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取暖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取曖補貼既沒有法定標准,也沒有國家標准,即使須供熱的省份也沒有統一的省定標准。主要當地政府,行業與用人單位根據本地,本行為,本單位的承受能力和實際情況來確定補貼方式與標准。
除政府機關與國家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及部分效益好的行業外,許多企業已經取銷了取暖補貼。這就是所謂「改革」帶來的社會的新的不公平現象和對底層百姓利益的巨大損害,真正的人民群眾是這種「改革」的受害者。
一、關於印發《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1、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地方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堅持節約能源、改善環境質量;堅持綜合配套,分階段推進。
2、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職工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家庭(用熱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採暖,實行用熱商品化。
3、停止福利供熱後,採暖費用採取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單位用於職工供熱採暖的費用作為供熱採暖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變「暗補」為「明補」,採暖補貼可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4、積極穩妥地試行職工採暖補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應綜合考慮職工住房標准、城鎮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職工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的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5、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測算,提出具體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城鎮供熱體制改革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備案。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採暖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可參照當地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補貼方案,結合企業職工住房狀況等具體情況確定。
(1)北京退休職工供暖補貼標准擴展閱讀
供暖補貼的實施方案標准:
一、基本思想
(一)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行我市用熱商品化、供熱社會化,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供熱新體制;加大技術創新力度,促進節能建築在我市推廣應用,推進供熱事業的健康發展,滿足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
(二)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主要內容是:改革用熱的補貼方式,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積極推行按用熱分戶計量收費辦法,逐步取消按面積計收熱費;提高熱能利用效率,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繼續發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熱為主導、多種方式相結合的經濟、安全、清潔、高效的城市供熱採暖系統;加快供熱企業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培育和規范我市供熱市場。
(三)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政府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堅持節約能源,改善環境質量。
二、體制改革
(一)停止現行的供熱補貼制度,改為由居民家庭(用熱戶)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採暖,實行用熱商品化。
(二)供熱體制改革後,採暖費用採取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個人共同負擔;其中財政負擔部分直接通過工資發放中心發放給個人,變「暗補「變「明補」。
(三)合理制定供熱補貼標准。對市級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含離、退休和老幹部遺孀)按級別進行補貼。補貼標准應綜合考慮到我市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工資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三、補貼范圍
供熱補貼范圍是市級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人員按原級別補助,老幹部遺孀享受熱補標准比照老幹部級別補助)
❷ 退休職工取暖費新政策
以華陰市為例,退休職工取暖費為每人2360元。
按照《渭南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供熱採暖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精神,華陰市社保局高度重視退休人員供熱採暖補貼工作,安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加班加點製作供熱採暖補貼發放明細表和支付匯總表。
並及時送達代發銀行予以補發供熱採暖補貼,確保華陰市退休人員供熱採暖補貼及時發放到位,截止2018年11月16日華陰市2757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供熱採暖補貼已全部發放到每個退休人員手中,發放標准為每人2360元,共計6506520元。
(2)北京退休職工供暖補貼標准擴展閱讀:
以陝西省為例,從2017年冬季起,企業退休(職)人員取暖補貼由現行標准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個取暖期一次性發放2360元(590元/月)。 已按原標准發放了取暖補貼的,參保企業退休(職)人員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補貼部分按照四個月周期補發,即從當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未按原標准發放取暖補貼的,參保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冬季取暖補貼按照新標准及四個月周期發放,即從當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取暖周期內新增的退休(職)人員,取暖補貼發放與基本養老金同步,按新調整的月取暖補貼標准發放。
全省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於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補貼的調整和發放工作。以後年度按照本通知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華陰市人民政府-華陰市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供熱採暖
❸ 我很想知道北京市對待企業退休職工供暖費報銷的規定
《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16號)規定:「採暖費由用戶所在單位負擔的,單位應當負擔。」,沒有規定必須由單位負擔,一般情況下只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會負擔,私企沒有強制規定。
根據《北京市供熱供暖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號)有關規定,本院2014-2015年度供暖費報銷工作即將開始,具體通知如下:
一、供暖費支付范圍
院外自購住房(含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再上市房、承租公房、房改房等);我院事業編制在編、在崗、離退休且為房屋產權人或公房承租人的採用集中供暖方式的職工以及符合北京市的住宅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用清潔能源分戶採暖方式的職工(以下簡稱「職工」)。
