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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工退休

發布時間:2023-04-02 17:47:09

❶ 陝西省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待遇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保障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待遇,根據國務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有企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在退休養老以後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的來源,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凡按規定繳納退休養老基金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可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第三條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退休養老待遇包括:退休費(含國家和本省規定加發的有關補貼、補助)、醫療費、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和救濟費。第四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費用的支付:參加社會統籌的,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從收繳的退休養老基金中撥付企業,由企業按月付給退休職工;未參加社會統籌的,由企業按月付給退休職工。第五條用工單位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滿十五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享受退休養老待遇。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並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累計時間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由縣屬以上醫院證明,並經地(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符合上述條件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由最後工作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死亡。第六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費標准:繳納退休養老基金滿十五年的,按月發給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的75%;繳納退休養老基金滿十五年後,從第十六年起,每滿一年補助1%,最高不得超過90%;有特殊貢獻者,可按國家規定加發,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的100%。退休費的最低金額另行規定。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以職工本人基本工資作為計發退休費的基數。第七條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緻殘,經地(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退休費按其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發放,其標准:
(一)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為本人標准工資的90%,可按規定標准發給護理費。
(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為本人標准工資的80%。
(三)以上(一)、(二)項人員繳納養老金滿二十五年以後,可按我省退休費補助規定加發,最高不得超過本人標准工資的100%。
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職工的退休費最低金額另行規定。第八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達到退休年齡,而繳納退休養老基金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按月發給退職生活補助費,計算標准為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的40%,其最低金額另行規定;繳納退休養老基金不滿十年的,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其標准為,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一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第九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後,經批准易地安置的,其易地安家補助費、建房補助費、本人及供養直系親屬遷往居住地途中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現行的規定,由最後工作單位發給。第十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退職後死亡的,從死亡的下月起停發退休費、退職費。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按照本省有關規定標准支付。第十一條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招用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退休養老待遇,可比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二條本辦法不適用礦山、建築、裝卸、搬運行業從農村招用的戶、糧關系不變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以及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季節工。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省勞動廳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❷ 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有啥區別

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區分,主要是在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里, 兩者退休後的待遇是有很大區別的 。

退休後的待遇,其實也就是養老金了。目前來說, 影響養老金的因素主要有三項 ,第一項是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第二項是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第三項是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而對於合同工和正式工來說,兩者的主要區別就是後面兩項了。

合同工,其實在我國還有一種比較普通的叫法,也就是「臨時工」。相較於正式員工,臨時工每個月的工資水平肯定是遠遠不如的,正式工一個月扣除的五險一金可能都有2000元左右,而臨時工一個月到手的工資可能都沒有2000元, 兩者的繳費工資差距是非常明顯的 。而按照養老金計算「多繳多得」的原則,兩者在退休後的養老金差距也是顯而易見的。

同時,雖然我國法律明文要求, 不管是正式員工還是臨時工, 單位都必須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但是我國還是有一些單位知法違法,並沒有為臨時工繳納五險一金, 那麼這些員工就缺失了這些年的繳費年限 ,即便後續繳納了養老金,但是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肯定是會下降的,甚至如果繳費年限不足,那麼退休後是沒有養老金的。

所以,大多數人都想要當正式工,而不願意去做合同工,不單單是因為在職時候的工資收入差距,還有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是有很大差別的。

現在有不少的外包公司外派員工到其他企業,對於外派和正式工的區別大家還是有必要了解下的。

我有個朋友小曹進的是外包公司,被外派到了某互聯網大公司,他給我說,外派真不爽,我問他怎麼了,他說,過節福利人家都有,我沒有,感覺自己像是被孤立的一樣。雖然說自己是在大公司工作,但並不屬於人家的正式工,感覺格格不入。

我還有一個朋友小陳,也是外包公司,被外派到了一互聯網知名單位。我拿上邊的例子提醒了他,我這個朋友還算機靈,沒過多久就辭掉了外包公司的工作,和外派的那家單位簽了正式合同。很多外包公司都是有條例,不允許員工這么做的,但是只要你足夠優秀,總有解決辦法的。

