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醫保轉移如何辦理
保險小抄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到自己原所在醫療保險機構去,說明情況,領取醫療保險退休異地安置人員登記表,並且復印幾份(復印是防備填錯了還有備用的表格)
二、到現在居住地的醫療保險機構,在他們的指導下填好上述的醫療保險退休異地安置人員登記表(表上要填幾家指定的醫院),並蓋公章
三、再拿到自己退休前的工作單位蓋章
四、再把上述的登記表交給原醫療保險機構審核
通過審核以後,在居住地就醫所花的費用就可以憑醫院出具的發票和身份證在原醫療保險機構報銷了。但是醫保目前還不能轉移。
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一點區別。在進行第一步的時候,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向原醫療保險機構辦事人員問清楚,尤其是要問問哪些事可以委託親戚朋友辦。
2. 我是退休人員,如何醫保異地轉移
退休人員醫保己辦理了異地轉移的使用:
1、辦理就醫關系轉移後,原則上6個月內不得重新轉移。但就醫關系在外省市的退休人員,在6個月內如因發生門診大病或發生嚴重疾病住院,必須回本市醫療機構治療的,可憑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門診大病或急診入院的證明,辦理就醫關系轉入手續。
2、參保人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另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
3. 因社保轉移影響退休手續辦理怎麼辦
異地換工作一定要轉移社保,否則無法累積社保繳費年限,也相當於斷繳社保。
只要男的不滿50,女的不滿40,異地換工作最好轉移社保。
社會保險轉移需要的手續如下:
1、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繳費職春侍散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辦理基金轉移手續,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辦理接續談攔保險手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醫療保險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參保單位或人員攜帶到轉出地辦理終止醫保參保手續;
2、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並辦理轉出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後,攜帶規定資料前往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並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止參保人參保手續,以及完成個人賬戶金額劃轉扒氏;
6、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手續。
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
4. 正式退休後醫療保險是否可以轉移
正式退休後醫療保險不可以轉移,具體如下:
1、只有屬於跨省流動就業的人員才能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退休人員無法轉移,醫療保險也是如此;
2、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3、只要退休了領取養老金了,無論戶口在何地,退休養老關系,包含醫保,不允許轉移,也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接受。只有還在原退休地領取養老金及醫療報銷;
4、退休之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不能辦理轉移,不論身在何處,都需要回到原來的參保地就醫報銷,異地不能就醫報銷。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 退休醫療保險轉移
關於退休人員能否辦理退休醫療保險大悄轉移的問題,具體的回答是:已退休人員不能轉移 社保 和 醫保 。 一、退休後異地 醫療費用 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1、根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 養老金 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2、拍叢按照有關規定,只能在納入醫療保險的社保機構享受醫療保襲仿櫻險待遇,如果長期在異地居住,可以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參保地社保機構報銷。
6. 單位把在職員工和退休職工醫保轉移成居民醫保,合理嗎
工作單位,把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城區職工醫療保險,遷移變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可行嗎?這肯定不太合適。因為自身是沒有什麼操控的室內空間。作為一個企事業單位也罷或是行政事業單位也罷,那在為員工交納社保的過程當中,只可以挑選職工醫療保險來參保,並不能夠挑選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來參保。
7. 我是退休人員,如何醫保異地轉移
已經辦理好退休手續的人員,是可以把本人的醫保轉移到自己戶籍常住地的。
一、哪些人需要醫保異地報銷備案: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在當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員的人員;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因病情需要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需轉外地醫療機構診治的人員。
其中,前三類人員統稱為「異地居住人員」。
二、醫保轉移到異地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
1、攜帶證明材料,去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出具參保憑證: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2、向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申請。在就職後,由新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社保關系並辦理繳費。申請時需出具原來的參保憑證,並填寫轉續申請表;
3、新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審核。由新社保工作機構審核轉續申請表是否符合轉續條件。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8. 退休人員醫保關系轉移規定
法律分析: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法律依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前,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中止參保手續,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核實參保人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情況,核算個人賬戶資金,生成並出具參保(合)憑證;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並提醒其及時補繳。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參保人遺失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補辦。
9. 退休人員醫保關系轉移
保險小編幫您抄解答,更多疑問可襲在線答疑。
1、退休後社保醫保不可以遷移
2、由於現在銀行全國聯網,所以社保不遷移也沒啥問題,每個月社保局打入銀行卡里的錢,你在其他城市一樣可以取,就是每年社保年審的話,需要回去一趟,或者網路發達的城市,可以網上拍照完成社保養老金年審
3、醫保看情況,一般職工醫保無法轉移,除非你有單位接收一個退休吃白飯的不上班還替他交醫保。雖然不轉移,但是可以辦理異地定點長期居住手續,在舊城市醫保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拿到新城市的醫院和醫保局蓋章,那麼新城市的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拿回舊城市的醫保局報銷,每年可以報銷一次或者幾次,注意很多地方發票不要跨年度,要在今年年內報銷完畢今年的發票。
居民醫保和農村醫保可以轉移,先在原城市的醫保局開出參保證明,證明你在舊的城市連續參保了多年,然後去新城市醫保局辦理新參保,出具舊城市醫保局開具的參保證明,就不用補繳前幾年的醫保的錢了,然後就可以完成新參保或轉移到新城市來參保