應減少。
1、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㈡ 中辦國辦對國有企企業的離休人員管理如何規定
國有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原則上一並移交實行社會化管理。
社會化管理移交的完成時限及范圍。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將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為廣大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務,切實保障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合法權益。國有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原則上一並移交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離休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管理方式不變。中央金融企業退休人員管理工作,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託管企業的退休人員視為已移交,原則上參照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不移交。辦理社會化管理移交的方式。國有企業和各區(縣、市)政府統一對接,統一辦理移交手續,原則上不由退休人員自己單個辦理。
國企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居住地所在區、縣(市)退管服務機構:檔案及黨組織關系移交的問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移交其居住地所在區、縣(市)退管服務機構集中統一管理。移交前已死亡退休人員檔案由企業保管。黨組織關系轉往其居住地的社區黨組織。國有企業要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進行清理規范。由縣(市、區)級以上黨委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領導幹部、涉密人員等的人事檔案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管理。補充醫療保險的問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原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相關待遇仍按原渠道解決,待遇水平不降低。
㈢ 最新國家規定退休文件原文
辦理退休個人需要簽字認證的是人社局審批,有的地方是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審批,但都在社保大廳設置有窗口,受理申請退休。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該退休。
一、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1、退休工資要按照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計算,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二、退休工資和養老金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
三、最新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國有企業、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
(三)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申請退休;
(四)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申請退休。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五)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申請退休。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㈣ 吉林市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基金統籌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障退休職工生活,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依據《吉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單位離退休基金統籌試行辦法》,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建立統籌基金。對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退休費用,實行統一籌集、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第三條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堅持社會化管理與單位管理相結合,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向社會化管理為主的方向過渡。第四條市區所有全民所有制企業(鐵路、電力系統除外)的全民固定工、全民企業中不獨立核算頂編混崗的集體所有制職工、經勞動部門辦理不辭不轉手續的和一九六六年以前參加工作的臨時工、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計劃內臨時工以及中外合資企業的中方職工均為退休基金統籌對象。財政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職工,也參加退休基金統籌。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民政部門支付退休費企業的職工、保留全民身份在集體企業開支的職工,不參加退休基金統籌。第五條退休基金統籌項目:
1.離退休金(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職工的退職費);
2.生活補貼費(離退休職工領取12 ̄17元,退職職工領取10 ̄15元);
3.副食補貼;
4.糧煤補貼。
其他項費用暫不列入統籌項目,仍由原單位按規定支付。
統籌後,國家規定的退休職工新增加的福利補貼待遇,仍由原單位支付。第六條退休基金按企業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計算)加離退休費總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三點五提取。第七條提取的退休基金,企業在稅前提取,營業外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中列支。第八條參加統籌的企業必須在每月五日前將《退休費用支出月報表》報市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審核後,按余額扣繳、差額撥付的辦法,填寫《退休費統籌扣繳撥付通知單》,送企業的開戶銀行,由企業的開戶銀行扣繳,由退休基金統籌委員會辦公室撥付。第九條參加統籌的企業,必須按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定的數額,在每月十日前將統籌款存入企業的開戶銀行。對無故欠交的企業,由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按全年最高的月扣繳數額強行扣繳,同時按日計罰應繳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對不按規定報表的,按日計罰應繳額千分之五滯納金。在報表中少報工資總額的,除補交應統籌的金額外,並處以補交金額百分之五的處罰金。