外包公司的五險繳納規則

據我了解到的,大部分外包公司的五險都是按照最低標准繳納的,一金還不一定有。我舉個例子,我朋友小陳,剛開始簽的是外包公司的合同,假如說工資是一萬,按照三千五的標准繳納五險一金,那麼五險個人扣除3500*(8%+2%+1%)=385元。一金扣除3500*12%= 420元,暫且按照不扣稅的標准來算,最後到手的工資是10000-385-420+(420*2)=10035元。但是很多公司並不是這樣,最低的五險一金,全額的稅。所以說如果再扣稅的話,到手就更少了。再來算算,如果小陳簽訂正式合同的最後到手工資,

五險扣除10000*(8%+2%+1%)=1100元,公積金扣除10000*12%=1200;個人所得稅(10000-688.20-5000)*20%-555 307.36元。最終到手工資是10000-1100-1200-307.36+(1200*2)=9792.64元。乍一看,其實也是差不多的。只不過就是少了點正式工的節假日福利罷了。接下來再看下一個問題。

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算

養老金是分個人部分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今天就算算個人部分,如果按照最低標准,每個月個人繳納的養老金是:3500*8% = 280元;如果按照全額繳納的話,每個月是:10000*8%=800元。所以說只算當前不覺得有太大差別,從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來算的話差別就大了,這一部分錢直接影響到退休後的養老金。

總結

正式工和合同外派工在退休後的養老金問題上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所以根據以上,當我們在找工作的時候,要根據正式工還是外派工的類型來談薪資,我們可以視情況談待遇,最起碼可以把工資標准提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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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有啥區別?

改革後的合同工和改革前的合同制工是不同的。養老金制度改革前企業經過勞動局招收的一批合同制工人,其實待遇和正式工一樣,退休後養老金待遇也一樣。改革以後的合同工,有的稱之派遣工,不僅在機關事業單位有,而且在國企里也有。他們在職時工資、津補貼、獎金及福利待遇與同單位、同工種、同工作性質的正式工待遇是不一樣的,往往比正式工少很多,這是合同工與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一個方面。

我曾經作過合同工是深有體會的。2001年我所在單位經過國企改制,我作為內退職工下崗了。隨後,我以高級工程師身份被騁為某高職專科院校任教,其實就是合同工。在這里我遇到了我原來曾在事業單位工作過的兩位同事。那時我是某研究所所長,他們一個是副所長,一個是科長。那時咱們參加工作時間相同、資歷相同,學歷相同,職稱相同。現在又碰到了一塊,他們是副教授,正式教師(正式工)而我是高級工程師外聘教師(合同工),教學中我承擔的課時比他們多,他們上的課比我少,我還被認為是先進教師及教學骨幹,可待遇卻相反,我的課時總收入只有他們工資總收入一半。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是正式工而我是合同工。在現在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里同樣有正式工,同樣也有這樣的合同工和派遣工存在,這就是中國特色用工制度下的勞動分配製度中存在的待遇差別。

關於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有啥差別?

這個差別也肯定是有的。就拿本人與前面兩位同事舉例,我在學院以合同工一直干到了退休,教學時間達十年之久。由於不是正式工,退休時是以企業退休的。僅管我養老金繳費指數較高,1993年至1995年期間,1993年繳費指數為1.96,但三年被以視同指數1覆蓋了,我的視同年限24年包括企、事業工作時間都是以視同指數為1計算的。(可後來機關事業單位與我同職稱人員,視同指數卻最低1.76最高1.9878計算的,這個水平與我93年實繳指數相同,但我的實際工資基數卻被視同指數為1覆蓋了)

