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辦理退休手續,還能在原單位任黨內職務嗎
若黨員認同你,上級組織也給予批准,還是可以任黨內職務印。
㈡ 黨員退休後能否繼續任支部委員
理論上應該可以,但一般退休後,組織關系就轉走了(如退休辦等地方),因此,不適合繼續擔任支部委員。可通過黨員大會改選。
㈢ 領導到了退休年齡還繼續擔任領導職務,合法嗎
法律沒有規定到齡不退就是違法,正常情況應該退,不退可能是因為暫時的工作需要吧。
祝你好運
㈣ 退休黨員能否擔任委員職務
法律分析:擔任黨的委員會委員職務的黨員,在任期內離退休或因各種原因需要免除其委員職務的,一般應由委員會提出意見,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提交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免除其委員職務。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㈤ 幹部退休是不是要免去其職務
黨章規定:第三十六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回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答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都可以變動或解除。 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擔任工作的幹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 我認為,如果該同志退休後,其組織關系還在這個支部,如工作需要可以留任,直到下屆改選。 如該同志退休後,組織關系肯定要轉移的,黨總支可以解除其委員資格。增補其他同志頂替,並在總支大會確認通過。 當然不管關系轉移部轉移,都可因為退休解除其委員職務。 支部委員是黨內職務,與工作是否退休並無必然聯系,根據黨章規定退休的人員同樣可以擔任黨內職務。
㈥ 達到退休年齡還可擔任人大常委會委負嗎
是可以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擔負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繁重的唯伏任務。它每兩個月要舉行一次會議,審議決定國家的大事,制定有關的法律;閉會期間,還要開展執法檢查、立法調研、議會外交等。這就要求常指爛攜委會的組成人員必須適應繁重工作的需要。就九屆的情況來說,從年齡結構看,許多組成人員不到60歲,還有的委員才40多歲。從職業構成看,許多人在黨的部門擔任重要職務,還有不少是歷備有成就的人。他們都不是離退休幹部。常委會有些組成人員原在國家行政、審判、檢察機關擔任領導職務,他們也不是離退休老幹部,因為人大是國家機關,人大工作是國家工作。
㈦ 黨員領導幹部離職或者退休後還擔任黨內職務嗎
:兼任黨內職務的基層領導同志在退休後,如果黨員組織關系已轉出本級黨組織所屬范圍,其黨內職務自然解除。如果黨員組織關系仍在本級黨組織范圍內,其黨內職務不能自然解除,可以在本人提出辭職申請的基礎上,經黨的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決定免去其黨內職務。
㈧ 中央委員到退休年齡了且退休了,還可以繼續擔任中央委員嗎
中央委員到退休年齡了且退休了,還可以繼續擔任中央委員嗎?
中央委員是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選出,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基本上和行政職務相對應匹配,因此不會出現退休後繼續擔任的情況。
㈨ 退休返聘可以擔任領導職務嗎
可以的,國家沒有這方面的限制。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包括:受僱傭者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在原工作崗位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受雇者離退休後被原用人單位應聘回原單位從事同種或不同種工作;受雇者離退休後在勞務市場重新進行擇業,到原用人單位之外的單位工作的情況。
辦理返聘程序: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2.單位集體研究同意並經公示無異議;業務主管部門審批;
3.組織人社部門備案。用人單位與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應簽訂《離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
4.明確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內容、報酬、醫療、工傷、爭議處理等事項。
因此,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退休人員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㈩ 幹部退休是不是要免去其職務
幹部退休一般會解除其職務。一般幹部到法定年齡退休,上級黨委會發文直接批復其同志已到法定年齡退休,並批准辦理退休手續,其職務自然會免除。但每個部門相關制度都不一樣,也有因職務特殊需要留任的,會等到下屆改選的時候再免去其職務。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六十三條 檢察官的退休制度,根據檢察工作特點,由國家另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六十二條 法官的退休制度,根據審判工作特點,由國家另行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 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