二、辦理供暖費報銷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
(1)本人所購房屋產權證的原件(沒有房屋產權證原件者,請提供購房合同原件);
(2)供暖明細單(由收費單位提供);
(3)發票原件(發票抬頭:北京積水潭醫院+職工姓名);發票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寫明單價,無正式發票的不予報銷;
(4)首次報銷的職工,還需提供購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A4紙復印件,及與供暖單位簽訂的供暖合同或協議原件。
2、清潔能源自採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熱辦統一印製的《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每個採暖季一次,復印無效,物業或街道開具)。
(2)首次報銷的職工,還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賃住房合同、所購房屋產權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產權人或承租人系職工配偶的,請提交房屋產權證及婚姻關系證明(沒有房屋產權證原件者,請提供購房合同原件);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父母等親屬的無房戶職工,戶口必須與自採暖住房同一地址,並同時提交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供暖費審核相關規定
1、承租公房或產權人系我院職工的集中供暖用戶,按照[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文件規定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報銷。詳見《標准職務職稱及面積標准對照表》。
2、自採暖報銷標准嚴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號]文件辦理。
3、我院報銷按照北京市物價局(商)字[2001]372號文件公布的價格標准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文件核准發放職工供暖費。
❹ 2017年取暖費發放標准退休工人怎麼發取費
發烤火費是和退休費一塊發放的。2017年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漲,但目前漲幅尚未確定,一般是要等全國人大會議上才會統一公布的。取暖費按當地標准發放,具體的也要看企業的政策,如覺得不合理,可向當地勞動部門咨詢或投訴。
職工取暖補貼費的發放范圍和發放辦法: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學徒工、合同制工人、離休、退休職工和按國務院[1978]104號文件辦理了退職手續的職工,由各單位按該市、縣的取暖補貼標准,於當年十月份隨工資一次發給職工。
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經市、縣有關部門批準的鄉鎮合同制工作人員和民辦教師不含代課教師,不住集體宿舍的,可按照該市、縣的取暖標准,以實際天數計算,按月發給取暖補貼。
根據規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職工,其住宅經職工所在單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規定、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取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的,憑核對證明發給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辦法還解釋說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是指來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時。
按照規劃設計要求,或舊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氣治理統一改造要求,每戶單獨採用燃氣、電、燃油等清潔能源的冬季採暖方式使用煤爐的除外。辦法規定,自採暖補貼基本補貼為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470元。同時,還有多項附加補貼標准,這包括: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
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其中,經房改部門核准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按核準的面積標准計發。
❺ 關於北京退休人員如何交暖氣費
現在好像都改為直接發到工資里了。
❻ 2020年退休職工發取暖費嗎
2020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補貼標准已確定,將於10月份發放到位。
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補貼發放對象為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和解決歷史遺留、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6)北京退休職工供暖補貼標准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為: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❼ 北京市職工領取供暖費的相關文件或政策是什麼
最新的只有2006年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我市供熱體制改革,轉換居民住宅取暖費補助方式,理順政府、單位和採暖居民用戶三者關系,保證使用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的居民冬季正常取暖,按照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保總局等八部委《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城[2003]148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用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的,憑《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以下簡稱《核對證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
第三條 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以下簡稱自採暖),是指近年來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規劃設計要求,或舊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氣治理統一改造要求,每戶單獨採用燃氣、電等清潔能源採暖的方式。
第二章 自採暖補貼的認定、標准與發放
第四條 自採暖居民住宅管理單位(房地產開發商、物業公司、產權單位、房屋管理等單位),須按如下程序為所屬居民住宅辦理確認手續:
(一)自採暖居民住宅管理單位持對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建設或改造的批准文件,到所屬區縣的供熱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北京市小區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區縣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將自採暖居民住宅管理單位填寫的《申請表》登記備案後,向該管理單位提供《核對證明》。
(三)自採暖居民住戶憑本市城鎮居民戶口、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每年到所屬自採暖居民住宅管理單位領取經確認的《核對證明》,《核對證明》復印件無效。自採暖居民住宅管理單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 各單位憑職工所持的《核對證明》,按照《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確定的住房建築面積補貼標准,按15元/平方米?採暖季?人向本單位職工計發(勞資雙方已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居民其一處採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築面積達不到標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自採暖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可按照標准領取不足面積的自採暖補貼;居民有一處採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築面積超過標准同時另有住房符合自採暖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只能選擇集中供暖或自採暖補貼中的一種方式;居民有一處採用煤爐取暖的住房,同時另有住房符合自採暖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只能選擇居民冬季取暖補貼(即「煤火費」補貼)或自採暖補貼中的一種方式。