96年以後及下崗後教學期間,我繳納的平均繳費指數為1.38,應該在企業中屬於中上等繳費水平。可是退休後的養老金經10年調整至今也只有3500元(還包含高工傾斜在內),仍然只有上述兩位同事一半的養老金數額。

目前,在機關事業單位上班的也有很多合同工和派遣工。他們如果退休,養老金的計算與正式工是不一樣的,派遣工是勞務公司派遣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養老金是按企業計算方法計算,正式工有年金你沒有,正式工按事業規定算,你按企業規定算。例如正式工實繳指數1.76副高7級,如果你想達到他們的養老金水平,必須平均達到繳費指數3,即按300%繳費才能達到。但實際中按你的工資即繳費基數能達到1.2即120%繳費就是高水平了。所以現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工退休養老金與正式工養老金比較差距也會很大。

那麼現國企里的合同工呢?國企正式工與合同工僅管都是用企業公式計算養老金,但由於在職工資不一樣,那麼繳費基數是不一樣的,特別是合同工不能跟高管比,而且合同工也不可能提拔為高管,哪怕你乾的再出色也不可能。另外有些國企有企業年金,國企里的合同工也不會有,退休時由於平均繳費指數,合同工比正式工低,故合同工的養老金也是低於正式工的。


樓主你好,企業單位的正式工合同工退休以後有沒有區別?實際上這個社保待遇的計算是根據你本身養老保險的一個參保繳費年限和平均繳費指數,還有你的 社會 平均工資來決定的,與合同工和正式工是沒有直接關系的,但是合同工也好正式工也好,只要正常參保了社保,那麼我們都能夠享受一個相同的退休金

從理論上來講,只要是建立勞動合同關系,以後,那麼就應該依法為自己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員工,來交納相應的社保待遇。那麼這個繳費年限的長短是直接決定自己今後退休金待遇的一個高低,也就是說只要是正常的,按照嚴格的勞動合同期限交納自己的社保待遇,那麼都不會對自己的退休金產生任何的影響。

所以說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好,退休金待遇應該來講都是一樣的,但是有些工作單位他對於自己的臨時工並沒有購買社保或者沒有交納社保,這樣的一個前提下對於自己的退休金就會產生一個較大的影響,比如說它的這個參保年限比較少,或者說壓根就沒有參保社保,那麼將來就不能夠獲得一個養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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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後的待遇有什麼區別,就要看是在什麼樣的用人單位了。是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和合同工,還是企業的正式工和合同工了。

如果是企業的正式職工和合同工、臨時工比較,則沒有什麼區別。企業人員,無論是正式職工還是合同工、臨時工,執行的都是「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標准都一樣,要說區別,就是工資高低,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的區別了。企業的正式職工一般工作穩定,工資收入高,因而養老保險繳納的基數大,年限也長,連續性好,這樣退休後領的養老金數額也高。合同工如果工資收入和正式職工不差,年限也長,那退休後養老金沒有什麼區別,一樣可以很高。關鍵是合同工、臨時工工資收入相對差一些,工作也不穩定,連續性差,工作不能保證一直有,更換工作崗位的頻率也比較高,工資收入差別也比較大,社保費用連續繳納比較困難,繳納的基數也不一定一樣,繳費年限也無法保證。出於這樣的原因,合同工、臨時工延遲退休的非常多,即使到退休年齡繳足了15年,養老金數額也相對正式職工來講,要低很多。

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合同工、臨時工等編外人員和正式職工就沒法比了。首先來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的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而合同工、臨時工等編外人員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這兩種保險制度還沒有並軌,兩者的供養差別較大,相對而言,機關事業人員退休後和在職時相比,工資收入和養老金數額差別不大,總的收入退休生活基本不受什麼影響。而企業人員就不一樣,受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等影響,養老金數額和在崗時工資收入差別較大,退休生活保障性差一些。