滯納金和處罰金在企業稅後留利中支付,轉入退休基金。第十條企業因虧損或破產暫時無力交納統籌基金的,由企業提出申請,報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可以緩交,待有繳納能力時補交。
參加統籌的企業如發生破產、並、分時、對離退休人員的劃分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處理,並到市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理手續。第十一條退休基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退休基金的作用要接受財政、審計、工會的監督,銀行以不符合規定的支出有權拒付。第十二條存入銀行的退休基金,按城鄉居民個人儲蓄同期存款利率計息,利息並入退休基金。第十三條退休基金不征稅,不收附加費。第十四條實行統籌以後,離退休人員與原單位關系不變,仍由原單位發放工資,負責管理。第十五條參加統籌企業的職工離退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需要提前退休的,由企業主管部門審查,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第十六條為了減輕未來企業的壓力,形成保險基金的良性循環,在全市統籌基金總額中提取百分之三作為積累金。第十七條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退休基金籌集、調劑、支付和管理工作,可以從全市統籌基金總額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管理費(具體比例由財政局會同勞動局確定)。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並制定細則,組織實施。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執行。上級如有新規定,按上級規定執行。
㈤ 關於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3〕58號)文件精神,為保證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項目取消後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的正常辦理,防止違規辦理提前退休,規范退休管理,2013年12月16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我省將使用新的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原河南省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同期廢止。
據了解,該辦法對檔案管理作出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完善制度,加強對參保人員檔案的規范管理,保證參保人員檔案內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從事工種情況等原始記載內容准確、清楚,保證參保人員人事檔案完整、准確。對蓄意更改參保人員檔案的,暫停其退休手續辦理,責令檔案保管單位恢復檔案原貌。再次申報時須附有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關於參保人員檔案更改和恢復原貌的情況說明及再次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的正式報告。
因檔案丟失、損毀、塗改等原因造成無法認定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辦理退休手續、核發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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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文化部關於印發《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離退休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機構設置及任務第一條為適應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中直院團)布局結構調整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需要,做好中直院團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建「文化藝術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離退中心)。第二條離退中心為文化部直屬全民所有制正局級事業單位,具有獨立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經費實行全額撥款。中層以下(不含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機構編制與經費由部人事司和計財司負責核定。接受文化部離退休幹部局的業務指導。第三條離退中心是主管布局結構調整後的中國交響樂團、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歌舞團、中央民族樂團、中國京劇院、中央實驗話劇院、中國青年藝術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東方歌舞團和原勇進評劇團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機構。對中直院團離退休人員採取適度統籌管理的辦法。其任務是: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並根據離退休人員統一管理、待遇分開的原則,具體研究執行辦法。
(二)離退中心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黨的工作。
(三)負責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費、醫葯費、特需費、公用費和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發放的各種補貼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和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合理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落實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人員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表彰他們當中的先進事跡和好人好事。負責指導離退休人員的社團工作。
(六)組織開展老有所養和老有所為相結合的創收活動,努力為離退休人員創造和提供生活福利。
(七)組織離退休人員參觀工農業生產項目。負責節日活動和慰問等項工作。
(八)組織離退休人員的健康療養。辦理就近醫療和困難補助事宜。
(九)舉辦各種有益於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
(十)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的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和統計報表等工作。轉發、傳達有關文件。
(十一)指導並會同有關院團和部門,辦理離退休人員的喪葬及善後處理事宜。
(十二)承辦上級賦予的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事宜。