第三章 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的認定、標准與發放
第七條 特殊群體是指民政部門管理的城鎮優撫對象、征地超轉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須持有效求職證),和按規定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並經批准實行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其中包括: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企業退休人員,支援鄉鎮企業的科技人員,公益性組織安置的人員,城鎮臨時工以及原由街道、鄉鎮管理或個人在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或人才服務機構存檔並辦理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手續的退休人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所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破產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困難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老幹部部門管理的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的配偶。 第八條 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的認定
民政部門管理的自採暖特殊群體,應於每年九月底前到所在街道、鄉(鎮)民政科申請補貼,由該民政科進行審核、認定並報區縣民政局批准備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自採暖特殊群體,應於每年九月底前到所在街道、鄉(鎮)社保所申請補貼,由該社保所進行審核、認定並報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備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所屬的自採暖特殊群體,應於每年九月底前到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補貼,由該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認定並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備案;老幹部管理部門管理的自採暖特殊群體,應於每年九月底前到同級老幹部管理部門申請補貼,並由該管理部門審核、認定並批准備案。 第九條 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標准
特殊群體中征地超轉人員、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家庭,其分戶自採暖補貼標准為30元/平方米?採暖季?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採暖補貼標准為12元/平方米?採暖季?人;其餘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標准為15元/平方米?採暖季?人。 特殊群體中優撫家庭按居住建築面積80平方米標准補貼;住宅建築面積小於80平方米的,按實際居住建築面積補貼;住宅建築面積超過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補貼,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住房補貼標准按離休幹部生前級別應享受的住房面積標准補貼。其餘特殊群體按居住建築面積60平方米標准補貼;住宅建築面積小於60平方米的,按實際居住建築面積補貼;住宅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補貼,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第十條 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發放方式 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由審核認定部門發放。 第四章 資金渠道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和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自採暖補貼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
第十二條 部分補助的事業單位自採暖補貼資金,按照經費資金渠道安排解決。
第十三條 企業職工的自採暖補貼資金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十四條 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和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自採暖補貼資金,按照現行經費渠道解決。
第十五條 特殊群體自採暖補貼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 第五章 各部門的職責
第十六條 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轄區內自採暖居民住宅管理單位送交的《申請表》進行登記備案。
第十七條 財政部門負責在同級行政機關(包括民主黨派、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自採暖補貼資金、特殊群體救助資金;負責在同級部分補助的事業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按照經費資金渠道安排自採暖補貼資金。
第十八條 房改部門負責對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企業和事業單位人員住房面積標準的認定。
第十九條 建設部門負責對自採暖居民住宅的管理單位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人事部門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執行自採暖補貼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職工執行自採暖補貼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二條 民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國有資產監督部門、老幹部部門應為各自負責的特殊群體制定明確的自採暖補貼申請、審核、備案登記及發放程序等相關細則,保證特殊群體能按時足額領取自採暖補貼。
第二十三條 稅務部門負責確定對自採暖補貼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政策。
第二十四條 監察部門負責對違反國家和北京市居民住宅改革政策規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國家公務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查處。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自採暖補貼的列支科目是「公用支出-取暖費-職工宿舍取暖費」。
第二十六條 已實行供熱收費制度改革的區縣,按新的供熱收費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人員按中央和部隊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按各部門職責進行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6年2月21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原《北京市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暫行辦法》作廢。
❽ 北京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去哪裡領取
房產公司,或你公司
❾ 企業退休職工報銷取暖費有規定嗎
各地退休人員取暖費大多都是固定數額,在每年冬季某一個月隨同當月退休金一起發放。如果你們當地沒有這塊錢,也就不存在報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