其次,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其工資收入往往是合同工、臨時工的好幾倍。工資收入高,繳納的基數就高,退休後的養老金數額就高。而合同工、臨時工工資收入低,繳納的基數就小,退休後養老金的數額就更小了。而且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退休後,還有許多額外的養老費用發放,比如住房補、老齡津貼等,以及退休發放的一次退休補貼等,死亡後還有喪葬費、遺屬供養等,這些政策和合同工、臨時工等編外人員是沒有關系的。

合同工和正式職工的身份,是計劃經濟時期的規定,只局限於當時在職期間有一定的區別。即: 退休後是同等的待遇。那時對職工的用工(身份),以及工資待遇與性質劃分…,企業是沒有自主權的。

企業主要是按照勞動局下達的文件精神(用工指標)作為用工依據。 並按月逐級填制《勞動人事報表》,供有關部門掌握勞動人事動態…等信息。其在職期間相關身份待遇的區別是,具有幹部和全民固定職工身份者,可以在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流動,亦可享有「因才」調動、或任用的機會…。但並不等於都要「提拔」或「調動」。

除幹部和全民固定職工身份以外。 還分別有老集體職工、新集體職工、計劃內合同工、計劃外合同工、合同制工、臨時工、飲事工等…,多樣性的用工形式。但大約從90年代初期,就開始了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實行企業職工的身份轉換。即: 全體「幹部」身份和「全民固定職工」身份者,都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 簡稱為合同工。

所以,從那時起,企業對職工的調資、任用就是一視同仁的。且對工資偏低者進行了微調。不再劃分有固定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當1992年社保局成立以後,企業和職工向社保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都是按照本人月工資標准作為基數,和統一規定的繳費率計算繳納。 據此、合同工與正式工,在退休後的待遇中,是沒有區別的。 而正常微小的區別是:職工與職工之間,因工齡、工資、退休時間…的正常差異。並非是用工性質或其身份的影響,出現其待遇差別。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是建立的勞動關系,這些單位的勞動者均是合同制職工,沒有合同工與正式工的區分。合同工是相對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社會 團體中的正式編制職工而言的。

那麼合同工年滿後享受退休金待遇。詳細多少按照單位購買的社保基數來計算。凡是不繳納養老保險,或者購買年限不夠的都不能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繳納養老保險最低15年,到法定年齡辦理退休,是領取退休費的唯一條件。

正式工的工資待遇較高,個人不需要繳納社保費用,退休後領取是退休金,待遇高社保繳費多,退休後領的退休金也就多。

從理論上講,退休後的養老金跟合同工還是正式工沒有直接聯系。只要都是一樣的勞動關系,參加的都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系的是合同工與正式工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許多單位正式工與合同工在工資收入、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x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 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參保人每月的養老金領取額。從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有:

1、退休時上年度的 社會 平均工資。社平工資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2、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繳費基數(檔次)。繳費基數越高,養老金越多;

4、繳費工資。繳費工資越高,養老金越高;

5、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6、退休年齡。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越少,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通過上面的分折,合同工與正式工退休後在養老金待遇上是否有區別,題主應該早就心中有數了吧!

合同工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有啥區別?作為企業來講,現在已經沒有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區別,但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還有正式工和合同工的區別。從性質上來講,只要都是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一樣,但是由於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等不同,每個個體的養老金區別還是比較大的。

目前在企業裡面,凡是通過用人單位統一招聘的職工,都是合同工,不會再有正式工或是合同工的區別,都是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權利和義務,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所以在企業裡面,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不再有正式工或是合同工,都是合同工。

但是在機關事業單位就不一樣,有公務員編制的屬於國家公務員,這是大家公認的鐵飯碗;事業單位的編制內人員,也是屬於正式編制人員,這部分人叫著正式的職員或是正式的員工。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編制外人員,這部分人員和企業用工一樣,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需要為他們繳納 社會 保險,但是由於工資待遇和編制內人員沒法比,所以即使同樣繳納了養老保險,但是退休後的待遇差距仍是非常巨大的。