離退中心在實踐中不斷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過渡,相機擴展職能。第四條根據離退休人員的多少、服務范圍的大小,在各中直院團設置相應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機構或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其工作人員由院團徵得離退中心同意後聘任。該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接受所在院團和離退中心雙重領導,其行政關系隸屬所在院團,主要業務工作由離退中心負責管理,享受所在院團工作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及所有待遇,為各中直院團所屬的單列編制,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分散服務,在離退中心的領導下,完成下列任務:
(一)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活動用房、看病用車及有關文體活動設施的管理使用和服務工作。
(二)負責了解離退休人員身體和生活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做好離退休人員傳達文件、學習參觀、發揮作用、健康療養、開展文體娛樂活動等有關服務工作。
(四)承辦離退休人員的慰問、喪葬及善後處理等事宜。
(五)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事宜。第五條在離退中心建立後,中直院團仍然有義務協助離退中心做好離退休人員慰問、喪葬等工作,並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用車和住房工作。第二章離退休人員的調整安置第六條在這次中直院團布局結構調整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按先調整,後劃轉的步驟進行。具體調整如下:
(一)原中央樂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國交響樂團負責服務管理;原中央歌劇院和中央芭蕾舞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央歌劇芭蕾舞劇院負責服務管理;原中央歌舞團和中國輕音樂團離退休人員由中國歌舞團負責服務管理。
(二)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央民族樂團、中國京劇院、中央實驗話劇院、中國青年藝術劇院、中國兒童藝術劇院、東方歌舞團的離退休人員由所在院團負責服務管理。
(三)原勇進評劇團離退休人員由該團留守機構負責服務管理。待戲曲藝術服務中心成立後,由該中心負責服務管理。
(四)在完成布局結構調整後,中直院團所有離退休人員的黨政關系,全部劃轉離退中心建制。
㈦ 人社部最新退休規定
我國職工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一、處理退休的詳細流程如下:
1、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前_個_,應向單位經辦_供給_份證復印件(處理養__收取卡之_)、個_相_(處理退休證_)等材料;
2、社保經辦_根據當事_詳細情況填寫退休批閱表,連同當事_的_事檔案於退休當_提交給社保組織,由社保組織審閱其是否契合退休條件;
3、社保審閱通往後,根據其退休年齡、參保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詳細養__;
二、退休的條件為:
1、正常退休條件: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生產操作崗位)年滿50周歲,女幹部(管理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
2、特殊工種退休條件:凡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退休條件: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㈧ 從事管理崗位工人退休規定文件
法律分析: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脊模滾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碼明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櫻余能力的。
㈨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19號文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到2020年底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移交內容包括社會保障管理服務、人事檔案管理、黨員組織關系、社區管理服務等。實行社會化管理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新退休人員直接到社區報到,按規定在社區享受有關權利。
㈩ 齊齊哈爾市退休退職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我市退休、退職(以下簡稱「雙退」)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促進「雙退」職工的身心健康,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全市「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第二章組織管理第三條全市「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由市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負責,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退管辦),負責日常工作,與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合署辦公。各縣、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也應按上述規定,成立「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機構。第四條各企業主管部門以及所有企事業單位(包括中省直企事業單位)都應建立「雙退」職工管理服務組織,配備專職人員(「雙退」職工較少的小型企事業單位可配兼職幹部),負責抓好本部門、本單位「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第五條各級「雙退」管理服務機構和組織配備的工作人員,從各部門、各單位現有編制中解決。第六條各級「雙退」管理服務機構和組織的任務:
(一)組織「雙退」職工學習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雙退」職工政治思想工作;
(二)組織「雙退」職工參加業務技術咨詢活動,以及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
(三)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體娛樂活動;
(四)了解掌握「雙退」職工的生活狀況,並與有關組織搞好協調,及時幫助「雙退」職工解決生活上的困難。
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縣、區退管辦負責辦理「雙退」職工重新參加工作的聘、留用手續。第三章經費第七條市、縣、區「雙退」職工活動經費:
(一)從退休費社會統籌基金中提取5‰;
(二)縣、區退管辦在辦理「雙退」職工重新參加工作聘、留用手續時,按所聘、留用「雙退」職工工資總額的6%,向聘、留用單位收取管理費,並按級分成(上繳市30%,縣、區留用70%);
(三)按「雙退」職工實有人數,對未參加市、縣退休費統籌的單位,每人每年一次性計提十元。第八條各企事業單位「雙退」職工活動經費,按職工人數每人每年計提三十元,企業在營業外「勞動保險」項目中列支,事業單位從支付退休費科目中列支。第九條「雙退」職工活動經費只能用於「雙退」職工活動,以及其活動站(室)和聘用人員的開支。第十條市、縣、區「雙退」職工活動經費由同級退管辦統一掌握使用;企事業單位「雙退」職工活動經費由本單位「雙退」管理服務組織統一掌握使用。第四章附則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第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