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江西省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江西省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銀纖、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基高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鋒鋒仿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貳』 河南29號文基礎養老金計算
根據29號文、河南省及鄭州市養老保險有關法規,養老保險計算明細表如下:
(1)個人賬戶: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62133.79÷計發月數195=318.63元
(2)基礎養老金:(上年省職工月平均工資5907+29號文基礎養老金指數化工資5374.33)÷2×累計繳費年限19×1%=1071.73元
(3)過渡性養老金:29號文基礎養老金指數化工資5374.33元×視同繳費年限0年×1.3%=0元
核定月基本養老金為318.63+1071.73=1390.36元(2022年11月預核定)。
對於50歲退休的她來說總共繳費19年,滿足領取養老金的基本條件,個人賬戶累計繳費6萬余元,每個月1千出頭,知足常樂吧。
退休前每年擔心養老保險繳納的問題,往後餘生再也不用擔心了,每個月也是風雨無阻吃公糧的人了。靚麗人生才剛剛走過一半,下半生一樣可以過得精彩無限,趁著年輕在奮斗幾年,早日過上遊山玩水的悠閑生活。
『叄』 京人社養發2021年29號文件
進行策劃人才的遴選,然後通過合適的流程來進行策劃人員的調配。現代化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能夠讓企業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快速地集中人鋒罩才,從而支援不同部門的工作,不僅提升了人資管理的工作效率,還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的統籌發展。
1.3協助企業高層決策
一個企業的發展,離不開企業高層的良好決策,而企業高層在決策的過程當中,必須考慮到企業本身的發展情況,而企業的人才發展情況也是企業高層在決策過程當中所必須考慮到的關鍵性部分。例如,企業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必然轎基廳需要思考企業需要什麼樣的人才,企業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又需要多少人才?而這些內容都需要通過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來進行配合。除此之外,企業在閉隱進行戰略決策的過程當中,必須要對企業的人才情況進行一定的考量。例如,某企業決定進行項目合作之時,必然要對項目的數量進行一定的限制,否則超出企業的承受能力,則會導致項目合作失敗。此時,企業就需要藉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來對企業的人才進行評估,以便於衡量出企業在一段時間內的項目合作數量限度。而對於人資管理工作而言,正是因為有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才能夠良好地預測出企業所需要的人才,同時對企業現有的人才,進行一定的評估。一旦
『肆』 社保29號文件什麼時候退休
如果是男性職工,就要到2026年12月29日退休,領取養老金
如果是培塌女性工人已經在2016年12月29號達到了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已經領塌脊取了養老團中滲金。
『伍』 養老保險29號文件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須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尚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時按屬地原則,到現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申報辦理時,需持《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附件2)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報市社保局審核。經審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關於貫徹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工作,妥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我市用人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和職工中斷繳費、應保未保等問題,現就貫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統一和規范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持《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附件1)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其中,市內三區補繳時間超過一年及以上的,到市社保局申報審核後再到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須具有青島市戶籍且尚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時按屬地原則,到現戶籍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申報辦理時,需持《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附件2)以及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初審後報市社保局審核。經審核符合補繳條件的,到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三、以個人身份補繳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人員,以補繳金額全部到賬之月確定其退休時間,自補繳金額全部到賬次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要求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且符合認定條件的,其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
四、已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當月起停發原待遇,同時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余額予以退還本人。
五、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執行,嚴禁亂開政策口子。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讓群眾充分了解政策,確保補繳政策落實到位。市社保局應按月將全市補繳情況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我市原與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該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從業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2.《個人身份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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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四川退休政策調整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御盯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此拆斗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森磨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第一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柒』 湖北上調退休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湖北上調退休養老金細則:(一)每人每月增加37元。(二)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三)適當傾斜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法律依據:《湖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捌』 四川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法律分析: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與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部分,對退休人員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0.7元,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www.shebao13.com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5元;
(2)滿80歲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5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5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法律依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調整對象和時間: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