由於養老金的計算主要考慮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當地的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等因素。在企業工作的職工,無論你是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工資收入比較高的,繳費基數就比較高,工作比較穩定的,很少隨意辭職離職的,繳費年限可能就比較長,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是決定個人賬戶高低的重要因素。繳費基數決定了平均繳費指數工資的高低,繳費年限決定了領取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的變化。所以繳費基數高,繳費年限長的人,不但基礎養老金比較高,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更高,總體養老金當然也就處於比較高的水平,但這和合同工或是固定工沒有關系。但是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和合同工,在養老金上的差別是非常明顯的。正式編制的職工,工作穩定,待遇比較好,繳費基數比較高,繳費年限也比較長;但是合同就不一樣,由於屬於編制外,工資屬於協議工資,而且受合同期限的約束,工作不穩定,繳費基數比較低,繳費年限普遍比較短,大部分人一般就是繳費15年左右,所以編制外的合同工和編制內職工的養老金水平是沒法比的,根本就不在同一個檔次。

綜上所述,雖然現在企業已經取消了正式工和合同工的身份界限,都屬於合同工;但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還與編制外和編制內的差別,這種身份的差別體現在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上,其差別也是巨大的。

雖然現在我們多數企業都是要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已經沒有所謂的正式工臨時工的區別。隨著勞務派遣的興起,我們又出現了派遣合同工和正式合同工的分類。

派遣合同工一般是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使用的人員,待遇比本單位簽訂合同的正式工要差很多。但是我們在一個單位工作,可能工作崗位差距也不大,那麼退休時待遇會不會相差很大呢?

其實我們的退休待遇不看崗位,不看工資,主要看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和退休年齡等主要因素。

一般來說,我們交費基數越高,退休待遇就越高;交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越高,退休年齡越大,退休待遇也越高。

我們大家看一下我們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吧。

主要有基礎養老金,一般來說,按照社平基數交費,每交一年多領取1%的退休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

繳費基數越低,待遇越低,不過他兼具了調整收入分配差距功能。我們按60%基數交費,每交一年可以多領取0.8%的退休社平工資。

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用個人余額除以計發月數,非常簡單。一般來說個人賬戶有1.4萬元,每月就可以領取一百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我們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以及影響退休待遇的因素裡面,並沒有正式工合同工的區別,只要我們的交費基數高,退休待遇就會高。

多數情況下,派遣合同工,工資待遇比較低,單位都按照百分之60的最低基數給交費。而單位的正式工人,用人單位可能會按照較高的基數,這樣一般來說,正式工的退休待遇還是高的。

一般來說,不管是以什麼基數交費,我們必須要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要求,上年度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繳納社保,包含了加班費和年終獎。如果用人單位不交,我們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如果單位拒不改正的話,會面臨瞞報數額的1到3倍罰款。

如果我們忍氣吞聲,也有可能會遇到變本加厲。如果大家都去維權,我們的 社會 風氣自然都會變好,大家可以勇敢嘗試一下。

❸ 合同工退休有退休金嗎

合同工退休有退休金。同制員工只要符合退休條件,且累積繳費年限足夠的話,是有退休金的。合同工這樣的代名詞,主要出現在國有企業當中,因為國有企業正式員工,實際上是有編制的,對於有編制的,稱之為正式工,對於沒有編制的那些人,但是又簽訂了勞動合同,就稱之為合同工。但是,無論是合同工還是正式工,退休養老金的待遇,主要取決於本人的實際參保年限和繳費指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簽署勞動合同要什麼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2、學歷證書復印件一張;
3、相關的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張;
4、一寸的藍底照片兩張;
5、如果之前有離職的話可能還需要辦理離職證明。
但是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帶什麼是沒有法律規定的,具體每個公司要求不一樣。

❹ 合同制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

二、連續工齡滿十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三、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❺ 80年代國有企業固定工與合同制工人,養老金計算方式沒有任何差別嗎

依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的需求,合同制工人在福利待遇,養老保險待遇,要和同職位固定不動工人維持同樣水準,工人獎勵金、補貼、保健品、防護用品等應與所屬公司同技術工種原固定不動工人一視同仁。就是說在80年代國企中,雖是二種用工模式共存,但無論是固定工或是同工同酬員工,其享有待遇是絕對一樣的,並且同工同酬員工從進到工廠逐漸就需要交養老保險。

總的來說,在80時代參加工作的國企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除開合同制工人必須簽訂合同,交養老保險之外,別的工資待遇都是沒有什麼區別的。法定退休年齡都是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精神實質實行,1992年以後都是根據國家規定的統一交養老保險,退休之後都是根據社保法規定的條件和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測算養老退休金,在繳存基數、繳費年限、個人帳戶資金余額,退休時間和法定退休年齡同樣的情況之下,養老保險金是沒有任何差別的。

❻ 合同工多少歲退休

法律分析: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❼ 事業單位合同工退休政策

公安局的合同工退休後的待遇
臨時工退休,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退休費,不繳納養老保險,沒有退休費,根據你繳費基數,繳費年限計算的,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費就越多。
機關單位合同制工人退休
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退休工資的問題,合同工怎麼領取退休工資?
合同工公司會繳納社會保險,退休工資參考養老金相關政策。
合同工退休檔案中必須具備哪些手續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版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權)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如符合下列情況的應提交相應材料:(1)退休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或《幹部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險人本人檔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關病歷外,還需按有關規定附上縣級以上醫院(我市縣級以上醫院是市中醫院和市人民醫院)近期三個月內有關病種病情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須附上縣級以上精神分裂症的專科醫院(我市精神分裂症專科醫院是市新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同時,填寫《東莞市傷病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鑒定。
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辦理審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續後,從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
註:如參保人退休時單位已經倒閉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單位蓋章或只需要居委會蓋章即可
合同工在政府機關工作退休後有沒有退休補貼
這種情況現在極其普遍,就是所謂的「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以前的老同志,都屬於你說的後者——帶編制的zd員工,一般沒有合同。近幾年及以後新招錄的正式在編職工,入職時都要簽聘用合同。兩者在工資上不會有區別,畢竟都是正式在編的職工,都按照國 家或單位回的規定發放工資及福 利,並且在同樣的標准下進行晉升。區別在於,老職工更穩定,並且一些事業單位允許老職工退休後退回機關,享公 務員的退休待遇,人 事檔案一般答由上級主管機關保管。新職工相對沒有那麼穩定,並且退休後都是社會統籌,人 事檔案一般由本單位保管。當然,新職工雖然簽合同,但是一般合同到期後都會續聘,所以雖然相對不穩定,但其實也還是蠻穩定的
單位臨時合同工什麼時候可以辦理退休
按照人社部門規定,一般是保險最低連續繳納20年,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方可辦理退休手續。
我在國企上班是合同工上了六年班45歲她說50歲就要退休了我該怎麼辦了那還是?
目前來說國企一般女性基本上是50歲退休的,而且不管合同工還是編制內的基本退休年齡是一樣的,除非有返聘的情況,所以你要做好心理准備,但是如果不想退休,現在不是有延遲退休的計劃嗎,不知道你能否趕上,如果趕上了那也不是問題了對吧
合同工退休,企業應不應該有經濟補償政策?
個人認為,企業應該給予經濟補償,理由是,合同並未到期,就提前中止了,新專勞動合同法屬是2008年5月出台的,按新法規定,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每工作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至於你父親以前的工作幾年的時間,是不是應該補,是由以前的法律來解釋。2008年以前如果合同自動到期,是不補的,08年5月後如果新簽的合同,沒有到期,是要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防止工資分配中的歧視行為,即要求在同一單位,對同樣勞動崗位,在同樣勞動條件下,不同性別、不同身份、不同戶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勞動者之間,只要提供的勞動數量和勞動質量相同,就應給予同等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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